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40844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09-18 14:10:00 | |
文 号: | 赫府发〔2024〕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章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赫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赫章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赫章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赫章县2024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业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24〕87号)等有关工作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业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有关规定。
(二)方案编制目的
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拓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渠道,转变涉农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作用,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方案编制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使用。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库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尽可能将纳入符合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有效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以县为主,权责匹配。县委、县政府作为涉农资金整合实施主体,在享有与主体责任相对应的项目审批、资金筹集、分配下达等充分自主权的同时,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能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任务。
3.精准施策,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能有效衔接,资金使用要精准。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持续发展,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定;二是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村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4.健全机制,突出导向。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切实发挥补短板、强弱项的作用。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推动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5.加强监管,规范运行。依法依规安排使用涉农资金,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街道)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布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
围绕巩固全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脱贫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这个目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开展预警监测动态管理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帮扶解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补齐农业生产发展短板。基本形成脱贫人口有增收、有就业的新局面,防止返贫,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资金整合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逐步解决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资金使用措施
1.整合使用。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围绕年度目标,紧盯巩固全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成果,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并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项目,将涉农资金在大类间打通,统筹安排使用,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推进。
2.资金管理。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按照涉农整合资金有关规定结合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管理,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纳入绩效考评。
(二)项目管理措施
1.执行审批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行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的项目管理制度。
2.注重项目谋划。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任务,提前谋划项目,避免资金等项目,项目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提取,项目谋划做到因地制宜,注重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和效益性。
3.强化过程监管。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实施项目,比照同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前期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主体负总责,坚持“谁实施、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单位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项目督促、质量监管、项目检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整理,完善报账资料,建立项目台账;项目由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技术指导、项目检查验收,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巡察,发现问题的可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暂停资金支付。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整合配套措施
从预算编制源头抓好涉农整合资金。通过预算编制,整合归并农口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减少专项资金重复交叉安排使用于同一项目的现象,推动农口部门预算资金整合。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资金规模,做到“应整尽整”。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任务的实际需要,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认真做好资金整合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将整合资金尽快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项目主体,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61个其中,供水提质增效项目16个;河道治理项目4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0个;通寨路建设项目1个。
1.供水提质增效项目
1.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1.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取水池7座(30m³取水池1座、10m³取水池1座、2m³取水池2座、1.5m³取水池3座);新建蓄水池15座(800m³蓄水池1座、200m³蓄水池2座、100m³蓄水池3座、50m³蓄水池1座、30m³蓄水池3座、20m³蓄水池3座、10m³蓄水池2座);新建高位水池3座(100m³高位水池2座、20m³高位水池1座);新建配水池3座(50m³配水池1座、30m³配水池2座);新建调节池13座(100m³调节池1座、50m³调节池5座、20m³调节池3座、10m³调节池4座);新建水源点拦水堰1座(堰高4.5m、长10m);新建泵站泵房6座;新建消毒房1间;新建临时工棚、仓库及管理用房280㎡;新建道路长788.35m;新建防洪堤142.3m;新建堡坎500m³;采购并安装水泵4个、控制器2台、消毒柜1个、变压器1台、消毒设备2套、水机设备及自动控制系统1套、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采购并安装热镀锌提水钢管、输水管、配水管、闸阀若干;加固长约1500m上水钢管并进行防腐处理;对水源点闲置水池进行提质改造;水源地保护2处;对全县30个乡镇(街道)供水设施维修维护提升(含管道、闸阀、水池、泵站等维修)。
1.3建设标准:按照水利行业标准予以补助。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水平,有效保障农村345841人正常供水。
2.河道治理项目
2.1实施地点:辅处乡、松林坡乡、铁匠乡、安乐溪乡。
2.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河堤5300m;新建河道疏浚4700m;新建护堤4750m;河堤加高长600m,高1m;河堤维修长50m,高6m;清理下水道2000m;修复、重建人行交通桥3座;河道清淤疏浚13100m。
2.3建设标准:参照水利行业标准实施。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有效改善1695余户群众及50余家个体户排污排水环境,有效预防辅处乡小城镇范围内洪涝灾害,保护周边耕地,能减少1295余户群众及50余家个体户直接经济损失超100万元/年。
3.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3.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取水池3座、蓄水池18座、高位水池2座、泵站水池1个、泵站1座、闸阀井4座以及管道采购安装;新建化粪100座、污水资源化利用暂存池428座、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5套、人工湿地125座,污水处理生态池20个、建分散式污水生态处理池18个、雨水井新建16座、收集池85座、玻璃钢化粪池222座、砖砌化粪池2座、砌筑检查井44座、生态池1套,配套主管、支管、连接管道、排水管;检查井1073座、小方井355座、手孔井2959座、隔油池125座、庭院收集水池1489座、沉淀池123个;清渣池(固液分离池)524座、化粪池97座及隔油池290座;雨水检查井破除恢复45座;采购安装变压器1台、水泵2台、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离心泵2套、缓释消毒器1套;新建便民桥2座;新建土地渗透系统0.5m³176个;新建农户厕所2027户、圈舍66户、圈舍化粪池282个;新增农村通组通寨路错车道49处,增设停车场1处,安装波形护栏14404m、减速带143.5m、道口桩120根、标志牌80块、凸面镜22块;对284户农户住房提升改造;采购垃圾箱551个。
3.3建设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实施。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3.5项目效益:巩固提升村寨村容村貌,净化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改善200913人的生活条件。
4.通组路建设项目
4.1实施地点:七家湾街道。
4.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通寨路3320m。
4.3建设标准:506元/m。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4.5项目效益:有效解决131户686人出行不便的问题。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14个。其中,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46个;发展核桃产业项目3个;信贷贴息补助项目1个;樱桃品种改良项目1个;养殖业项目29个;种植业项目34个。
1.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1.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贸市场架空连廊两座;新建2层农产品交易平台共800㎡;新建钢结构农产品储用房1571.12㎡;新建沟渠5961.65m;新建安置点标准化就业帮扶车间6层(一层为门市部,二至六层为就业帮扶车间),建筑面积8573.04㎡,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400㎡;新建景区32000㎡停车场含900个停车位;新建景区2200㎡配套商铺88个铺位;新建蔬菜基地机耕道连接桥3座以及基地电力配套设施;新建冷藏容量规模约为1800m³机械冷库一个;新建350㎡生态彝情农庄一栋;新建水池9座;新建泵房4座;闸阀井1座;新建可乐猪养殖基地无公害处理池、污水处理系统、消毒室,新增粪污冲洗设备,新建装猪台及赶猪通道1条;新建一级配电室1个,安装电力进场线路;新建气调保鲜库2000m³、烘房200m³、阳光晒棚600㎡;采购食用菌生产加工设备搅拌机2台、传送带2条、装袋机3台、密菌仓2个、多级泵2台、变压器1套、水泵设备1套、菌种发酵罐25个、风机过滤机组70台、抽风机120台、净化门5樘、电动门2樘、铲车1台、叉车2台、灭菌架84个、直刀切面机1台、电器控制系统1套、和面机平台1台;地面硬化830㎡、水泵2台、灌溉泵2台;修复产业路7460m;新建涵洞2个,护栏安装200m;修复大棚1852个(包括大棚棚膜更换,喷灌设施、监控等损件维修);修复微喷灌配水工程管道64730m、新建产业路17353.5m;对阿穴酒小作坊进行生产环境提升、器具升级改造,新建20m³污水处理设施5座及其附属设施,铺设排污管道;更换肉牛养殖场阳光棚圈舍顶板亮瓦12000㎡。
1.3建设标准: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加快产业发展,有效带动15915户农户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2.发展核桃产业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低产低效林改造13000亩;综合抚育改造12000亩;核桃基地示范点建设3500亩。对15500亩低产低效核桃林进行土壤管理、树体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管理以促进核桃正常生长;采用黔核7号核桃品种对13000亩核桃劣质林进行核桃高接换优。
2.3建设标准:低产低效林改造、综合抚育改造380元/亩;基地示范点建设1200元/亩。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有效促进4436户17123人增加收入,提高28500亩核桃品质和产量,推动核桃产业发展。
3.信贷贴息补助项目
3.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县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贷款的农户予以贴息补助。
3.3建设标准:按每户不超50000元的贷款,以基准利率据实给予贴息。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有效带动全县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农户自主创业增收,增加5565户脱贫农户收入。
4.樱桃品种改良项目
4.1实施地点:野马川镇。
4.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良老品种樱桃3616亩。
4.3建设标准:247.5元/亩(45株/亩)。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8月前全面完成。
4.5项目效益:采取直补到户的方式改良老品种樱桃,农户直接受益,有效促进全镇2000余户农民增收。
5.养殖业项目
5.1实施地点:安乐溪乡、白果街道、财神镇、达依乡、德卓镇、辅处乡、古达乡、古基镇、河镇乡、结构乡、可乐乡、六曲河镇、罗州镇、妈姑镇、平山镇、七家湾街道、双河街道、双坪乡、水塘堡乡、松林坡乡、铁匠乡、威奢乡、兴发乡、野马川镇、哲庄镇、雉街乡、朱明镇、珠市乡等28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及规模:养殖肉牛6674头、能繁母牛3467头、产牛犊533头、生猪37295头、能繁母猪441头、羊5517只、家禽11594羽;新建圈200㎡、化粪池5823m³。
5.3建设标准:生猪500元/头、能繁母猪1000元/头、肉牛5000元/头、能繁母牛6000元/头、产牛犊2000元/头、羊500元/只、家禽40元/羽,建圈400元/㎡、化粪池800元/m³。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5项目效益:有效促进10677户农户增加收入。
6.种植业项目
6.1实施地点:安乐溪乡、白果街道、财神镇、达依乡、德卓镇、辅处乡、古达乡、古基镇、河镇乡、结构乡、可乐乡、六曲河镇、罗州镇、平山镇、七家湾街道、双坪乡、水塘堡乡、松林坡乡、铁匠乡、兴发乡、野马川镇、哲庄镇、雉街乡、朱明镇等24个乡镇(街道)。
6.2建设内容及规模:种植天麻48750亩、马铃薯16887亩、圣女果200亩、莲花白2400亩、小麦11246亩。
6.3建设标准:天麻700元/亩,马铃薯、圣女果、莲花白500元/亩,小麦200元/亩。
6.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0月前全面完成。
6.5项目效益:有效促进4450户农户增加收入。
(三)其他项目
其他类项目5个。其中,防返贫补助项目1个;就业培训项目3个;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1个。
1.防返贫补助项目
1.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1.2建设内容及规模:解决支持50户脱贫户、监测户防止返贫突发问题。
1.3建设标准:严格按县级实施方案申请。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采取及时有效的帮扶措施,对50户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医疗、住房等实质性帮扶。
2.就业培训补助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开展乡村振兴就业技能培训500人;对全县参与劳动技能培训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按标准给予补助;对全县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2.3建设标准:就业技能培训3500元/人;劳动技能培训40元/天;跨省务工补贴500元/人。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有效提升24560人就业和劳动技能,促农增收500元以上。
3.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
3.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3.2建设内容及规模:预计资助中职学生1176人;高职学生108人。
3.3建设标准:中职学生1900元/生·年;高职学生4500元/生·年。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预计资助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学生984名。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4年,赫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42234.90万元。
1.基础设施类。基础设施项目61个,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3646.11万元,资金占比32.31%。其中,供水提质增效项目16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259万元;河道治理项目4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935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40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284.11万元;通寨路建设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68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14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6281.09万元,资金占比62.23%。其中,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46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131.8万元;发展核桃产业项目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70万元;信贷贴息补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3890万元;樱桃品种改良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9.5万元;养殖业项目29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093.02万元;种植业项目34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4706.77万元。
3.其他类。其他类项目5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307.7 万元,资金占比5.46%。其中,防返贫补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00万元;就业培训补助项目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947.7万元;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60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4年,赫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2234.90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689.32万元,整合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35.58万元,整合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708万元,整合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502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整合工作,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财政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能职责
县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印发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制定必要的资金管理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负责重点审查项目是否源自项目库,是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紧密挂钩,以及项目安排是否超出现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标准等。
县财政局重点审核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资金来源及资金管理要求,下达资金文件、拨付资金、建立整合项目台账等。
农业农村、发改、民宗、林业、水务、交通、住建等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项目督促、质量监管、项目检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整理,完善报账资料,建立项目台账,做好与整合有关的一切事务。
农业农村、发改、民宗、林业、水务、交通、住建等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由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技术指导、项目检查验收,配合做好与整合有关的一切事务。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巡察,发现问题的可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暂停资金支付。
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质量监管、自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建立项目及资金支付台账。
(三)监督检查
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街道)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布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资金结转结余及资金精准使用、政策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等情况。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涉农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实施或主管项目进行督促指导,第一书记、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
(四)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严禁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名义挪用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
(五)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5号)精神,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实施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赫章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赫章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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