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43351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27 14:47:14 | |
文 号: | 赫府发〔2025〕2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章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经开区管委会:
《赫章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赫章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赫章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业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有关工作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业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有关规定。
(二)方案编制目的
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拓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渠道,转变涉农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作用,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方案编制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使用。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库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尽可能将纳入符合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有效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以县为主,权责匹配。县委、县政府作为涉农资金整合实施主体,在享有与主体责任相对应的项目审批、资金筹集、分配下达等充分自主权的同时,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任务。
3.精准施策,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要精准。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持续发展,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定;二是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村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4.健全机制,突出导向。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切实发挥补短板、强弱项的作用。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推动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5.加强监管,规范运行。依法依规安排使用涉农资金,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街道)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布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
围绕巩固全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脱贫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这个目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开展预警监测动态管理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帮扶解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补齐农业生产发展短板。基本形成脱贫人口有增收、有就业的新局面,防止返贫,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资金整合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逐步解决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资金使用措施
1.整合使用。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围绕年度目标,紧盯巩固全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成果,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并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项目,将涉农资金在大类间打通,统筹安排使用,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推进。
2.资金管理。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按照涉农整合资金有关规定结合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管理,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纳入绩效考评。
(二)项目管理措施
1.执行审批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行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的项目管理制度。
2.注重项目谋划。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任务,提前谋划项目,避免资金等项目,项目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提取,项目谋划做到因地制宜,注重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和效益性。
3.强化过程监管。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实施项目,比照同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前期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主体负总责,坚持“谁实施、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单位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项目督促、质量监管、项目检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整理,完善报账资料,建立项目台账;项目由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技术指导、项目检查验收,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的可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暂停资金支付。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整合配套措施
从预算编制源头抓好涉农整合资金。通过预算编制,整合归并农口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减少专项资金重复交叉安排使用于同一项目的现象,推动农口部门预算资金整合。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资金规模,做到“应整尽整”。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任务的实际需要,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认真做好资金整合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将整合资金尽快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项目主体,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39个。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供水保障提质增效项目14个;河道治理项目1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1个;通寨路建设项目2个。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1实施地点:可乐乡、辅处乡。
1.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3.1万亩高标准农田,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及其他工程。
1.3建设标准:新建3000元/亩;改造提升2600元/亩。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极大改善3.1万亩土地质量,减少水、肥、药等投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2550户收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2.供水保障提质增效
2.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水池14个、取水拦河堰1座、泵站吸水池1口、拦水堰1座、闸阀井2座、泵房2间、沉砂池5座;新建道路工程(机耕道、生产便道)4.2公里;溪沟整治2.036公里;采购安装水泵9台、变压器5台、自动化设备4套、压力式一体化设备1套、消毒设备1套、钢管和管道若干;修复水库管理所1处;更换老旧围网若干、更换水库闸阀室门;加高水库排洪渠单面;对30个乡镇(街道)供水设施维修维护。
2.3建设标准:参照水利行业标准予以补助。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1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完成30个乡镇(街道)供水设施新建与维修维护,进一步提高85359户352183人供水保障。
3.河道治理项目
3.1实施地点:铁匠乡河山村。
3.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防洪堤2公里,河道疏浚2.2公里。
3.3建设标准:75万元/公里。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1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有效改善923户3890人生产生活环境,预防周边范围内洪涝灾害,保护耕地。
4.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4.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4.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人工湿地205个、生态池处理2座、三格式化粪池20座、化粪池226座、隔油池88座、玻璃钢化粪池95座、手孔井479座及检查井381座、资源化利用水池32座、收集过滤池13座、污水处理终端1座、干粪棚25个、污水收集池193个、粪水收纳池100个、垃圾收集平台32个、庭院收集池若干户;采购安装管道若干、勾臂垃圾箱30个;对全县454个村农村积存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补助,清理12.6万吨以上;道路修复及道路扩宽550.1米,排洪沟修建560m;新建防洪堤2公里,河道疏浚2.2公里。
4.3建设标准:垃圾箱3500元/个;对全县454个村农村积存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补助6000元/村;其余参照水利行业标准予以补助。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4.5项目效益:巩固提升村寨村容村貌,净化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改善14585户72440人的生活条件。
5.通寨路建设项目
5.1实施地点:妈姑镇团结村及水塘村、野马川镇新田村及大田社区。
5.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宽4.5米公路6.15公里公路;5.5米宽公路0.97公里。
5.3建设标准:4.5米宽44.2万元/公里;5.5米宽59.4万元/公里。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1月前全面完成。
5.5项目效益:有效解决5474人出行不便的问题,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便利,增加收益。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20个。其中,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4个;发展核桃产业项目2个;机耕道建设项目29个;信贷贴息补助项目1个;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7个;养殖业项目31个;种植业项目26个。
1.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1实施地点:财神镇中田坝村,汉阳街道小山社区,金银山街道金山社区,罗州镇还路村、石山村、溪河村、光明村、民联村,妈姑镇拱桥村,七家湾街道银穗社区,铁匠乡共同村,兴发乡中营村,朱明镇安甲村、双营村、发开村、白营村。
1.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水池6座、水泵房1座、1.2米宽生产便道长2公里、3.5米宽机耕道3公里、水处理厂1座(含附属设施采购及安装)、安置点微型农贸市场1处(含50个摊位及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000㎡、1500㎡厂房及基础设施、1200㎡餐巾纸等纸品生产场所2个(含附属设施)、8公里单轨运输车、养牛场青储窖棚2308㎡、气调保鲜库544㎡、阴凉库800㎡、空气能热泵烘干房4套;更换牛棚透明PC波浪瓦1364㎡;维修加工棚1300㎡,改建菌棒储存间312㎡;对服装厂提质改造1386㎡;改造就业创业服务中心870.77㎡;采购安装污水处理设备1套、地磅1台、包装机设备3台、灭菌设备一套、自助开箱封箱机1台、自动码包设备1台、自动提升机3台、发酵池泡菜搅拌机1台、水电设备1套、水泵2套、变压器1套。
1.3建设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标准予以补助。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加快产业发展,有效带动12767户农户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2.发展核桃产业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核桃施肥、修枝抹芽8300亩;核桃病虫害防治92300亩。
2.3建设标准:核桃施肥、修枝抹芽600元/亩;核桃病虫害防治40元/亩。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1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有效提高92300亩核桃品质和产量,推动核桃产业发展,促进2568户10632人增加收入。
4.机耕道建设项目
3.1实施地点:安乐溪乡、白果街道办、财神镇、达依乡、德卓镇、辅处乡、古达乡、古基镇、汉阳街道、河镇乡、结构乡、金银山街道、可乐乡、六曲河镇、罗州镇、妈姑镇、平山镇、七家湾街道、双坪乡、水塘堡乡、松林坡乡、威奢乡、兴发乡、野马川镇、哲庄镇、雉街乡、朱明镇、珠市乡等28个乡镇(街道)。
3.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机耕道112.332公里(含路基、堡坎、错车道、安保护栏、挡土墙),其中:2米宽2.5公里,2.5米宽2.384公里,3米宽3.11公里,3.5米宽94.25公里,4.5米宽10.088公里;修复机耕道8363㎡;硬化机耕道14500㎡。
3.3建设标准:新建机耕道(含路基、堡坎、错车道、安保护栏、挡土墙)32万—48万元/公里;修复机耕道400元/m³。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有效提高耕地耕种效率,减少农户种植成本,改善22121户111357人耕种和出行不便的问题,带动群众劳动就业增收。
4.信贷贴息补助项目
4.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4.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县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贷款的农户予以贴息补助。
4.3建设标准:按每户不超50000元的贷款,以基准利率据实给予贴息。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4.5项目效益:有效带动全县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农户自主创业增收,增加16000户72000人收入。
5.养殖业项目
5.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及规模:养殖能繁母牛1836头、肉牛8614头、产牛犊20头、能繁母猪130头、生猪39537头、羊4441只、兔1040只、家禽11945羽;修建化粪池7610m³。
5.3建设标准:能繁母牛6000元/头;肉牛5000元/头;能繁母猪1000元/头;生猪500元/头;羊500元/只;羊500元/只;兔20元/只;家禽40元/只;兔20元/只;家禽40元/羽;化粪池800/立方米。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5项目效益:有效促进18613户农户增加收入。
6.种植业项目
6.1实施地点:安乐溪乡、财神镇、达依乡、德卓镇、辅处乡、古基镇、河镇乡、可乐乡、六曲河镇、罗州镇、妈姑镇、平山镇、七家湾街道、双坪乡、水塘堡乡、松林坡乡、铁匠乡、威奢乡、兴发乡、野马川镇、雉街乡、朱明镇、珠市乡等23个乡镇(街道)。
6.2建设内容及规模:种植黄精、前胡等中药材375亩;种植马铃薯5584亩、青菜6550亩、辣椒15862亩、魔芋200亩、大蒜4036亩、小麦11112亩。
6.3建设标准:种植黄精、前胡等中药材4000元/亩;马铃薯500元/亩;青菜300元/亩;辣椒500元/亩;魔芋800元/亩;大蒜600元/亩;小麦200元/亩。
6.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6.5项目效益:有效促进12025户农户增加收入。
7.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7.1实施地点:安乐溪乡、财神镇、德卓镇、古达乡、河镇乡、可乐乡、六曲河镇、妈姑镇、平山镇、双坪乡、水塘堡乡、松林坡乡、兴发乡、野马川镇、哲庄镇、朱明镇、珠市乡等17个乡镇(街道)。
7.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中药材集货点1个(共3层450㎡)、660㎡厂房及冷库1个(附属设施)、洗车场500㎡(含附属设施及便捷超市)、超市2处共750㎡(含附属设施)、农产品交易平台3处(共1210㎡含附属设施);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汽车客运站建设家具厂1个(含附属设施及展厅1800㎡);在闲置农贸市场新建1500平方米(钢架棚结构)红白事服务场所(含消防及其他附属设施);在景区旁新建农产品交易与民宿一体的农旅综合服务中心2处(共850㎡);在阿西里西二台坡景区建设露营基地1处(含帐篷150顶、儿童乐园、户外运动场地、便利店等有关附属设施等);在景区出口处建设木房屋360㎡;采购安装全自动中空吹塑机1套;采购耕地机10台;采购耕地拖拉机5台、手扶式田园管理机4台、自主撒肥机(农家肥)1台。
7.3建设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标准予以补助。
7.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7.5项目效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效带动7988户34732人增加收入。
(三)其他项目
其他类项目3个。其中,雨露计划教育资助1个;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1个;奖励性补助项目1个。
1.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
1.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1.2建设内容及规模:预计资助中职学生1176人;高职学生108人。
1.3建设标准:根据《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据实予以资助中职学生1900元/生·年,高职学生4500元/生/年。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资助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中高职学生1284人。
2.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县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补助人数为18120人。
2.3建设标准:500元/人。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有效带动全县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就业,增加18120户脱贫劳动力收入。
3.奖励性补助项目
3.1实施地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已持续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的年度评估中评为较好以上等次的车间(吸纳搬迁群众就业不少于10人),给予5万元奖励;评为好等次的(吸纳搬迁群众就业不少于20人),在给予5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每增加吸纳1名搬迁群众就业给予500元激励奖。
3.3建设标准:5万元/车间。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有效带动92户搬迁劳动力创业就业积极性,增加收入。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5年,赫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34293.60万元。
1.基础设施类。基础设施项目39个,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0559.88万元,资金占比30.79%。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222.50万元。供水保障提质增效项目14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876.50万元;河道治理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15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767.88万元。通寨路建设项目2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78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20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2636.72 万元,资金占比66.01%。其中,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4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571万元;发展核桃产业项目2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34万元;机耕道建设项目29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159.5万元;信贷贴息补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181.5万元;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7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190万元;养殖业项目3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692.68万元;种植业项目26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008.04万元。
3.其他类。其他类项目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97万元,资金占比3.20%。其中,雨露计划教育资助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60万元;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06万元;奖励性补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1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5年,赫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4293.60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098.96万元,整合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90.64万元,整合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73.50万元,整合省级水利发展资金405万元,整合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222.5万元,整合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03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整合工作,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财政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能职责
县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印发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制定必要的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负责重点审查项目是否源自项目库,是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紧密挂钩,以及项目安排是否超出现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标准等。
县财政局重点审核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资金来源及资金管理要求,下达资金文件、拨付资金、建立整合项目台账等。
财政、发改、民宗、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住建等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项目督促、质量监管、项目检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整理,完善报账资料,建立项目台账,做好与整合有关的一切事务。
财政、发改、民宗、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住建等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由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技术指导、项目检查验收,配合做好与整合有关的一切事务。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的可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暂停资金支付。
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质量监管、自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建立项目及资金支付台账。
(三)监督检查
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街道)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布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资金结转结余及资金精准使用、政策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等情况。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涉农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实施或主管项目进行督促指导,第一书记、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
(四)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严禁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名义挪用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
(五)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5号)精神,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实施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赫章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赫章县2025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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