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40088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9-28 13:10:00 | |
文 号: | 赫府发〔2023〕1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赫章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
《加快推进赫章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赫章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加快推进赫章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23〕10号)和《赫章县“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推进赫章气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及防灾减灾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重点着力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以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为重点着力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以提高气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着力提升气象服务水平,以科技创新和深化改革为重点着力增强气象发展动能,构建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体系,为建设“活力赫章”“宜居赫章”“生态赫章”“平安赫章”“幸福赫章”提供有力气象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赫章气象事业发展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初步建成现代气象服务、气象业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科技创新和气象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业务,核心气象业务能力取得明显进步。气象防灾减灾和服务保障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水平显著提高,提升市级预报产品本地化订正应用能力,暴雨和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分别达到120分钟、45分钟,气象灾害监测率提升到90%、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人工防雹保护面积达0.1万平方公里以上。
到2035年,建成高水平的现代气象服务、气象业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科技创新和气象管理体系。发展满足服务需求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业务,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气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大幅提升,气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建设
1.优化站网布局,提升地面综合监测能力。2023—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升级改造或新建14套4要素以上自动气象站、1套视程障碍现象仪、1套遥测式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系统及1套植被及物候自动观测系统,实现乡镇(街道)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全覆盖,切实增强地面气象观测能力,提升地面气象观测定量化水平,有效弥补地面观测盲区和短板。(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提升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利用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雷达、卫星等多源探测资料,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年景。建立健全应急广播播发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与主流媒体信息共享及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绿色通道”机制,逐步实现预报预警信息向各级应急责任人精准靶向发布,多渠道推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推进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2023-2025年推进实施赫章县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辅助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台站基础能力,打造“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完备、智慧高效、环境友好、绿色安全”的气象现代化台站。(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
4.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充分发挥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能,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强化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运用,推动气象灾害防御融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工作,以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目标,建成包括综合气象预报服务、气象应急指挥、气象信息数据处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气象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中心,为县委、县政府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技支撑;完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系统,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挥气象服务在灾前、灾中、灾后各阶段的作用。(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能源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建设
1.强化人工影响天气组织保障。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及工作职责,构建规范高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人工影响天气新型工作体系。确保防灾减灾弹药等物资的保障,按规定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工资待遇、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善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建设完善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增强短时临近预报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能力。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和作业站点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安全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和新型作业装备应用,2023—2025年完成14个作业点的光纤铺设和智能防灾减灾终端安装,升级改造8套自动化人影高炮,进一步完善罗州、德卓两个作业点的进站道路建设,在古基镇新建1个人影作业炮站,持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大安全投入保障,按属地原则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定期开展人工影响天气联合检查,依法依规做好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年检和弹药储运等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推广物联网、智能识别等信息安全新技术应用,人影弹药物联网基层覆盖率达85%。(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1.强化“绿色发展样板区”和“乡村振兴典范”建设气象保障。推进生态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利用卫星、雷达等遥感多源数据开展定制化服务,为森林防火、大气污染防治、生态治理等提供技术支持。推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升赫章阿西里西韭菜坪、阿西里西大草原、九股水温泉、松林千年杜鹃等旅游景区精细化气象服务能力,助推全域旅游,促进康养产业发展。为赫章“一主两辅”产业提供气象服务保障,实施山地特色农业气象赋能行动,依托气象大数据,建设县级农业气象业务服务系统,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气象保障。健全农村防灾减灾部门合作机制,完善农村气象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农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和防灾减灾水平。(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县能源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提高公共气象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优化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创新公共服务传播渠道,将基本公共气象服务产品接入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增强艰苦边远地区、农村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提高城乡公共气象服务覆盖率。推动智慧公共气象服务平台和5G消息支撑系统建设在赫章的本地化应用,构建基于场景、位置、影响的精细化智慧气象服务。(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实施“气象+”赋能行动。为烟叶生产以及煤、电、风能、太阳能行业的能源安全和能源保供实施定制化专业气象服务,围绕国(省)高速、乡村公路和旅游线路开展分灾种、分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发挥气象“趋利避害”作用,助力产业发展、服务安全生产。基于贵州农经网“淘黔宝”电子商务平台,依托本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服务中心,加强本地特色农产品宣传,提升本地农特产品知名度。(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能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烟草专卖局、县供电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1.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加强气象预报服务技术研究,将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天气气候资源应用技术研究等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纳入市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支持。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科技创新工作总体布局,健全完善气象、科技等部门合作机制,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县教育科技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2.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加大县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支持力度,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人才队伍建设。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2023—2025年完成县气象局本科及以上学历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90%以上,中级职称人数达60%以上,有1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有1人进入地方人才工程。(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强化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各级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支持保障,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
(二)强化气象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推进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地方综合执法范围,强化联合监管。
(三)加强投入保障。切实加强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气象事业建设资金。按规定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落实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对本实施意见的监督评估机制,每年向县政府报告推进落实情况,适时报告重大项目进展和需要督办事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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