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253120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8-30 14:50:00 | |
文 号: | 赫府发〔2023〕12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章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产业园区管委会:
《赫章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赫章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赫章县2023年调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10号)、《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反馈2023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黔财农〔2023〕96号)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序言
(一)方案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林业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有关规定。
(二)方案编制目的
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拓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渠道,转变涉农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作用,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方案编制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使用。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项目库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尽可能将纳入符合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有效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以县为主,权责匹配。县委、县政府作为涉农资金整合实施主体,在享有与主体责任相对应的项目审批、资金筹集、分配下达等充分自主权的同时,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能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任务。
3.精准施策,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能有效衔接,资金使用要精准。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持续发展,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定;二是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村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4.健全机制,突出导向。找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节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切实发挥补短板、强弱项的作用。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推动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将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5.加强监管,规范运行。依法依规安排使用涉农资金,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街道)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布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二章 目标任务
(一)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
围绕巩固全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脱贫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这个目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开展预警监测动态管理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帮扶解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持续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补齐农业生产发展短板。基本形成脱贫人口有增收、有就业的新局面,防止返贫,确保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资金整合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逐步解决我县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发展短板,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章 工作措施
(一)资金使用措施
1.整合使用。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规划,围绕年度目标,紧盯巩固全县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成果,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并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项目,将涉农资金在大类间打通,统筹安排使用,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推进。
2.资金管理。县直部门、乡镇(街道)实施的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按照涉农整合资金有关规定结合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行资金管理,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纳入绩效考评。
(二)项目管理措施
1.执行审批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行县级审批,省、市备案的项目管理制度。
2.注重项目谋划。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任务,提前谋划项目,避免资金等项目,项目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提取,项目谋划做到因地制宜,注重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和效益性。
3.强化过程监管。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实施项目,比照同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前期相关手续后组织实施。项目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实施主体负总责,坚持“谁实施、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单位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项目督促、质量监管、项目检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整理,完善报账资料,建立项目台账;项目由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技术指导、项目检查验收,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察巡察,发现问题的可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暂停资金支付。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做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整合配套措施
从预算编制源头抓好涉农整合资金。通过预算编制,整合归并农口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减少专项资金重复交叉安排使用于同一项目的现象,推动农口部门预算资金整合。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资金规模,做到“应整尽整”。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任务的实际需要,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认真做好资金整合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调整预算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将整合资金尽快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项目主体,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第四章 项目建设
(一)基础设施项目
基础设施项目47个。其中,河道治理项目10个;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7个;通组(寨)路项目11个;安置点消防站建设项目1个;饮水安全保障项目7个;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个。
1.河道治理项目
1.1实施地点:松林坡乡、铁匠乡、达依乡、妈姑镇、古达乡、安乐溪乡。
1.2建设内容和规模:河道治理22.482千米,主要内容为河道清障疏浚和新建(含改造)河堤,其中:河道清障疏浚长度为21.982千米,拆除重建14座阻河碍河交通桥,新建(含改造)河堤总长13.398;新建排水沟长27米(下底宽3.5米,上口宽3.5米,平均深4米);安装拦污栅1个;新建涵洞1个;硬化河道140米;新建河道消力坎4道;安装管涵21米;新建便民连心桥一座,桥梁全长17.5米,净跨13.19米,桥梁宽度为5.0米,总面积87.5平方米,桥梁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
1.3建设标准:参照水利行业标准实施。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有效保护周边耕地,改善生态环境,提高防洪能力,减少群众洪水灾害,保护2312户群众生命安全。
2.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100立方米水池1个,安装消防管网3.2千米,安装消防栓22个;对6个村(社区)排污管网进行提级改造;新建化粪池共40座,以及建设过程中现状道路等破除及恢复;修复化粪池22座,以及建设过程中现状道路恢复;新建排污沟430米,污水处理池15立方米,生态湿地1处;新建单户污水资源化利用暂存池74座,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61套,配套管道16.535千米;检查污水井756座,手孔井1420座,庭院收集水池592座及清渣池308座;治理污水沟长300米;埋置管道7千米;安装安保围栏5050米;修复破损墙面4000平方米,破损透水砖5000块,破损地面硬化310平方米;拆除灯柱11棵,破损花池560平方米;硬化地面3060平方米;卫生间水箱、洗手池、便池、蹲便器和隔板等更换、维修等;新建垃圾收集中转平台280平方米;新建活动场地2.57万平方米,围墙2133平方米;采购小型挂桶式压缩垃圾车40辆、11立方米清洗吸污车一辆、购垃圾箱17个、垃圾桶2196个;砌筑堡坎590立方米;新建厕所4个;户厕改造3400户。
2.3建设标准:污水检查井2500元/座;沥青路面破除恢复400元/平方米;青石板路面破除恢复300元/平方米;化粪池6300-17500元/座;玻璃钢化粪池119000元/座;化粪池清掏240.66元/立方米;室外消火栓2070元/座;闸阀井2400元/座;污水资源化利用暂存池1435元/座;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4750元/套;安保围栏235元/米;修复破损墙面45元/平方米,破损透水砖8元/块(含采购、安装);护栏40元/米(含安装,采购);拆除灯柱1000元/棵;拆除破损花池5000元/个;花池破除恢复300元/米;硬化地面70元/平方米;垃圾箱5000元/个;垃圾桶300元/个;污水处理池0.6万元/立方米,污水沟治理100元/米;活动场地80.37元/平方米;围墙179/平方米;吸粪车1辆22.5万元;户厕5000元/个。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2.5项目效益:巩固提升村寨村容村貌,净化人居生活环境,有效改善78770户414036人的生产生活条件。
3.农村通组通寨路建设项目
3.1实施地点:财神镇、德卓镇、辅处乡、古达乡、六曲河镇、双河街道、野马川镇、哲庄镇、朱明镇、珠市乡、威奢乡、白果街道、罗州镇、可乐乡、金银山街道、铁匠乡、松林坡乡。
3.2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及修复通组(寨)路45.5146千米;修建道路堡坎278立方米;修复水毁挡墙210立方米;修复路面1500平方米。
3.3建设标准:按照公路行业补助标准。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有效改善25895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4.安置点消防站建设项目
4.1实施地点:六曲河镇、罗州镇。
4.2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六曲河镇、罗州镇两个安置区建设二级消防站,购买相关救援装备。
4.3建设标准:抢险救援车90万元;轻型卫星便携站35万元;小型水罐消防车46万元;消防摩托车1.6万元;370兆移动基站25万元;值班调度台25.2万元;各类灭火救援、抢险救援、个人防护、应急通信装备57.2万元。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4.5项目效益:消防项目建成后,将实现消防力量对搬迁安置点,并对六曲河镇、罗州镇的全覆盖,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5.饮水安全保障项目
5.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和规模:对全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提水泵站电费进行补贴共计260处200万元;对全县农村供水保障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包括净化器230台、水管网、提水泵、水池等;新建提水泵站2座、提水泵站1座(含50立方米矩形水池1座);新建水池21座;新建3立方米取水点2个;新建取水池2座;新建蓄水池7座;新建高位水池2个;新建4平方米消毒房1座;采购安装水泵9台;采购安装软启动控制柜1台,全自动控制系统3台;采购安装泵房专用变压器1台;采购安装全自动化水泵2台(套);采购安装水表443个;采购安装变频柜2套;采购安装消毒净化设备一套;采购安装输配水管道86.695千米;采购安装闸阀、三通、直接、弯头、水龙头等若干;采购安装输电线路0.3千米;管槽土方开挖及回填,路面拆除及恢复。
5.3建设标准:按照水利行业标准予以补助。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3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5项目效益:按标准对提水工程泵站进行补助,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提升5321户供水保障,补齐农村供水保障短板。
6.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6.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6.2建设内容和规模:对50户农村低收入群体人均安全住房面积不足20平米农户房屋进行扩建,将农户人均安全住房面积补足20平米,其中:差欠20-40平米(含40平米)农户3户,差欠40平米以上48户。
6.3建设标准:四类重点对象一级35000元/户、二级15000元/户;其他户一级30000元/户。
6.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6.5项目效益:有效改善51户136人的生活条件。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70个。其中,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6个;核桃提质增效项目1个;信贷贴息补助项目1个;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3个;养殖业项目23个;种植业项目22个;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项目4个。
1.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1.2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养殖户三格式化粪池350个;扩建养菌车间内二层养菌房2000平方米;新建年产500万棒天麻菌棒加工厂房及生产线(含生产车间、养菌车间、管理房及电商平台);新建120万棒天麻菌棒加工生产线一条;新建取水口1座;新建灌溉配水主管2.1千米;新建蔬菜种植基地分拣中心1个;新建500立方米冷库1个;新建中药材初加工车间阴凉库约400平方米,阳光晒棚约800平方米,管理及生产设施用房约500平方米;新建肉兔养殖场1个,搭建5000平方米养殖棚,600平方米干粪棚,150立方米化粪池,工作区及库房200平方米;新建天麻面条加工厂1500平方米;新建20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5座及其附属设施;新建汽车美容市场及生鲜超市各1栋,为安置点提供日常购物场所以及汽车美容服务产业;对30户阿穴酒小作坊进行生产环境提升、器具升级;新建泵机管理房8.5平方米,架设380V低压线路180米,安装提水管线锌钢管130米;新建600立方米冷库,冷库设备采购;采购安装深井潜水泵一台;采购安装90千瓦配电柜一台;采购安装中级四线打边车29台,中级人字车13台,4针6线车3台,中极冚车3台;采购安装高压柜1台,采购安装S13-M-800KVA变压器1台,10kV真空智能断路器1台,高压计量装置1套,配电室1座,低压综合配电柜1台;采购安装核桃糖、核桃油加工生产设备;采购包装设备全自动成型机1台,间歇式全自动发泡机1台,模具、模具配件,料仓输送管道及烘房配件;维修单体大棚11223平方米,连体大棚7个11264平方米;16个大棚钢架修复及大棚棚膜更换;安装食用菌种植基地20个出菇棚的菌架、遮阴膜及喷灌设施;修复公路水毁38.015千米,修复挡墙14572立方米,新建挡墙12759立方米,路面恢复16737平方米;安装安保围栏2.544千米;新建产业路7条,总里程17.985千米。
1.3建设标准:参照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实施。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加快产业发展,有效带动8950户农户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2.核桃提质增效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核桃提质增效70000亩,其中高接换优30000亩,综合抚育40000亩。高接换优30000亩实施内容:对30000亩核桃进行嫁接改良、病虫害防治;综合抚育40000亩实施内容:对40000亩核桃进行施肥、病虫害防治、修枝。
2.3建设标准:0.038万元/亩。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有效提高70000亩核桃品质和产量,推动核桃产业发展。
3.信贷贴息补助项目
3.1实施地点:全县。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全县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贷款的农户予以贴息补助。
3.3建设标准:按每户不超50000元的贷款,以基准利率据实给予贴息。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有效带动全县符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农户自主创业增收,增加11415户脱贫农户收入。
4.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
4.1实施地点:兴发乡、铁匠乡、财神镇、古达乡、珠市乡、双坪乡。
4.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特色旅游民宿10户;特色农家乐改造14户;院坝及道路硬化1440平方米;安装护栏1000米;打造特色庭院经济10户;新建民族舞蹈实训场地1个600平方米;新建民族特色手工艺刺绣亭1个120平方米;改造民族团结食堂1个100平方米;安装民族特色路灯100盏;新建民族团结宣传栏50平方米、特色旅游指示牌建设10个;灶台改造313户1252米;新建垃圾箱摆放点100个;新建4个自主运营小型村级农产品交易平台,面积350平方米以上;21个村(社区)在兴发乡中营村投资民宿项目建设,每村(社区)计划修建民宿约140平方米,利益联结21个村集体。
4.3建设标准:民宿改造5000元/间;特色农家乐改造15万元/户;院坝及道路硬化90元/平方米;护栏400元/米;民族特色手工艺刺绣亭712元/平方米;兴发乡中营村投资民宿项目建设每个村补助70万元。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4.5项目效益:项目开始运营后预计综合收益每年5万元以上。计划每年将项目收益的10%作为管理运营人员奖励资金;20%作为村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关心关爱特殊群体;70%用于合作社滚动发展壮大资金;涉及农户人均年纯收入10000元。
5.养殖业项目
5.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及规模:养猪8839头;养殖能繁母猪265头;养牛5103头;养殖能繁母牛100头;养羊1369只;养殖种兔10000只;养蜂92桶;改造100户农户圈舍(含化粪池);建圈舍1500平方米;建化粪池750立方米;以奖代补方式培育养殖致富带头人224户,其中养牛致富带头人47户,养猪致富带头人137户,养羊致富带头人40户;对3个500头以上的肉牛集中育肥示范场每个场奖补50万元;对3个200头以上的能繁母牛扩繁示范场每个场奖补30万元;对34个示范村实施“见犊补母”政策,每新生1头犊牛,按1000元/头的标准补贴养殖场;对创建的示范户,新建圈舍、改建圈舍、新建干粪棚、新建化粪池给予相应的补助;改建现有的41个肉牛人工授精冻配改良点,资金用于更换改良点的液氮罐和输精枪等设施设备。
5.3建设标准:参照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实施。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5项目效益:有效提高3134户农户增加收入。
6.种植业项目
6.1实施地点:全县。
6.2建设内容及规模:种植魔芋5290亩;种植酥麻3500亩;种植天麻38269亩;种植马铃薯7009亩;种植蔬菜15281亩;种植林下赤松茸150亩;猕猴桃种植直补200亩;改良老品种樱桃6000亩,将老品种樱桃改良后种成玛瑙红樱桃;管护大马士革玫瑰花基地1152.67亩,主要用于肥料及基地管护费等。
6.3建设标准:参照具体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实施。
6.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0月前全面完成。
6.5项目效益:有效提高8549户农户增加收入。
7.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7.1实施地点:河镇乡、松林坡乡、罗州镇、金银山街道。
7.2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土地60亩,划分给搬迁群众种植蔬菜,减少家庭生活支出费用;采取债权投资方式,利用商业门面改建中西医结合医院一个,利益联结到搬迁群众;新建农贸市场1个,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中心一个(800平方米)。
7.3建设标准:参照行业标准和规划标准实施。
7.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7.5项目效益:有效改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及社区所有居民;带动305余人劳动力就业,提高社区脱贫户增收,减少家庭生活支出费用;盘活167个门面;为社区增加租赁收入5万元以上。
(三)其他项目
其他项目16个。其中,防止返贫突发问题补助资金项目1个;公益专岗就业补助项目8个;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2个;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1个;项目管理费3个;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1个。
1.防止返贫突发问题补助项目
1.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1.2建设内容及规模:解决支持500户防止返贫突发问题。
1.3建设标准:严格按县级实施方案申请,20000元/户。
1.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1.5项目效益:采取及时有效的帮扶措施,对50户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医疗、住房等实质性帮扶。
2.公益专岗就业补助项目
2.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通过开发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生态护林员、村寨保洁员、护路员、管水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六个服务队”岗位,帮助13449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
2.3建设标准:生态护林员:10000元/人/年;村寨保洁员、护路员600元/人/月;管水员1570元/人/月;“六个服务队”:管2000元/人/月,普通岗位1000元/人/月;公益性岗位:管理岗位1000元/人/月,普通岗位600元/人/月。
2.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2.5项目效益:帮助脱贫劳动力13449人稳定就业,户均增收7200元。
3.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项目
3.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3.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1000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对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搬迁脱贫劳动力实施奖补。
3.3建设标准:500元/人。
3.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3.5项目效益:覆盖3000人脱贫户(含监测户)增加就业务工补助收入。
4.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补助项目
4.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4.2建设内容及规模:开展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500人。
4.3建设标准:3500元/人。
4.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2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4.5项目效益:提升500人创业技能。
5.项目管理费项目
5.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5.2建设内容及规模:用于2023年120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5.3建设标准:根据项目独立费用要求提取使用。
5.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5.5项目效益:提升项目建设规范管理效能,确保2023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项目建设正常运营。
6.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
6.1实施地点:全县30个乡镇(街道)。
6.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符合2023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补助,其中补助防贫监测系统中脱贫户家庭在校中职三年级学生、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在校中职一、二、三年级学生预计600余人;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在校高职一、二、三年级学生120余人。实际补助人数按当年度提交资助申请学生数为准,应补尽补。
6.3建设标准:防贫监测系统中脱贫户家庭在校中职三年级学生、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在校中职一、二、三年级学生,1900元/生·年;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在校高职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4500元/生·年。
6.4项目建设进度计划:项目拟于1月启动实施,12月前全面完成。
6.5项目效益:预计资助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中职学生600人,高职学生120人。
第五章 整合资金
(一)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23年,赫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49289万元。
1.基础设施类。基础设施项目47个,计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1999.35万元,资金占比24.35%。其中,河道治理项目10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897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7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215.03万元;通组(寨)路项目1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111.32万元;安置点消防站建设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80万元;饮水安全保障项目7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34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50万元。
2.农业产业发展类。农业生产发展项目70个,计划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9854.43万元,资金占比60.57%。其中,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16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9004.25万元;核桃提质增效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660万元;信贷贴息补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739.48万元;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390万元;养殖业项目2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856.81万元;种植业项目22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523.8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项目4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80万元。
3.其他类。其他类项目16个,计划整合涉农资金投入7435.22万元,资金占比15.08%。其中,防止返贫突发问题补助资金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00万元;公益专岗就业补助项目8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6303.22万元;脱贫劳动力就业补助2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50万元;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175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3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507万元;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1个,整合涉农资金投入200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23年,赫章县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9289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资金42712万元,分别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83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882万元;计划整合省级资金6577元,分别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4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537万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整合工作,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在财政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能职责
县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印发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和制定必要的资金管理办法。
乡村振兴局负责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负责重点审查项目是否源自项目库,是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紧密挂钩,以及项目安排是否超出现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标准等。
县财政局重点审核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资金来源及资金管理要求,下达资金文件、拨付资金、建立整合项目台账等。
乡村振兴、财政、发改、民宗、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住建等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组织实施、技术指导、项目督促、质量监管、项目检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整理,完善报账资料,建立项目台账,做好与整合有关的一切事务。
乡村振兴、财政、发改、民宗、农业农村、林业、水务、交通、住建等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由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批复、技术指导、项目检查验收,配合做好与整合有关的一切事务。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察巡察,发现问题的可向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暂停资金支付。
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质量监管、自查验收、报账审核、资料收集、建立项目及资金支付台账。
(三)监督检查
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项目实施单位和乡镇(街道)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公布年度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调整或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资金结转结余及资金精准使用、政策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等情况。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涉农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实施或主管项目进行督促指导,第一书记、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
(四)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严禁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名义挪用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
(五)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5号)精神,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实施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赫章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赫章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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