安乐溪乡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乐溪乡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1 17:02 字体:[]


安乐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安乐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安乐溪乡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 条,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安乐溪乡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根据《赫章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修订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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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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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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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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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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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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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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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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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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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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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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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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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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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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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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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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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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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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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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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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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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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年,我乡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例如我乡仍然存在为完成任务,公开的信息质量不够高、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等问题。安乐溪乡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乐溪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安乐溪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