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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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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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032420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5-23 10:10:00
文  号: 赫府办发〔2025〕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修订后的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附后),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列入清单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外其他各类临时性行政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内设机构等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单位制定。

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核、审议和公布、备案、清理等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规定。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和机构改革实际,及时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2023531日印发的《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赫章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同时废止。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22


赫章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县政府

1

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办公室

2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政府工作部门

3

县发展和改革局

4

县教育局

5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6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7

县公安局

8

县民政局

9

县司法局

10

县财政局

1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

县自然资源局

13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县交通运输局

1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6

县水务局

17

县农业农村局

18

县商务局

19

县文广电旅游局

20

县卫生健康局

21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2

县应急管理局

23

县审计局

24

县能源局

25

县统计局

26

县医疗保障局

27

县林业局


其它县级部门

29

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

30

县投资促进局

31

县气象局

32

县残疾人联合会

33

县烟草专卖局

34

赫章税务局


乡镇(街道)

35

双河街道办事处

36

白果街道办事处

37

金银山街道办事处

38

七家湾街道办事处

39

汉阳街道办事处

40

野马川镇人民政府

41

妈姑镇人民政府

42

财神镇人民政府

43

六曲河镇人民政府

44

罗州镇人民政府

45

德卓镇人民政府

46

朱明镇人民政府

47

古基镇人民政府

48

哲庄镇人民政府

49

平山镇人民政府

50

水塘堡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51

达依乡人民政府

52

兴发苗族彝族回族乡人民政府

53

松林坡白族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54

珠市彝族乡人民政府

55

双坪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56

可乐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57

辅处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58

铁匠苗族乡人民政府

59

河镇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60

古达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61

威奢乡人民政府

62

结构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63

安乐溪乡人民政府

64

雉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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