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61322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4-05 16:50:00 | |
文 号: | 赫府发〔2024〕2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章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经开区管委会:
《赫章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赫章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4日
赫章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业局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等相关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业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业局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黔财农〔2024〕17号)等有关规定。
(二)方案编制目的
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拓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渠道,转变涉农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作用,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方案编制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使用。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库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尽可能将纳入符合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有效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以县为主,权责匹配。县委、县政府作为涉农资金整合实施主体,在享有与主体责任相对应的项目审批、资金筹集、分配下达等充分自主权的同时,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能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任务。
3.精准施策,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能有效衔接,资金使用要精准。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持续发展,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定;二是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村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4.健全机制,突出导向。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切实发挥补短板、强弱项的作用。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推动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5.加强监管,规范运行。依法依规安排使用涉农资金,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街道)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布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
围绕巩固全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脱贫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这个目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开展预警监测动态管理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帮扶解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补齐农业生产发展短板。基本形成脱贫人口有增收、有就业的新局面,防止返贫,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资金整合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逐步解决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资金使用措施
1.整合使用。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围绕年度目标,紧盯巩固全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成果,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并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项目,将涉农资金在大类间打通,统筹安排使用,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推进。
2.资金管理。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按照涉农整合资金有关规定结合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管理,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纳入绩效考评。
(二)项目管理措施
1.执行审批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行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的项目管理制度。
2.注重项目谋划。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任务,提前谋划项目,避免资金等项目,项目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提取,项目谋划做到因地制宜,注重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和效益性。
3.强化过程监管。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实施项目,比照同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前期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主体负总责,坚持“谁实施、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单位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项目督促、质量监管、项目检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整理,完善报账资料,建立项目台账;项目由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技术指导、项目检查验收,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巡察,发现问题的可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暂停资金支付。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整合配套措施
从预算编制源头抓好涉农整合资金。通过预算编制,整合归并农口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减少专项资金重复交叉安排使用于同一项目的现象,推动农口部门预算资金整合。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资金规模,做到“应整尽整”。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任务的实际需要,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认真做好资金整合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将整合资金尽快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项目主体,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41个。其中,河道治理项目3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个;通寨路建设项目1个;消防站建设项目4个;饮水安全保障项目13个。
1.河道治理项目
1.1实施地点:辅处乡。
1.2建设内容和规模:河堤加高长600m,高1m;河堤维修长50m,高6m;清理下水道2000m;新建河道疏浚4700m;新建护堤4750m。
1.3建设标准:参照水利行业标准实施。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改善1295余户群众及50余家个体户排污排水环境,有效预防辅处乡小城镇范围内洪涝灾害,保护耕地,能减少1295余户群众及50余家个体户直接经济损失超100万元/年。
2.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1实施地点:安乐溪乡、双河街道、古达乡、汉阳街道、河镇乡、金银山街道、可乐乡、六曲河镇、平山镇、松林坡乡、野马川镇、哲庄镇、朱明镇。
2.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污水资源化利用暂存池273座,人工湿地处理系统2套,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61套,配套DN200主管654m,De160主管947m,De110连接管道17653m,De160UPVC支管1089m,De160PE排水管441m,De110PE排水管665m,De160PE给水管227m,De110PE给水管289m;新建化粪池172座;检查井326座,手孔井2194座,庭院收集水池956座,清渣池(固液分离池)388座及隔油池250座;新建水处理生态池20个,生态收集池12个,雨水检查井破除恢复45座;雨水管改造1381m;雨水检查井8座;污水管改造5462m,污水检查井229座及建设过程中现状道路破除及恢复等;新建天桥3座;新建卫生户厕150户,改圈123户,改厨80户;硬化通寨路长290m;硬化串户路及院坝2280㎡;对拥堵路段进行处置,新增错车道49处,连续加宽路基5053m;增设500㎡停车场1处;对组组通硬化路安装波形护栏14404m、减速带143.5m、道口桩120根、标志牌80块、凸面镜22块;对132户农户住房提升改造;安装公共照明700盏;采购勾臂垃圾箱50个。
2.3建设标准:污水资源化利用暂存池1435元/座;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4750元/套;DN200主管347.45元/米,De160支管113.7元/米;De110管62.6元/米;检查井1349.38元/座;手孔井464.4元/座;庭院收集水池450元/座;住房提升改造1.3万元/户;垃圾箱5000元/个。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2.5项目效益:巩固提升村寨村容村貌,净化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改善90913人的生活条件。
3.通组路建设项目
3.1实施地点:七家湾街道。
3.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通寨路3320m。
3.3建设标准:506元/m。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有效解决131户686人出行不便的问题。
4.消防站建设项目
4.1实施地点:德卓镇、古达乡、可乐乡、妈姑镇。
4.2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消防站4处,含基本防护装备、救援设施等。
4.3建设标准:消防车及随车器材31.9万元(5吨);基本防护装备5万元;救援类1.1万元;通讯类6万元(接处警终端1套0.92万元、对讲机6台1.08万元、电话机1台0.1万元、数码相机1台1万元、摄像机1台1.5万元、笔记本电脑1台0.8万元、便携式打印机1台0.4万元、执法记录仪4台0.2万元);基础设施6万元(包括业务用房1间1.6万元、业务附属用房1间1.6万元、辅助用房1间1.6万元、车库1个1.2万元)。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4.5项目效益:有效解决4个乡镇火灾救援扑灭等问题,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饮水安全保障项目
5.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5座(2m³取水池1座、5m³取水池2座、10m³取水池1座、30m³取水池1座);新建蓄水池17座(10m³蓄水池2座、20m³蓄水池3座、30m³蓄水池3座、50m³蓄水池1座、100m³蓄水池5座、200m³蓄水池2座、800m³蓄水池1座);新建3㎡泵房2座;新建1m³饮水池3座;新建高位水池3座(20m³高位水池1座、100m³高位水池2座);新建泵房2个;新建消毒房3间;新建人工湿地11座;新建庭院收集池85座(含拦渣网);新建成品玻璃钢化粪池55座;新建玻璃钢污水收集池20座;采购及安装离水泵4套,消毒设备2套,扬程浮船式水泵2台,250KW变压器1套,控制器2台,消毒柜1个,以及管道、水表、站管、水龙头等若干套。
5.3建设标准:按照水利行业标准予以补助。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5项目效益:完善农村9457户农户供水基础设施短板,按标准对提水工程泵站进行补助,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06个。其中,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40个;发展核桃产业项目3个;信贷贴息补助项目1个;樱桃品种改良项目1个;养殖业项目27个;种植业项目34个。
1.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1实施地点:安乐溪乡、白果街道、财神镇、德卓镇、辅处乡、古基镇、汉阳街道、河镇乡、结构乡、金银山街道、可乐乡、六曲河镇、罗州镇、平山镇、七家湾街道、双河街道、双坪乡、水塘堡乡、松林坡乡、威奢乡、兴发乡、野马川镇、哲庄镇、雉街乡、朱明镇、珠市乡、哲庄镇27个乡镇(街道)。
1.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贸市场架空连廊两座;新建2层农产品交易平台共800㎡;新建钢结构用房1571.12㎡,其中门市部971.12㎡,搬迁安置点帮扶车间附属用房600㎡;新建沟渠5961.65m;新建安置点标准化就业帮扶车间6层(一层为门市部,二至六层为就业帮扶车间),建筑面积8573.04㎡,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400㎡;新建景区32000㎡停车场900个停车位;新建景区2200㎡配套商铺88个铺位;新建预制食品生产线一条;新建蔬菜基地机耕道连接桥3座以及基地电力配套设施;新建冷藏容量规模约为1800m³机械冷库一个;新建350㎡生态彝情农庄一栋,包括附属设施等;新建100m³高位水池1个,30m³水池1个,5m³水池2个;新建泵房1座,铺设灌溉管道14000m;新建可乐猪养殖基地无公害处理池、污水处理系统、消毒室,新增粪污冲洗设备,新建装猪台及赶猪通道1条;新建一级配电室1个,安装电力进场线路;新建气调保鲜库2000m³,烘房200m³、阳光晒棚600㎡;采购食用菌生产加工设备搅拌机4m³2台、传送带2条、装袋机3台、密菌仓2个、分料器4工位以及锅炉、多级泵D6-25×12两台;地面硬化830㎡;修复产业路4350m,新建涵洞2个,护栏安装200m;修复大棚1852个,包括大棚棚膜更换,喷灌设施、监控等损件维修;新建产业路21303.5m,堡坎6890㎡;对阿穴酒小作坊进行生产环境提升、器具升级改造,新建20m³污水处理设施5座及其附属设施,铺设排污管道;更换肉牛养殖场阳光棚圈舍顶板亮瓦12000㎡。
1.3建设标准: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加快产业发展,有效带动15915户农户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2.发展核桃产业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低产低效林改造13000亩;综合抚育改造12000亩;核桃基地示范点建设3500亩。
2.3建设标准:低产低效林改造、综合抚育改造380元/亩;基地示范点建设1200元/亩。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有效提高28500亩核桃品质和产量,推动核桃产业发展。
3.信贷贴息补助项目
3.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县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贷款的农户予以贴息补助。
3.3建设标准:按每户不超50000元的贷款,以基准利率据实给予贴息。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有效带动全县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农户自主创业增收,增加5565户脱贫农户收入。
4.樱桃品种改良项目
4.1实施地点:野马川镇。
4.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良老品种樱桃3616亩。
4.3建设标准:247.5元/亩(45株/亩)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8月前全面完成。
4.5项目效益:采取直补到户的方式改良老品种樱桃,农户直接受益,有效促进全镇2000余户农民增收。
5.养殖业项目
5.1实施地点:安乐溪乡、白果街道、财神镇、达依乡、德卓镇、辅处乡、古达乡、古基镇、河镇乡、结构乡、可乐乡、六曲河镇、罗州镇、妈姑镇、平山镇、七家湾街道、双河街道、双坪乡、水塘堡乡、松林坡乡、铁匠乡、威奢乡、兴发乡、野马川镇、哲庄镇、雉街乡、朱明镇、珠市乡等28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及规模:养殖生猪35180头、能繁母猪487头、肉牛6486头、 能繁母牛2577头、产牛犊590头、 羊474只、家禽13585羽;新建圈4650㎡、化粪池5870m³。
5.3建设标准:生猪500元/头、能繁母猪1000元/头、肉牛5000元/头、能繁母牛6000元/头、产牛犊2000元/头、羊500元/只、家禽40元/羽,建圈400元/㎡、化粪池800元/m³。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5项目效益:有效促进10677户农户增加收入。
6.种植业项目
6.1实施地点:安乐溪乡、白果街道、财神镇、达依乡、德卓镇、辅处乡、古达乡、古基镇、河镇乡、结构乡、可乐乡、六曲河镇、罗州镇、平山镇、七家湾街道、双坪乡、水塘堡乡、松林坡乡、铁匠乡、兴发乡、野马川镇、哲庄镇、雉街乡、朱明镇等24个乡镇(街道)。
6.2建设内容及规模:种植天麻48750亩、马铃薯16887亩、圣女果200亩、莲花白2400亩、小麦11246亩。
6.3建设标准:天麻700元/亩,马铃薯、圣女果、莲花白500元/亩,小麦200元/亩。
6.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0月前全面完成。
6.5项目效益:有效促进4450户农户增加收入。
(三)其他项目
其他类项目11个。其中,防返贫补助项目1个;公益专岗补助项目5个;就业培训项目2个;项目管理费项目2个;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1个。
1.防返贫补助项目
1.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1.2建设内容及规模:解决支持防止返贫突发问题。
1.3建设标准:严格按县级实施方案申请。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防止返贫突发户50户。
2.公益专岗补助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开发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生态护林员、村寨保洁员、护路员、管水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帮助10675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2.3建设标准:生态护林员10000元/人/年,村寨保洁员、护路员600元/人/月,管水员1570元/人/月,公益性岗位:管理岗位1000元/人/月,普通岗位600元/人/月。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帮助脱贫劳动力10675人稳定就业,户均增收7200元。
3.就业培训项目
3.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开展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500人,对全县参与劳动技能培训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按标准给予补助。
3.3建设标准:致富带头人培训3500元/人、劳动技能培训40元/天。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有效提升1000人创业和劳动技能,促农增收1000元以上。
4.项目管理费项目
4.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4.2建设内容及规模:用于全县30个乡镇(街道)和1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4.3建设标准:根据项目独立费用要求提取使用。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4.5项目效益:提升项目建设规范管理效能,确保资金项目正常运营。
5.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
5.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及规模:预计资助中职学生1176人;高职学生108人。
5.3建设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黔乡振函〔2021〕56号)文件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据实予以资助中职学生1900元/生·年,高职学生4500元/生/年。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5项目效益:预计资助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中职学生1176人,高职学生108人。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4年,赫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36682万元。
1.基础设施类。基础设施项目41个,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7281.09万元,资金占比19.85%。其中,河道治理项目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85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022.09万元;通寨路建设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68万元;消防站建设项目4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00万元;饮水安全保障项目1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206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06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4563.17万元,资金占比66.96%。其中,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40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216.8万元;发展核桃产业项目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70万元;信贷贴息补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91.36万元;樱桃品种改良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9.5万元;养殖业项目27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788.74万元;种植业项目34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706.77万元。
3.其他类。其他类项目1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837.74万元,资金占比13.19%。其中,防返贫补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0万元;公益专岗补助项目5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464.74万元;就业培训项目2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69.7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2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43.3万元;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60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4年,赫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6682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454万元,整合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万元,整合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183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整合工作,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财政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能职责
县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印发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制定必要的资金管理办法。
乡村振兴局负责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负责重点审查项目是否源自项目库,是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紧密挂钩,以及项目安排是否超出现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标准等。
县财政局重点审核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资金来源及资金管理要求,下达资金文件、拨付资金、建立整合项目台账等。
乡村振兴、财政、发改、民宗、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住建等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项目督促、质量监管、项目检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整理,完善报账资料,建立项目台账,做好与整合有关的一切事务。
乡村振兴、财政、发改、民宗、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住建等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由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技术指导、项目检查验收,配合做好与整合有关的一切事务。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巡察,发现问题的可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暂停资金支付。
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质量监管、自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建立项目及资金支付台账。
(三)监督检查
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街道)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布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资金结转结余及资金精准使用、政策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等情况。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涉农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实施或主管项目进行督促指导,第一书记、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
(四)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严禁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名义挪用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
(五)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5号)精神,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实施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赫章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赫章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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