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11974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06-30 10:10:00 | |
文 号: | 赫府发〔2023〕10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承载中华民族精神与情感的重要载体,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基础,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为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现将赫章县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进行公布。
一、传统音乐3项:《苗族古歌飞歌》、《彝族咪合》、《苗族芦笙曲》;
二、传统医药2项:《苗族鲜药疗法》、《吴氏全息渗透经络重启法》;
三、传统技艺1项:《苗族服饰》;
四、民间文学1项:《支嘎阿鲁》。
赫章县人民政府
2023 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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