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56378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2-28 09:45:00 | |
文 号: | 赫府办发〔2022〕7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赫章县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赫章县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充实赫章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骆丽红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先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颍玉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成 员: 毛朝鹏 县政府办主任
潘顺超 县水务局局长
江家将 县发改局局长
岳远春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肖 扬 县财政局副局长
岳 勇 县水务局副局长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潘顺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岳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2.研究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
3.协调解决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问题进行研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建议。
3.协调解决在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4.结合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及时制定全县农业水价 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按时完成试点改革工作。
(三) 成员单位职责
1.县水务局负责完善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供水计量设施,牵头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组建,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2.县发改局负责农业水价机制建设有关工作。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结合实际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牵头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指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节水农业发展等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奖励政策,落实维修养护资金、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资金。
5.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管水小组的成立、运行管理制度的建立,并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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