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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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号 |
毕环(赫)罚〔2026〕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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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名称/姓名 |
贵州优能(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赫章县六曲河镇拉苏煤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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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7095605665 |
法定代表人 |
郭同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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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2025年12月8日,毕节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贵州优能(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赫章县六曲河镇拉苏煤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露天堆放原煤,未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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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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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