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副主席,各位常委、委员,同志们: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结束后,转县政府办理的提案共204件,其中经济建设类17件、社会建设类162件、生态文明建设类5件、文化建设类20件。自收到县政协转办提案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强化跟踪调度,积极抓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结束后,县政府办主动与县政协办进行对接,对交办的提案认真研究,多次征求部门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牵头部门和会办部门,及时做好提案办理工作。骆丽红县长和彭令常务副县长多次就政协提案办理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办理工作质量作出了部署。二是交办有力。结合提案交办,研究印发了《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赫府办发〔2024〕25号),细化办理措施,明确办理时限,将204件提案分解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落实到具体部门。三是跟踪督办到位。办理过程中,明确由各分管副县长牵头,县政府办各副主任统筹协调、跟踪督办,要求各单位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措施,落实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对委员提出的各项提案,根据办理情况及时与委员沟通和答复,确保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2024年9月19日,我县已办理落实委员提案49件,占提案总数24.01%;正在办理97件,占提案总数47.54%;待今后有条件办理58件,占提案总数28.43%。所有提案均已办理答复提案委员,办复率和满意(基本满意)率为100%。
主席、副主席,各位常委、委员,政协提案是政协充分履行职能,参政议政的具体表现,提案工作关系民生发展和群众获得感及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办好提案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由于政策影响、县级财政紧张、部分单位和乡镇(街道)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视不够等原因,部分提案办理质量还有差距,部分提案短期内无力组织实施。对正在办理的提案,我们将加强调度和跟踪督办,对今后有条件再办理的提案,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办理落实。现将204件提案的分类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如下,如有不妥之处,敬请主席、副主席,各位常委、委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已经办理落实的提案49件
(一)经济建设类提案7件。
1.经济界34号《关于加快非煤矿山复工复产的提案》;刘志龙委员47号《关于我县矿山停工停产提案》;熊勇委员48号《关于加快非煤矿山复工复产的提案》。县应急局根据《毕节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复工复产申请,及时开展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目前我县证照手续齐全有效的非煤矿山企业共28家,申请恢复生产建设的23家。通过复工复产验收企业23家,其余5家企业因资源枯竭、市场原因、安全生产现状等因素未申请复工复产验收。下步将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复工复产申请,及时组织验收。对安全生产手续合法有效,申请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切实加大服务指导力度,确保有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及时恢复生产建设。
2.刘洋委员38号《“农机贷”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致作用效果发挥不好需要关注解决的提案》。我县积极助推“农机贷”落地生根。一是积极宣传,充分利用“拖拉机年检送下乡活动”“3.15活动”、短信、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宣传“农机贷”,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二是通过联系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资金困难农户提供贷款,解决部分农户购买农用机具资金短缺的难题。三是提醒农户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借款金额,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还款,严格按照贷款用途使用借款,同时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目前推出40余种涉及“三农”的金融产品,让“农机贷”与其他金融产品产生化学反应,起到“1+1大于2”的效应,更好发挥金融信贷利民、惠民、助民的效果。
3.陈军委员43号《尽快启动珠市乡铁矿“富矿精开”项目建设、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县有9个铁矿采矿权,其中生产铁矿1个,在建铁矿2个,计划整合或盘活铁矿4个,已关闭或准备注销铁矿2个。关于120万吨/年菜园子铁矿已纳入《赫章县“富矿精开”先行区建设三年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并每月定期调度。下步将针对鲕状矿技术攻关、生产铁矿释放产能、停建铁矿复建等问题进行跟踪服务,将符合条件的铁矿开采项目纳入“富矿精开”项目建设。
4.熊孟委员45号《关于围绕“1+4+1”三年行动方案做好产业发展规划的建议》。2024年1月11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赫章县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 年)》,围绕“富矿精开”先行区、文旅融合示范区、特色农业优势区、生态建设样板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承载能力和服务品质分别制定了具体的三年行动方案。目前正按三年行动方案推动执行,争取工作取得实效。
5.张义勇委员46号《关于控制赫章县餐饮物价上涨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贵州省定价目录》的规定,餐饮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无权定价,不得干预市场价格竞争。就目前的消费价格水平来看,我县与周边区县基本相当,消费水平基本持平。下步将督促县发改、市场监管、卫生、税务等部门,加大对餐饮行为的监管,打击哄抬物价、非法牟取暴利、偷税漏税的行为,积极引导餐饮行为有序竞争,合法经营。
(二)社会建设类提案30件。
1.林勤委员74号《关于全面整治外卖、快递行业交通违法行为的提案》。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始终以整治外卖及快递交通违法为重点,且每季度至少组织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下步将持续加大该类违法的查处力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李栋委员80号《关于解决七里店至青山加油站路政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该路段建设违停抓拍系统2套,下步将对该路段实行不定时路面巡逻,并及时清理路面违停车辆,以便保障该路段的畅通。
3.张明光委员96号《关于解决每年12月31日、1月1日医院就医不能报销的提案》。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信息平台停机及业务结转的通知》和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信息平台计息和业务结转工作停机的公告,停机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10:00至2024年1月1日12:00,医院在停机前要为达到出院标准的患者办理出院结算;达不到出院的在停机前转为自费,待开机后转医保进行政策正常结算;特殊原因停机期间办理自费出院的,可待开机后在医院报销或提供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报销。
4.邱君玲委员115号《关于恢复城区小河沟赶集日时间建议的提案》。县住建局根据小河沟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措施,且小河沟便民服务市场经过常态化的管理,已形成了“百日场”,有经营需求或者贩卖应季产品的群众均可以在县住建局小河沟中队排队取号进行售卖,乡镇到赫章县赶集的老百姓有摊可摆,也减少了老百姓因“抢占摊位”产生的矛盾纠纷,做到了便民利民、公平公正。
5.谭巍委员116号《关于夜郎大道(县人武部至夜郎大酒店右侧)交通治堵建议的提案》。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夜郎大酒店右侧至赫章县第三小学路段已安装建设违停抓拍系统3套,并全部投入使用;人武部人行横道已进行升级改造,针对人流量大,已对该人行横道加宽1.5米,并安装人行红绿灯。
6.刘洋委员126号《关于推动“零工市场”建设解决灵活就业尚存几方面难点堵点问题需关注解决》。目前优化零工市场线上平台管理,实现零工市场线上平台与线下登记相结合,便于群众登记,实现就业信息共享。已购买无记名保险400份。积极与软件开发公司对接,进一步优化吸纳务工人员登记及劳务派遣等程序,简化程序。积极与省、市人社部门对接,将零工市场公益运营纳入补贴补助范围,有力支持零工市场健康发展;推动零工市场市场化运营,通过收取第三方服务费等方式产生收益,保障正常运营。
7.熊茂委员137号《关于全县医疗机构统一建设电子病历系统与公共卫生系统并实现有效端口融合》。一是已完成整合医院信息系统(HIS)、电子病历系统,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二是推进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三是要求医疗机构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四是鼓励医院利用信息技术提供全流程、个性化、智能化服务。
8.管龙委员141号《关于采取措施缓解上下班高峰期城区交通拥堵的建议》。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并在上下班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对道路违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确保道路畅通。
9.周虎委员143号《关于适当调整城区公交路线的建议》。县交通局已对2路和3路公交线路和站点进行调整了调整优化,其中3路公交已延伸至会展中心(在会展中心公交车首末站建成使用前停在时尚天街)。2路公交在夜郎印象小镇靠人民法院处已有站点,在后期开展公交站台标准化建设时,将该站上移至印象小镇中部。
10.罗梦委员157号《关于关注和关心教师心理健康的建议》。已对全县中小学班主任和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实现全员培训,通过心理健康学科工作室活动,心理健康教师搭建交流学习平台。落实学校工作职责,积极改善心理健康教育条件,引导教师上好心理健康课。下步将组织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到省内外名校跟岗研修、交流学习,加大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师课堂设计和教学能力。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师团辅活动和团队建设活动,切实锻造心理健康教师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组织教师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娱体育活动,不断培育和提升教师乐观自信、向上向善的良好品质。督促学校领导和教师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和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和困惑,化解他们心理矛盾,使之安于从教。在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名师骨干评选等方面给予优先,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1.社会福利保障界160号《关于推动“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一是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赫章县双拥工作考核方案》。三是认真落实“双清单”制度。四是继续加大对双拥主题公园、双拥一条街和双拥主干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五是对双拥创建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六是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七是开展系列拥军优属活动。八是做好各项优抚资金的发放工作。九是完善优待目录清单并督促清单落实到位。十是健全移交安置政策,确保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12.医药卫生界161号《加强县域120急救体系建设扎实推动县乡急救网络急诊急救能力提升》。我县120急救体系实现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1个县级急救中心,有30个急救站共52辆救护车,其中:抢救监护车9辆,负压救护车6辆,普通救护车37辆。有依托型人才医生10名、护士20名、电话调度员3名、驾驶员5名。县城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平均反应时间少于15分钟;乡镇服务半径控制在10公里以内,平均反应时间少于30分钟。建立了全县院前医疗急救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
13.焦冬委员167号《关于在15度以上坡耕地推广横坡耕作和绿肥种植的建议》。一是推广横坡种植技术,成立春耕备耕生产指导组,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春耕备耕和良种良法推广工作,并在指导农户在15度以上耕地的根据山势实施横坡耕着,防止水土流失。二是推广绿肥种植,2023年我县种植秋冬季种植绿肥面积2万余亩。三是实施土壤改良。制定印发《赫章县2024—2026年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持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目前我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四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3.5万亩,其中,新建2.5万亩;改造提升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57万亩。
14.徐本高委员170号《关于规范赫章县部分公交车站及标识的建议》。县交通局已指导公交公司重新设计公交站牌线路图,并完成了2路、3路所有站点的更换,其它站点在更新时使用新的线路图,进一步方便群众查看。同时将符合建设条件的站台进行标准化改造。
15.李秀梅委员172号《关于解决赫章一中侧门外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在该路段安装了2处违停抓拍系统,并施划部分临时停车位,下步将持续加大该路段交通违法查处,确保道路畅通。
16.柯仓金委员174号《关于调整解放东路教育局及桂花苑路口红绿灯的建议》。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设施中队已对该红绿灯路口车流量、人流量进行现场调研,根据车流量、人流量精准计算调整红绿灯通行时长。
17.陶钦委员1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疫苗接种工作的提案》。县疾控中心已通过公共交易平台采购DTaP-IPV-Hib五联疫苗,该疫苗一直处于正常开展接种工作中。现储备的有13价肺炎、五价轮状病毒等进口疫苗,可以满足我县婴幼儿的基本接种需求。
18.罗亚委员178号《关于对我县的山体滑坡隐患点排查整治的提案》。一是组织驻县技术保障单位完成对全县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斜坡全覆盖开展巡查、排查工作。二是对受胁群众开展地质灾害相关知识宣传、培训,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预防地质灾害。三是组织地灾隐患点群众开展撤离避险演练,切实提升危险区域群众避灾能力,并在4月初完成全县登记在册隐患点的撤离避险演练工作。四是积极申报地灾治理和搬迁项目,对合适治理且治理效果较好的隐患点申报工程治理;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效果不佳的隐患点,积极动员隐患点群众搬迁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安全考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9.刘洋委员179号《基层反映农机“看病难”问题需关注解决》。一是开展农村农机技能培训,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寿命,目前开展宣传培训4期,培训350余人。二是定期检查销售网点、维修网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农机配件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提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加强农机维护检修保养,做好农忙时节备耕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作用。作业前认真仔细对农机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农机具技术状况良好,同时让销售网点、维修网点备足相关机械零件。
20.罗启全委员180号《关于提请部门合理解决农村地灾点住房保障的问题提案》。我县针对地质灾害点群众建房审批困难的问题,采取的是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政策,群众可以自主选择进城购房安置和分散自建安置两种搬迁方式。补助标准分别是:进城购房补助标准是6万元/人;分散自建安置是15万元/户。同时也在积极争取省自然资源厅地灾综合防治项目,通过项目治理的方式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目前有4个项目正在实施,1个项目正在进行财政评审。项目实施完成后,可有效减轻或消除448户2392人隐患,正在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21.沈其松委员189号《关于完善赫章至野马川快速通道隧道内照明设施的提案》。野马川快速通道于2024年1月1日移交县住建局管理后,已对该路段路灯照明情况进行排查。目前隧道内的照明灯已全部打开。后期将加强管理,督促路灯维修人员进行日巡查、日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严迅委员193号《关于治理电梯安全隐患的提案》。一是针对观澜苑楼盘电梯问题。经县市场监管局协调,小区物业安装了稳压器,电梯得以安全运行。二是召开了赫章县维保单位警示约谈会,对维保公司救援不及时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要求所有维保公司严格按照维保要求开展电梯维保活动。三是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及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对全县86家电梯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共计查出隐患问题42条,已整改41条,1条整改中,立案查处1家。下步将持续加大电梯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县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23.共青团界别202号《关于促进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我县成立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调度全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一是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二是认真做好求职招聘信息岗位的收集工作。三是全面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实施“西部计划”“乡村医生”“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22年以来,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08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工作员)101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60人;国家级“特岗计划”教师计划招聘250名;就业见习招聘484人。仅2024年以来开展各类招聘活动76场次,多渠道宣传就业岗位14万余个。
24.徐勇委员206号《关于乡村规划与赫章全城旅游规划有机统一的建议》。根据《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技术指南》,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我县成立了《赫章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委员会》,直接参与规划编制方案审查工作。并根据《赫章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条议事原则,对本县规划成果,实行行政审查和技术评审两个层次,故我县乡村规划与全城旅游规划是同步推动进行规划。
25.李应才委员208号《关于修建可乐乡春乐村集体公墓的建议》。目前完成选址和勘界工作,正在办理用地手续。下步将利用今年上级下达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奖代补资金给予支持建设。
26.徐孟委员209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一是持续开展“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整治。二是根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对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全力规范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持续强化监管。四是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规范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五是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六是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聚焦宣传普及和教育,强化全领域食品安全。
27.刘洋委员211号《保障残疾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在基层实践中尚面临三方面困难问题需关注解决》。一是持续加大对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计划2027年建设赫章县第二特校。二是我县已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发现、诊断、评估、安置和实施教育等完整的教育评估与服务体系,依据辖区残疾儿童少年基数,科学测算需求,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三是县教育局将持续加强残疾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的宣传,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特殊教育观念,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对残疾程度比较严重有接受能力的学生进行送教,对没有接受能力的学生取决于家长的意愿对学生进行送关爱、送康复。
28.熊绍有委员218号《关于加大对除草剂使用指导力度的提案》。一是加强农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和培训。提升安全使用技术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环境安全的目的。二是强化农药市场安全检查。对农资市场上的农药经销商、流动商贩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执法检查,从源头上解决假、冒、伪、劣农药进入市场,进入田间施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三是加强对种植经营主体等农药使用者的使用指导。指导纠正种植户滥用除草剂、超量使用除草剂、农药选择不当等使用环节的科学安全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使用问题。
29.焦义贵委员219号《关于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提案》。我县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纳入全省统筹,县总工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知晓率,推进我县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序发展。严格按照相关渠道规范互助活动资金;强化对各单位医疗互助活动宣传,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按照上级安排推进我县职工医疗互助发展。
30.金剑城委员236号《关于整治实验小学至青山加油站路段车辆占道停放的建议》。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该路段建设违停抓拍系统2套,因该路段道路标识不清晰等问题备案审核未通过;将对该路段实行不定时路面巡逻,并及时清理路面违停车辆,以便保障该路段的畅通。
(三)生态文明建设类提案2件。
1.经科委69号《关于规范管理旅游景区小吃摊点的提案》。一是将韭菜坪景区美食区域进行提级改造,按照规划统一划定摊点范围,垃圾进行统一收放处置。在二台坡景区建设了草原小集,将景区小吃摊点集中管理,严厉整治环境卫生。在九股水温泉景区通过发布公告、张贴引导提示海报将商贩引导到温泉水乐园,划定专门区域,统一管理。二是按照《赫章县文旅融合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下步建设中设立美食购物专区,向游客提供“食之爽心”“购之放心”的旅游环境。
2.余洋委员70号《关于申请打造妈姑镇海子村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议》。制定了《赫章县“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为行动目标,把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作为行动抓手,妈姑镇海子村已纳入县级“四在农家·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范围。
(四)文化建设类提案10件。
1.李应才委员54号《对关注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的建议意见》。一是切实做好学生减负工作,严格落实“双减”要求,紧盯“有效作业”落实“三个突出”做到教辅资料突出规范性。二是借鉴和探索欢乐式教育,强化音体美学科教学,让学生在玩中学、在学中玩,激发学习兴趣,提升综合素质。三是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对于身体有缺陷、留守未成年和特殊家庭学生,学校提供了全面的保护和关心关爱措施,确保他们能够平等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四是根据学校学生规模和生源情况,每个学校配齐一定数量的专业的心理医师,定期排查学生心理偏差情况。五是指导家长掌握亲子沟通交流的方法技能,理性对待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减轻孩子的学习压力和学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2.龙朝阳委员55号《关于加强优秀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保护传承,以光影技术展现赫章优秀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一是成功举办全市“火把节”、全县“花山节”等活动,各民族优秀文化不断得到传承和发扬。组织演出队伍参加台盟中央融合发展交流营暨第二届两岸少数民族乡土文化研习营,参演节目《欢迎你到赫章来》背景视频展现了赫章优美的自然风光和多彩的民族文化。二是已请有关制作单位,运用虚拟现实(VR)等现代技术,对我县民族文化艺术进行数字化记录,制作高质量的影像资料,通过互联网、移动端等平台进行广泛传播。三是开设月琴培训班和芦笙特色班,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大力保护特色文化。完成《赫章彝语地名考释》的出版和摩崖石刻图谱(贵州卷)编纂条目拍摄工作,翻译整理《讷索录酋卡陡数(洁净篇)》誊抄和缮写和文字录入清样稿。翻译整理《讷索目鲁嗨陡投(德训篇)》誊抄和缮写及文字录入清样稿,完成古籍条目130条。
3.杨世章委员57号《关于篮球场活动场所新修建》。辅处彝族苗族乡杨家沟村已于2012年获得过“农体工程”项目,其中包括硬化场地一块,篮球架1套,乒乓球桌2张。下步将督促乡镇加大与县体育服务中心对接,及时发现并按程序进行器材维护更新。
4.王浩波委员58号《关于推进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提案》。申报了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计划申请中央资金20000万元。县发改局向省市发改部门推送了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将该项目纳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该项目通过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拟纳入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项目库。按照国家审核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了项目申报相关材料。根据省发改委反馈,我省目前共有9个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进入国家储备库,其中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就是其中之一。下步将继续做好项目申报前期准备工作,为申请项目建设资金做准备。
5.饶蓉委员59号《关于在寒暑假和节假日开放校园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议》。赫章县第五小学、赫章县第二中学、赫章县思源实验学校、赫章县汉阳街道卸旗小学、赫章县第六小学、赫章县野马川镇初级中学、赫章县双坪乡初级中学、赫章县哲庄镇初级中学、赫章县德卓镇初级中学、赫章县松林坡乡中心小学于2024年寒暑假和节假日面向社会开放运动场馆;下步县教育局将统筹全县更多学校逐步面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运动场馆。
6.李红委员60号《以展现民族大团结提升少数民族文化素质的提案》。一是以少数民族普通话障碍群众为重点对象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实用技术培训。二是向省民宗委推荐教师享受双语困难教师补助,组织3名老师参加贵州民族大学双语能力提升培训。三是在县民族中学开展230余人的彝语、苗语高考双语培训。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开办培训班8期300余人,宣讲乡村振兴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倡导文明新风,革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采用送文化下乡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送节目30余场。
7.谢显锋委员63号《关于举办更多农村体育赛事的提案》。近年来我县积极推动农村广泛开展体育活动,逐步构建起农村体育服务体系,并着力办好体育惠民实事,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下步将扩大基层科学健身指导点范围,开展广场舞、太极拳、健身气功等项目进乡村公益活动。进一步指导和鼓励基层结合当地乡村风俗特色,举办小型分散、多样的农民体育赛事活动。
8.苏万朝委员64号《关于着力建设赫章县彝族铃铛舞传习馆的提案》。文化和旅游部已明确赫章县文化馆作为《彝族铃铛舞》等非遗项目的保护单位,文化馆内已设立非遗保护部,并有专职人员开展非遗保护、传承等工作。同时在珠市乡韭菜坪村建立了彝族铃铛舞传习所,河镇乡海雀村设立了苗族大迁徙舞传习所,财神镇马鞍山村设立了彝族布摩习俗传习所。
9.熊孟委员65号《关于制作“赫章形象宣传片”对外宣传推介赫章的建议》。2023年邀请贵州省微电影联盟、湖南卫视到赫拍摄文旅宣传片。2024 年配合省委宣传部完成《阳明悟道》纪录片的拍摄,协助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完成《乡村大舞台》系列节目《铃铛舞》拍摄,协助东方甄选完成《东方甄选看世界》系列节目的拍摄,协助完成毕节市宣传片拍摄,完成了《阿西里西的夜》《夜郎故里我的家》两个MV 拍摄,目前正在制作中。
10.张道远委员68号《关于“举办青少年篮球联赛”的建议》。县教育局联合县文旅局于5月30日至6月2日在赫章县第一中学成功举行了全县中小学生篮球运动会。下步县教育局将根据全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持续组织开展好全县青少年篮球联赛活动。
二、正在办理的提案97件
(一)经济建设类提案10件。
1.陈大芬委员33号《关于保障威赫煤电项目用煤的提案》。目前威赫电厂项目因融资困难问题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县能源局正积极帮助协调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同时督促、帮助长期停建的煤矿尽快解决涉法涉诉、前期手续、土地办理等相关工作,保障煤炭产能全能释放为下步电厂作为燃煤使用。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露天煤矿项目按照成熟一个、推动一个的原则,着力抓好县域煤矿生产建设和露天煤矿推进。二是力推哲庄煤矿90万吨/年、鸿发煤矿90万吨/年等露天项目。同时推动落实煤矿“六个一批”分类处置工作落到实处,通过新建一批大矿、盘活一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提升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推动煤炭产能加快释放;通过技改一批潜力煤矿,整合一批小矿,淘汰一批资源差、灾害多的停产停建煤矿,解决我县矿区面积小、煤矿单井规模小、灾害。
2.张玲丽委员35号《关于加大力度持续推进“赫章核桃”品牌建设的建议》。我县坚持把核桃产业作为特色优势产业,作为一主两辅的主导产业。下步将更加重视核桃品牌推广工作,紧盯市场需求变化,做好“赫章核桃”品牌建设和推荐的规划和定位,宣传推荐“赫章核桃”,制定相应的“赫章核桃”品牌建设鼓励政策,每年举办赫章核桃节,引进大型电商企业入驻赫章,带动赫章核桃产业健康发展。
3.程朝芝委员36号《关于保障企业经营用地的提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相关政策措施,我县正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各类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并按照《贵州省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赫章正贯彻和执行以上政策,尽力保障企业经营用地。下步将加大用地政策宣传,加强部门对接协调,进一步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4.杨杨等委员39号《重视老城区传统商圈打造升级,重拾城市烟火气》。一是印发《赫章县发展夜间经济促进群众增收工作方案》,明确了打造夜食街区、丰富夜娱体验、释放夜购活力、活跃夜健氛围、打造夜游品牌、加大市场主体扶持培育等工作任务。二是制定《夜郎印象小镇2024年夜间经济活动方案》,已推动露天电影、地摊经济、夜间街头篮球等活动正常开展。三是已建成赫章夜郎印象小镇商圈、时尚天街商圈、赫章县新天地一刻钟生活便民生活圈。正在打造金银山街区、时尚天街、水岸华府2期、汉阳步行街等夜食街区。下步将以夜郎广场、新天地、时尚天街为试点,推出特色餐饮、休闲娱乐相结合的夜间消费形式打造夜食街区;支持群众在露天公共场所开展音乐会、广场舞、街头艺术表演等自发文化娱乐活动,支持娱乐场所经营主体举办音乐节、灯光秀等。并引导特色商贸服务适度集聚。将老城区滨河丽都、银河之都、前河路、帝景湾畔、时尚天街进行升级改造,以服装、百货副食打造成商业步行街。将夜郎广场二排街、新天地生活便民圈改造升级为特色美食街。
5.宁雪进委员40号《关于金银山街道双井社区、联星社区6%预留安置地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并启动项目建设的建议》;刘忠春委员76号《关于汉阳街道下街社区6%预留安置地项目建设的提案》。一是县住建局与街道共同加快推进6%预留安置地块涉及征收工作。二是督促各涉及街道牵头,村(社区)作为主体,住建部门为指导部门,推进项目建设。三是按照金银山街道煤炭沟一期已启动的项目建设及案例,进一步摸清底数,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失地群众的居住问题。
6.郭恩海委员41号《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助我县乡村振兴的提案》。一是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我县未列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二是待我县分布式光伏产业开发建设后,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在各乡镇开设分布式光伏技术培训班,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乡村居民的技能水平与收入水平。三是拟定了《赫章县新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方案》,优先开发农村地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城区、集镇、工业园区等区域暂缓开发建设,由县能源局按规定进行项目备案并指导项目实施。四是目前国家和省市层面尚未明确规定光伏设施的监管和维护机制,待相关文件出台,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监管和维护机制,为我县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7.张群委员42号《关于大力发展赫章地摊经济的几点建议》;谢琪委员93号《关于放宽流动商贩经营空间的建议》。一是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市场秩序及干扰居民正常生活。二是已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探索新的区域管理办法,明确“绝对禁止区域”(主次干道、车站、广场的辅助干线等区域)和“相对禁止区域”(指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小的区域),设置小河沟及西屯便民市场的基础上,在新天地、龙泉大院、滨河北路步行街、海臣步行街等地合理规划设置本地季节性水果经营点,引导摊贩有序经营,服从管理,让流动摊贩逐步过渡为固定摊贩。
8.杨正初委员44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的提案》。县招商及营商办以创建“五大营商环境”为目标,着力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以构建“企业服务日”工作机制、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实施规上企业培育壮大行动、实施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行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壮大行动,推动本地企业发展壮大。借助帮扶力量,以商协会为重点,开展“以商招商”。逐步建立完善商协会合作招商机制,发动会员企业和产业关联企业赴赫章考察兴业,实现最大限度的“以商招商”和“二次投资”。
(二)社会建设类提案77件。
1.刘洋委员37号《延链补链不足制约赫章天麻产业高质量发展需关注解决》;徐奎委员148号《稳步推进赫章天麻产业发展的建议》。目前正在拟定《赫章县2024—2028年天麻产业发展规划》。于2024年7月、11月开展天麻种植技术培训及编制印发天麻产业种植技术规程。将我县可用林地使用面积进行摸底,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对可利用林地进行规划循环使用,保障天麻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对野马川镇罗家坝农贸市场进行提质改造,规划建设天麻精深加工厂,推进天麻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陈立委员75号《关于规范处理农村零散生活垃圾,有效巩固环境卫生治理,推进美丽赫章乡村振兴》;王浩波委员195号《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一是联合开展乡镇(街道)垃圾治理及环境卫生整治督查检查,督促乡(镇、街道)做好辖区生活垃圾清运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二是已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规范收集投放处理生活垃圾。三是对各乡镇配备了3429个收集点,目前已达到99.8%的设施覆盖率。四是积极探索适合我县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费服务机制,解决乡镇垃圾治理经费紧缺的难题。五是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批准拨用土地并完成土地征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已办理,地勘、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已完成,于4月底场平开工。
3.叶明圣委员77号《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胡健委员90号《关于提高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一是正在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方案,加大小区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二是加大各乡镇(街道)业务指导,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按《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选聘服务质量高的物业企业进行小区管理,逐步淘汰一批性价比不高的物业服务企业。三是扎实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督促物业公司提升业务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我县的物业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4.陈祖发委员79号《关于修建赫章县六曲河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的提案》。赫章县六曲河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已争取到项目建设资金。目前已完成勘界、用地组件报批、评估论证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地勘报告编制,正在按程序进行规划文本修改、初步设计编制等工作,项目有序推进。
5.欧庆龙委员81号《关于请求帮助完善赫章县安乐溪乡新卫生院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提案》;费怡委员131号《关于请求帮助完善赫章县安乐溪乡新卫生院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提案》。县卫健局积极向省级争取了“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20万元”,用于完善赫章县安乐溪乡卫生院附属工程建设。已出具赫章县安乐溪卫生院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该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挂网招标中,建设工期为2个月,计划从2024年8月29日开工建设,至2024年11月30日全部竣工。
6.程冲委员86号《关于全力推进赫奎公路财神段复工复产的提案》;孟光杰委员99号《关于举全县之力推进“赫奎”公路建设的建议》;陈光强委员119号《关于加快S309省道赫章后河至财神段建设建议的提案》;肖永富委员122号《关于尽快启动赫章到财神公路建设的提案》;无党派人士界201号《关于加快修建S309赫章后河至财神公路的提案》。S309赫章县后河至财神公路,原设计全长25公里,路基宽12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项目于2022年7月中旬启动建设,目前为减少项目投资,减轻资金筹集压力,已研究优化路线方案,优化后路线全长20.5公里,路基宽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项目估算总投资2.3亿元,建安费1.7亿元。目前正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7.况华象委员92号《关于集镇建设已出售的地基建房问题的建议》。根据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调研,提出了分类处理意见。针对未办理用地、规划手续或目前不能办理手续的宅基地。解决方式:1.宅基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性质的通过挂牌出让办理供地手续或通过评估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后以有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完善供地手续。2.宅基地属于农用地的,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十条措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后按农村宅基地政策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8.李艳委员95号《关于将县级医院纳入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定点医院的提案》。根据《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明确日间手术医保支付相关问题的通知》,申报日间手术医保支付的定点医院,需自主规范填写《日间手术定点医院申报表》报市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联合审核同意后并报省医保和卫健部门备案后,方能纳入定点医院范围。下步将督促县医保局加大指导力度,由县中医院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向上申报。
9.况光远委员98号《关于建设赫章县达依乡磨石村下沟组安全饮水项目的提案》。经勘探,达依乡初步计划从九股水水源引水至磨石村水池,再自流至磨石村下沟组及周边农户供水。将督促县水务局会同达依乡人民政府积极争取乡村衔接资金支持,全力争取工程落地建设。
10.王碧辉委员100号《关于在法院、三小路段修建人行天桥的提案》;宋丽委员114号《关于解决赫章县第三小学路口堵车严重的提案》;王虎委员140号《关于在赫章县第三小学门口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徐勇委员142号《建议在县人武部至城关三小之间建一座天桥》;马永全委员173号《关于赫章县第三小学门口建立高架桥的提案》;民建赫章支部203号《关于帮助解决赫章三小门口建设人行天桥的建议》;耿连旭委员214号《关于赫章县第三小学修建人行天桥的提案》;浦少荣委员215号《关于赫章夜郎大道第三小学建设天桥的提案》;肖远奇委员225号《关于在赫章县第三小学修过街天桥的提案》。经研究,该两处人行天桥已完成方案设计。但根据《贵州省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市政领域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律不得新建。下步将持续关注上级政府投资项目政策情况,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按程序启动项目建设。
11.王倩委员101号《关于改善城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提案》。一是加强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劝导,督促住建、交警、交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二是对城区道路进行调研,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增设公共停车位,今年来,新增停车位420个。
12.胡运杰委员105号《关于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饮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提案》;徐孟委员185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日常管理的建议》;沈思雨委员2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建设的提案》。目前已编制《贵州省赫章县农村供水管网建设规划》《赫章县农村供水保障运行管护实施意见》。2024年我县安排赫章县农村供水保障维修维护资金450万元及380名管水员补贴资金(按1570/人补贴),为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提供了保障。我县每年丰水期和枯水期均组织2次饮水工程水质抽检,确保群众用水水质安全。
13.王关贵委员106号《关于兴发乡集镇供水提质改造工程的提案》。已编制《贵州省赫章县农村供水管网建设规划》,规划建设兴发供水片区供水工程,拟板桥水库水源引水,规划建设板桥水厂(年供水量1956 万方),通过延伸管网覆盖兴发乡集镇及农村供水。下步将强化对接争资争项,全力争取工程落地建设。
14.陈方亮委员107号《关于做好前河沿岸居民小区污水集中处理建议的提案》。一是按照《赫章县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督促项目业主贵州赫章清泉水务有限公司加快双坪乡、辅处乡、雉街乡等9个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持续开展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对堵塞的管网进行常态化疏通和维护,对新建房开小区规范排污并办理排水许可。三是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四是持续推进城区管网建设改造,不断补齐管网短板。
15.余新春委员108号《关于加大住宅小区新能源充电桩电源接入点建设力度,解决群众新能源汽车充电贵问题的提案》。我县各居住小区均未划定充电桩安装位置,今后商住小区规划建设将提前进行谋划。目前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 号)》精神,公用充电桩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个人自用充电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当前贵州省峰谷分时电价只针对一般工商业用电,民用充电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故暂未实行分时峰谷电价,今后将根据政策文件执行。
16.甘祖红委员109号《关于加强对村级防疫员培训管理的提案》。我县有村级动物防疫员602人。每年充分利用全县动物春防和秋防工作会议,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动物疫病的诊断与防治、疫苗的使用与管理、消毒技术、疫情报告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了村级防疫员考核机制,对防疫员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防疫员的绩效工资、续聘等挂钩,激励防疫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下步将丰富培训形式,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培训质量。
17.王进翠委员110号《关于城区内开通天然气民用的提案》。我县管道天然气企业2020年建设完成连接线5.424公里和一座综合性场站,2023年7月在西城区建成中压管道18公里,已投用燃气中压管道8公里,西城区部分小区实现了通天然气。其余部分小区因开发商在房屋建设时未涉及燃气板块工程,也未通知燃气公司参与燃气工程建设的同步实施,导致小区内未建设庭院管线和外墙立管,经过该小区的燃气压力管道,燃气公司预留了接口。今后,小区要实现通气天然气,由小区的物业或者是业委会向燃气公司提出用气申请,燃气公司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为小区居民供气。目前已要求燃气企业尽快在城区已覆盖天然气管网的地方开通天然气,解决居民用气需求。
18.成跃委员111号《关于清除野马川快速通道黄泥社区至洞上村段过往行人安全隐患建议的提案》。经现场踏勘,在野马川快速通道接硐上村路段无人行道,存在安全隐患。将督促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纳入规划进行调整实施。
19.成跃委员112号《关于解决城中村住房困难户建议的提案》;姚武委员155号《分类解决部分城市规划区内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的提案》。一是将出台《赫章县城乡居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将严格按照《赫章县城乡居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三是对住房困难农户做好政策宣传,可按程序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廉租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20.刘美委员113号《关于整治小学、中学周边危险玩具的提案》。目前在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60余人次,检查校园周边各类文化经营场所542家次。下步将督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进一步持续开展整治小学、中学周边危险玩具专项行动,努力为中小学校园营造风清气正、安全的环境。
21.徐迪委员117号《关于改善赫章县妇幼保健院周边交通道路情况的提案》;柯仓金委员153号《关于完善妇幼保健院到环城路道路基础设施的提案》。妇幼保健院周边待建道路属于赫章县2014年小白果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陈家院段征地拆迁未完成及资金原因项目2022年8月停工至今。目前项目已纳入2024年中心城区提升改造重点任务,计划今年完成项目可实施路段建设。
22.罗元刚委员125号《关于给予烟叶基础设施用地政策支持的提案》。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用地范畴,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用地单位提供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材料到对应的乡镇(街道)即可申请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有效期5年,对于到期需继续使用的,用地单位在有效期内及时申请延期。对于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政策用地范围仍然不能满足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的农业口项目,若选址位置属于村庄建设边界范围内,在不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按照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报批后完善用地手续。
23.文鹤委员128号《关于加快推进赫章至水塘堡乡快速通道建议的提案》。赫章至水塘堡乡快速通道项目于2016年启动建设,由于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同时项目用地未落实,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目前,该道路已具备初步通车条件,由县交通局按照二级公路的设计向上级争取资金建设,目前已进行地形测量,预计2025年启动项目的建设。
24.王健委员129号《关于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建议的提案》。一是稳步开展“减量控大”工作。二是持续开展农村地区“敲门行动”。全面排查“不放心驾驶人”,及时注销不合格驾驶证。三是持续开展农村地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统筹推进545所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和校园内部交通安全水平,为学生创造更加安全的学习和出行环境。四是扎实推进事故预防重点县综合治理。五是扎实开展二三轮摩托车“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六是推动落实“十四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下步将按照“四三二一”的工作思路,守牢底线,固本强基,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25.文跃东委员135号《关于长期有效治理乱办酒席的建议》;王运鑫委员277号《关于加大惩治“滥办酒席、乱办酒席”的提议》。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出台了《赫章县深化“推进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赫章县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文明乡风建设实施方案》《赫章县婚丧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明确了操办范围、操办主体、操办程序、婚庆标准、丧事标准。全县共印制了6000余份《赫章县婚丧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到各村(居)、集镇。建立了报备制度。下步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压实各乡镇(街道)责任,通过网格化监测当地滥办酒席办理,提前打招呼,提前进行引导,对不听打招呼的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干预和劝导,加大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
26.付彪委员138号《关于在县政务中心门口增设人行道建议的提案》;龙玉兰委员176号《关于在政务大厅门口增设人行横道的提案》;余东琼委员194号《关于政务大厅外道路上增设斑马线或安装红绿灯》。已督促县住建、交警及交通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研究是否适合增设人行横道及增设人行横道的具体位置,下步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该项工作,保障市民通行安全。
27.陈巍委员144号《关于完善双坪乡刺竹村公路防护栏的建议》。县交通局已调整护栏实施相关资金,预计在2024年年底安装完成双坪乡刺竹村公路防护栏。
28.郎启柱委员150号《关于请求重启赫章县民族中学第二校区建设、及早解决学生住宿问题的提案》。赫章县民族中学第二校区建设项目已争取到项目建设资金,目前设计单位正在按要求进行修改;部分土地已纳入202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报件市自然资源局已初审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审核中,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29.龙朝亮委员151号《关于在金银山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扶贫工厂的提案》。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已获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立项批复8个(其中产业类4个),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下步将全力争取将相关土地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项目,充分发挥县城安置点周边土地的利用价值。同时将赫章县金银山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项目纳入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谋划并建立项目库清单,今后将积极争取支持项目落地实施。
30.路鹏委员152号《关于公厕增设热水装置的提案》。当前县住建局正在实施夜郎广场公厕提质改造项目,并计划同步打造以湿地公园公厕为样板的智慧化公厕示范点。下步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逐步完成城区公厕提质改造升级全覆盖,补齐公厕热水装置等设备缺口。
31.郭海委员154号《关于环城路到白果街道路面清理的提案》。“环城路去白果街道七百米处”,具体位置为双井村前往独山方向的煤山旁公路处,该位置属于金银山街道辖区范围,长年因山体滑坡泥土堆积路面,已督促县交通局将安排公路养护人员进行再次集中清理。
32.卯然委员156号《关于推动我县建设公共性示范直播基地的提案》。目前正积极推进赫章县乡村级电子商务平台、赫章县农特产品集散中心、赫章县电子商务示范园建设项目、赫章县彝宴光影艺术直播基地、赫章县核桃、天麻集散加工中心、赫章县平山镇农村直播基地等直播项目建设。并对接招引贵州中新行动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争取该公司在赫章注册分公司,带领团队来赫开展电商主播培训、企业运营孵化和直播带货活动。
33.唐磊委员159号《关于赫章县营商环境的提案》。一是根据保障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求,优惠政策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执行。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依法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三是积极争取专家服务基层力量,已向市人社局报送9个专家服务基层服务团项目计划;积极向省、市争取3个广州市专家智力帮扶项目。四是持续抓好城市“四改”和骨干路网建设;围绕“四新”“四化”等重点领域谋划项目600个以上。持续深入开展争资争项大行动,确保向上争取资金增长10%以上。切实提升城市内在气质和外在颜值。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优化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布局,提升产业集聚效应。
34.沈永兴委员163号《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郎启柱委员164号《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一是我县共享单车扫码注册必须实名制且年龄需满16岁以上才可注册使用,车辆解锁后取出头盔车辆通电,还车时先放置好头盔再结束用车。二是公司管理人员及城市管理片区人员在巡查中也及时教育制止未成年人骑行及一车多乘情况。三是交警大队已将共享单车违规骑行纳入整治范围,在日常非机动车辆整治中进行整治。后期将加强宣传、发动更多志愿者参与监管,同时加大工作人员的巡查力度。四是后期在更新共享单车时,将督促公司以最新标准完善车辆功能。
35.朱琳委员165号《关于解决财神镇集乐村季节性缺水的建议》。2024年县水务局已向省水利厅申报实施赫章县河口水库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拟河口水库水源饮水,解决财神镇财神社区、思源社区、小海村、妈噜村、集乐村、大路边村、咪途村、石坪村、发纳村、营山村共计2个社区8个村22489人的饮水问题。下步将强化对接争资争项,全力争取工程落地建设。
36.盛勇委员175号《关于将达依乡营庄村纳入县城集中供水的建议》。经初步勘探,需从赫章县第八中学处安装水泵提水至营庄村,通过高位水池自流供水。规划建设河口供水片区供水工程,拟从河口水库引水,规划建设河口水厂,出厂水经过净化处理后通过延伸管网覆盖达依乡营庄村供水。下步将强化对接争资争项,全力争取工程落地建设。
37.安曲委员183号《关于适应教育改革形式,重视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赫章县中等职业学校的宣传力度。寻找典型,大力宣传、报道赫章县中等职业学校,增强社会对赫章县中等职业学校的认可度,提高吸引力。积极探索校企合作途径,鼓励赫章县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外开设汽修服务点,为学生实习实践提供方便。进一步加强与贵州阿西里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毕节市洪山国际大酒店以及县内10余家养殖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在本地实习实训机会。将赫章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充分动员学校做好赫章县中等职业学校的送生工作。积极联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争取开通公交车,方便师生出行。
38.王艳委员184号《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一是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已争取到可乐乡农场小学教学综合楼、教学楼维修改造资金。可乐乡中心小学食堂等其他项目将根据学校需求,在2024年第二批教育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时,逐步争取资金解决。二是大力增加教育资源投入,2024年赫章县财政预算与2023年相比增幅为84%。三是成立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赫章试点领导机构,积极开展平台管理使用培训。四是提高幼儿志愿者工资待遇问题,以乡镇(幼儿园)为单位划分类别,按一类、二类、三类边远艰苦地域每月分别给予幼儿教育志愿者500元、400元、300元的生活补助。五是提高临聘人员工资待遇,2024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临聘人员工资已按照1660元每月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月支付。
39.胡光祥委员187号《关于对城市行道树(香樟树)管护的提案》;林勤委员232号《关于赫章县城区内主干道两旁树木修剪的建议》。一是每季度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指导社区绿化养护工作。二是加强对绿化公司的监管。目前为止已累计修剪行道树210棵。三是坚持依法治绿。今年以来,处理交通肇事导致绿化损坏事件14起。
40.张教高委员188号《关于解决河镇乡以则河社区搬迁房屋漏水问题的提案》。已制定《赫章县“十四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发展规划》,建立基础设施补短板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规划、后扶产业规划内容清单,分年度分批次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已谋划安置房屋屋面渗水维修项目并建立项目库清单,正在积极争取资金解决有关安置点房屋屋顶漏水问题。
41.张守灿委员198号《关于野马川河道清障保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提案》。已加大野马川河的巡查力度,清除河道内种植的碍洪高秆作物和林木,千方百计保障行洪安全。并将进一步加强对闲置或半闲置的危桥开展现场调查,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对于后期高速公路修建的桥梁,督促尽快完善相关涉河审批手续。同时以河湖“清四乱”为抓手,明确各方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加大河湖岸线保护力度,保障防洪度汛安全。
42.王飞燕委员199号《关于调整部分城市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主管部门的提案》。当前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大部分均已纳入环境卫生作业范围。一是由于该部分区域多为原始居民私人领域,无法按照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要求进行保洁。二是社会各主体部门均有环境卫生管理职责。下步将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及管理要求,及时更新环境卫生作业区域。
43.李栋委员200号《关于解决政务服务大厅门口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 一是政务大厅门前公路两侧停车位原由房开自行设置,因不符合规范已取消。二是2024年4月16日,在交警大队的指导下,已在该路段靠近政务中心一旁规划了单侧停车位,方便办事群众停车,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三是调整小山路口红绿灯十字口,解决掉头导致的交通拥堵问题。
44.政协支边办204号《关于缓解城区机动车停车难的提案》。目前已在城区合适路段规划了部分路面临时公共停车位。新规划设置的停车位共计422个。后期将根据县城区实际情况,实时规划调整县城区路面临时公共停车位。同时开展联合执法,对不规范停车、非机动车占用车位等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县城市运营公司将引进智能化停车项目,将县城区路面公共停车位进行智能化管理,确保规范收费,方便市民停车。
45.李昌委员207号《关于完善夜郎首府路口、夜郎大道道路交通隔离护栏消除道路交通隐患的建议》。目前正督促县住建局与县交警大队对接夜郎首府路口红绿灯设置方案,对接完成后及时启动夜郎首府路口红绿灯设置工作。建设完成后保障车辆和行人有序通行。
46.何明永委员217号《关于加强赫章县城城区背街小巷卫生管理力度的提案》。一是当前城区公共区域应纳入保洁面积已全纳入。二是2024年老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招投标项目中保洁面积已核定。下步将争取保洁资金由各街道聘请专职保洁员进行卫生管理。
47.张先委员224号《关于加强野马川快速通道部分路段安全防范的建议》。已于2024年1月在野马川快速通道乌木段安装了部分人行道护栏,该工作正在持续开展中,后期将逐步完成该路段的护栏安装工作,防止老百姓横穿马路。同时,拟在乌木段增设人行斑马线。当前野马川共有停车位1633个,后期将进行规范化管理,逐步新增建设停车位。今后将加强快速通道周边群众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市民安全意识。
48.龙朝亮委员228号《关于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中预算资金建立安置社区住房维修基金推动搬迁社区物业实体化运行的提案》。我县将根据《毕节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实施方案》《赫章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多渠道筹集物业费用和安置住宅维修基金。同时将结合各安置点实际谋划项目,建立项目库清单,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指导各安置点多措并举盘活安置点商业资产,规范物业管理服务。
49.张玮委员229号《关于加快双坪乡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建议》。一是未完善手续的公共服务项目,如道路、学校、医院、农贸市场、水厂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项目用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的通过挂牌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和成片征收开发方案的,通过城镇批次用地方式组卷报批后完善供地手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可纳入村庄建设边界采取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方式报批建设用地完善用地手续。二是未完善用地手续的宅基地。其宅基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性质的通过挂牌出让办理供地手续或通过评估缴纳划拨土地成本后以有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完善供地手续。宅基地属于农用地的,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十条措施〉》,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后按农村宅基地政策审批完善用地手续。
50.韩贤梅委员231号《关于提请修补威奢至野马川路段的议案》。774县道野马川至威奢加油站路段全称S309织金至河镇野马川至威奢段,全长11.211公里,现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等前期工作,待省级资金文件下达后,立即开展财政评审控价、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后,力争在2024年年底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51.吴春焰委员234号《关于在“夜郎大道”道路两旁设置分段分时段停车位,助力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建议》。在夜郎大道两旁设置停车位,一定程度影响道路的整洁与美观。今年已在县城区多个路段新增部分路面临时公共停车位共358个,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了更加充足的停车空间。后续将继续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停车秩序井然。并加快实施智慧停车系统,提升停车服务的便捷性与高效性。
52.张莉苇委员235号《关于在印象小镇三叉路口设置交通管制的建议》。经对该路段反复踏勘,计划在小山路口增设一组人行自助信号灯,同时在印象小镇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规范行车和行人秩序。
(三)文化建设类提案7件。
1.教科文卫体与文史学习委员会49号《关于重启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提案》。可乐考古国家遗址公园正在进行收尾清理工作。同时已将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纳入可乐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目前编制的可乐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已经进入国家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拟争取中央预算项目资金7800万元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已由旅游公司负责启动收尾工作,原文物展示中心项目已移交县文旅局,拟将其建设成为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可乐夜郎文物考古工作站,目前正在进行装修设计优化,下步将启动装修工作。罗德成地、锅罗包等发掘现场恢复、保护建设工作省考古所已纳入2024年项目计划,正在向国家文物局申报中。
2.文化艺术界50号《充分发挥文峰塔及塔山公园作用》。文峰塔、塔山公园等作为我县宣传推介的重点之一。目前正督促相关部门将塔山公园内部的闲置楼房作为书画、非遗等展室,由县文旅局、县文联定期开展书画、诗词等创作比赛,将其打造成为赫章一个重要的文化服务中心。
3.体育界51号《关于加快赫章县滨河体育公园体育馆建设进度的建议》。赫章县滨河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包含主体育馆,室外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慢行步道等。目前已正常建设,主体育馆正在进行基础施工,预计2024年底完成主体建设,2025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
4.陈毓委员53号《关于加强赫章县公共场所建设的建议》。近年来完成465个行政村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在七家湾街道、金银山街道、野马川镇罗家坝社区、可乐乡建设多功能运动场6个,在兴发乡建设社会足球场1个,在全县广场、公园、街道、村居建设健身路径工程63套,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7平方米,提前实现《赫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工作目标。同时滨河全民健身中心已启动建设,一期工程体育馆拟于2025年竣工。
5.文跃东委员56号《关于大韭菜坪、阿西里西大草原、松林千年杜鹃、雉街漂流、天上石林、小韭菜坪(最高峰)连片开发的建议》。一是持续按照“三大区、四条线、十景区”的规划布局,持续推进县内主要景区景点的开发。二是积极争取支持推动项目建设。将县城到韭菜坪、二台坡、千年杜鹃、九股水温泉、贵州屋脊等景区的旅游公路纳入省交通路网规划,及早启动精品旅游自驾线路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对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聚焦资源优势、产业条件等要素保障,高质量谋划一批休闲康养、文化演艺、户外运动等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并推动项目入库,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6.刘忠春委员62号《关于后河湿地公园、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取缔篮球场地的提案》。一是加强体育室内场馆设施规划与建设,目前滨河全民健身中心正在建设当中,预计2025年完工后,将有效解决城区群众健身的需求。二是争取各级加大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学校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完善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积极推进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并做好已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与提档升级。
7.刘芳委员67号《关于加强农村体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及农村推广全民健身活动》。近年来完成465个行政村修建了篮球场并配齐了体育器材,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关于体育器材的后期管理和维护,将督促县体育服务中心上报上级部门进行更新维护。并将扩大基层科学健身指导点范围,开展广场舞、太极拳、健身气功等项目进乡村公益活动。进一步指导和鼓励基层结合当地乡村风俗特色,举办小型分散、多样的农民体育赛事活动。
(四)生态文明建设类提案3件。
1.刘洋委员71号《我县河湖水域线空间管控存在几方面困难问题需重视解决》。一是严格按照《贵州省河长巡河制度》《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配合县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切实查找河湖存在的问题。2024年水利部反馈的113个阻碍行洪图斑,已完成复核110个,剩余3个正在复核推进整改。二是严格按照《贵州省总河湖长关于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的令》相关要求,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有效保护河湖水域岸线,提高河道防洪能力。三是深入各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公众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2.阳光武委员72号《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近年来,赫章县依托资源禀赋,实行在林下种植天麻、大黄、蔬菜、养鸡等“林药”“林粮”“林+N”的融合发展模式,大力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县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31.44万亩,完成全产业链产值3.66亿元。现已草拟《赫章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将进一步规范林下经济的发展秩序,使我县的林下经济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发展。
3.蒋美委员73号《关于加强夜宵经营管理构建和谐安宁人居环境的提案》。一是加强对夜宵商户的环保宣传,要求其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洗。二是定期对夜宵商户的油烟管道设置及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商户责令限期整改。三是要求商户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降低经营过程中的噪音影响。四是对违规产生噪音的商户进行及时劝导和处理。五是进行环保相关政策宣传。六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门面占道经营行为。七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防止超门面占道经营现象反弹。
三、待今后有条件办理的提案58件
(一)社会建设类提案55件。
1.杜明委员78号《关于城区小学提供午托和延时服务的提案》。县教育局印发了《赫章县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各学校拟定了“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未要求除寄宿制学校外的城区中小学校给学生提供午托,城区中小学目前不具备学生中午在学校午休的条件。
2.郭运才委员82号《关于扩建赫章县罗州镇溪河村至双坪乡观音岩通镇路项目的建议》。由于国家层面暂无资金和政策支持,我县财力也不能解决。县交通局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待上级明确资金支持后,及时开展罗州镇溪河村至双坪乡观音岩道路前期工作。
3.浦东美委员83号《关于古达至兴发乡X5V8520527道路分叉摸嘎村三窝组道路防护栏修建的提案》。目前申报的波形护栏只有村道项目资金,乡道和通组路暂无项目资金,2024年护栏防护工程全长108公里,共57条,涉及19个乡镇,正在实施当中。乡道和通组路的护栏工程,县交通局在“十五五”期间,将加大力度争取资金进行维护。
4.姚文松委员84号《关于赫章县公交公司公交车站点的提案》。从5月10日起,夜间接学生下晚自习的公交车,到银穗社区新纪元下行的第一个路口时,按学生下车需求在该处即时停靠。2路公交新纪元站至银穗社区新纪元下行的第一个路口约200米,若遇新纪元学校放假时段,公交车实际停靠位置至该处更近,该路段也没有公交车停靠港湾。故2路公交不宜在此处设置站点。
5.阚雪梅委员85号《关于帮助解决雉街乡双龙村集镇区域太阳能路灯安装的提案》;况光远委员97号《关于请求解决赫章县达依乡达依、磨石、兴庄等村明亮项目资金的提案》;蔡飞委员103号《关于解决哲庄镇阿穴社区路灯的提案》;周翔委员192号《关于增加农村公共照明的提案》。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前的明亮项目不符合国家财政衔接资金投向。待中央、省级出台财政衔接可投入亮化工程或有其他可投入的资金来源后,再列入项目库给予解决。
6.陶坤委员87号《关于新修第二条环城路的提案》。赫章县第二条环城路,规划名称为G326赫章县后河至水塘段公路。项目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总投资7.5542亿元,可申请资金2.698亿元,缺口资金4.8562亿元。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无来源,提级论证通过难度大,影响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下步将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7.邓申旭委员88号《关于加强农村通村公路提质改造的提案》。4.5米宽的通村公路按照6.5米宽进行改造,总投资约300万元/公里,车购税资金按60万元/公里补助,地方需要配套240万元/公里,但由于县级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能解决。下步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尽量争取由国家全额投资建设,待资金到位后,逐步进行农村通村公路改扩建。
8.况华象委员89号《关于铁匠乡至辅处乡县道修建的建议》。铁匠乡至辅处乡县道,规划项目名称为X5V4赫章辅处至铁匠公路,全长17公里,宽8.5米,二级公路,估算总投资2.72亿元。项目已纳入《贵州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规划(2021—2035年)》。但由于该项目2019年启动路面大修,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全额筹集,2020年大修结束,“十四五”期间不符合继续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支持,县级也无资金支持建设。下步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9.蔡祥委员91号《关于县道赫章县财神镇红岩桥至银河桥公路维修后铺沥青的提案》。S309赫章县财神镇红岩桥至银河桥公路,现路面坑洼不平,已纳入S309赫章至财神公路设计,正在办理该项目用地手续和筹集建设资金,待启动赫章至财神公路建设时一并实施。
10.郭光军委员94号《关于白果街道青山社区机耕道建设以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王军委员233号《关于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2024年省厅未对我县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25年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时,将安排设计单位根据实地结合自然资源、林业、三区三线等相关数据,依据高标准农田相关规划建设要求进行数据比对核实后,符合条件的纳入规划建设,使其最大程度地服务于农民生产。
11.韩行委员102号《关于建议对大石桥至小山路口道路进行改扩建的提案》。该条道路已经纳入我县中心城区交通总体规划,由于暂无资金来源。根据《贵州省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市政道路属于禁止新建(含改扩建)的市政项目,近期无法解决实施。下步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待落实资金后即可按程序启动项目建设。同时将加大周边道路管控力度,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缓解交通压力。
12.徐海委员104号《关于加快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建议的提案》。一是优化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布局,将在老城区规划新建2所12个班规模幼儿园,新增720个学位,计划2025年启动建设;将在西城区规划新建1所12个班规模幼儿园,新增360个学位,计划2025年启动建设,目前该规划已经报市教育局。二是严格按照《赫章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落实工作职责,确保新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13.王正书委员118号《关于解决可乐乡集镇拥堵问题的提案》。S309赫章县后河至奎香(黔滇界)公路全部建成,可彻底解决可乐乡交通拥堵问题,但项目由于资金筹集困难,下步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14.田丹委员120号《关于加强乡、村两级道路维修资金的提案》。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实际资金标准和筹资比例高于上述规定的县(自治县、市、区)不得降低此比例。2024年我县农村公路养护里程5113.55公里,省、市和县共需配套日常养护资金1983.90万元;根据要求县级财政应配套日常养护资金595.17万元。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我县乡、村两级道路维修困难,下步将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力度对县、乡道路进行养护。
15.廖雄委员121号《关于延长赫章县3路公交车终点站建议的提案》。3路城市公交由会展中心至迎官口全长23公里,运营车辆为设置站立区的10.5米大型公交车,从迎官口至野马川收费站路段弯道较急,行驶大型公交车存在安全隐患,故现行3路公交不易延伸至收费站路口。县交通局计划在后期由经营企业购置中小型车辆开通从毕威高速野马川站到野马川镇的公交线路,或在开展县域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时设置停靠站点。
16.杨勇委员123号《关于扩建阿西里西大草原景区旅游公路的提案》。阿西里西大草原景区旅游公路,规划名称为赫章县兴发至大草原公路,全长15公里,路宽8.5米,二级公路,该公路连接阿西里西大草原4A景区,估算总投资2.4亿元。县交通局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17.刘洪江委员124号《关于提议修建城区至白果街道办事处道路的提案》。城区至白果街道办事处道路,规划赫章县西城区至白果街道,全长14公里,路宽6.5米,四级公路,估算总投资4200万元。由于缺口资金无来源,决策评估无法通过,影响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下步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18.欧庆龙委员127号《关于修建赫章县安乐溪乡运煤大道的提案》。安乐溪乡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规划为X5V7赫章安乐至舍虎公路,全长18公里,路宽8.5米,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县交通局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修建X5V7赫章安乐至舍虎公路,方便安乐溪乡快速出行。
19.马永康委员130号《关于兴发乡中寨村山塘安全护栏工程的提案》。目前申报的波形护栏只有村道项目资金,乡道和通组路暂无项目资金,2024年护栏防护工程全长108公里,共57条,涉及19个乡镇,目前正在实施。乡道和通组路的护栏工程,县交通局在“十五五”期间,将加大力度争取资金进行维护。
20.刘洪江委员132号《关于提议修建白果街道办事处办公驻地的提案》。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下步将视政策情况及时批复“白果街道修建办公驻地”,为白果街道解决办公难题。
21.文跃东委员133号《关于规范设立区域之间(交界)标识标牌建议的提案》。县交通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县道设置界碑,县道、乡道、村道有公里桩,用于提醒行人所处位置和走向,下步将争取资金,设立醒目的标识标牌,加大的县乡道的管养力度。
22.文跃东委员134号《关于加快乡(镇)集镇上停车场建设建议的提案》。根据《贵州省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停车场属于禁止新建的市政项目,暂无建设资金来源。下步将督促有停车场建设需求的乡镇编制属地停车场规划报批,并拟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推动各乡镇集镇公共停车场按程序建设。
23.文跃东委员136号《关于加强农村公路有效管护建议的提案》;刘洋委员213号《部分农村产业道路失管失养需关注解决》。一是根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将乡村道路的养护纳入政府部门业绩考核中。二是创新拓展融资渠道,加大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研究有利于融资的政策措施,创新拓展融资渠道,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资金。三是提高养护水平,探索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建设。
24.陈书委员139号《关于修建六曲河镇院子村通寨路的提案》。该项目不符合修建通组路的条件,所以未实施。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下步将努力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进行实施。
25.陶钦委员145号《关于恢复狮子窝安置房路段通行的提案》。狮子窝安置房路段建设已纳入赫章县前河综合整治项目整体实施,规划设计方案已完成。因资金紧缺,采取分段实施的方式逐步建设。下步将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汇报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推进项目建设,解决群众出行便捷问题。
26.陈巍委员146号《关于在珠市乡街道增设公共卫生厕所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在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资金中预留公厕建设资金,下步将督促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与属地乡镇政府对接,安排项目实施。
27.邓丽委员147号《关于在金银山街道双井社区旁修建人行天桥的提案》。根据《贵州省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市政领域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律不得新建,人行天桥属于禁止新建的市政项目,暂无建设资金来源。下步将持续关注上级政府投资项目政策情况,待政策允许和评估论证可行后,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按程序启动该处人行天桥建设。
28.杨洁委员149号《关于硬化松林坡乡倮柱村到六盘水金盆乡甘河村断头路的提案》。松林坡乡倮柱村到六盘水金盆乡甘河村断头路,不符合修建通组路的条件,所以在通组路时未实施。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下步将努力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进行实施。
29.王达委员158号《关于迁出赫章县罗州镇初级中学校园内坟墓的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排查,罗州镇初级中学校园内现存坟墓38座,均为姜氏祖坟,一是坟墓后人现主要居住在罗州镇、妈姑镇、威宁县及六盘水市水城区等地,涉及坟墓后人较多,思想动员工作难度较大。二是受文化差异,家族传统等因素影响,迁坟工作存在较多复杂因素,意见难以统一,绝大多数不愿意将坟墓迁出。三是部分坟墓后人要求由其自行选址迁出,罗州镇人民政府为其征收土地,但因其所选土地涉及农户不同意及受国土空间规划影响,实施难度较大。今后将持续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力争早日将涉及坟墓迁出。
30.政协民宗委162号《关于把残疾儿童康复经费纳入合医报销的建议》。国家、省、市医保部门目前无专门针对残疾儿童报销政策,参保残疾儿童和普通参保人享受同样医疗待遇,我县无调整支付政策权限。今后将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及时纳入医保范畴。
31.陈辉德委员166号《关于请求对结构乡恒大援建大棚配套冷库项目建设的建议》。冷库建设成本高,使用周期短,闲置风险较大,收益难以保证,政府投入建设风险高。今后将从产业发展、促农增收、效益保障的角度出发,不断发展壮大农业产业设施,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32.施剑委员168号《关于修建韭菜坪高速收费站至二台坡公路、韭菜坪收费站至韭菜坪南门服务区公路的建议》。韭菜坪高速收费站至二台坡公路,规划名称为赫章县兴发至大草原公路,全长15公里,路宽8.5米,二级公路,该公路连接阿西里西大草原4A景区,估算总投资2.4亿元。韭菜坪收费站至韭菜坪南门服务区公路,规划名称赫章县野里坝至大韭菜坪公路,全长6公里,路宽8.5米,二级公路,该公路连接阿西里西大韭菜坪4A景区,估算总投资0.96亿元。因暂无资金来源,决策评估无法通过,影响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县交通局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33.刘静委员169号《关于在三中校门外设立强制减速带的建议》。经县交警察大队联合县住建部门对该路段进行调研,因该路段校门左侧未建设完成,道路不标准,待该路段修缮完成后将在该路段校门两侧施划“强制减速震荡带”及安装“减速标志”提醒标牌。
34.朱家湘委员171号《关于赫章县第一幼儿园民主路园区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目前我县城区学位紧张,赫章县第一幼儿园民主路园区开办,有效缓解了城区幼儿入园需求问题。经实地调研决定,赫章县第一幼儿园民主路园区暂不能停办。下步将在老城区规划新建2所12个班规模幼儿园,新增720个学位,计划2025年启动建设,目前该规划已经报市教育局。待规划的2所幼儿园建成投入使用后该园区停止办学。
35.李绍美委员181号《关于增加赫章至六曲河镇公交车路线的提案》。县城至六曲河镇部分路段弯急边高,行驶城市公交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目前,从县城到六曲河有班线车16辆共136座,基本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县交通局后期在组织开展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时,优先改造该条线路。
36.肖远奇委员182号《殡葬改革合理利用闲置土地的提案》。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建墓立碑”。同时,目前我县共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有19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和1个经营性公墓,能够满足全县群众骨灰安葬需求。
37.王浩委员186号《关于提级改造海马姑到六曲河公路的提案》。海马姑到六曲河公路,规划名称为S216赫章六曲河至县城公路,规划里程全长 17.2公里,路基宽8.5米,设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二级公路。估算总投资3.096亿元。县交通局已经上报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请求纳入“十五五”进行规划建设,待资金到位后启动该项目的建设。
38.黄昱委员190号《关于建设二环路原水果批发市场经思源中学至第六小学道路的建议》。二环路原水果批发市场经思源中学至第六小学道路,不符合修建通组路的条件,所以在通组路时未实施。下步将努力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进行实施。
39.杨杨委员191号《帮助赫章汽车站解决50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经营权》。目前我县已有巡游车出租300辆、网约出租车220辆,基本已达到饱和状态,暂不计划增加巡游出租车。根据巡游车经营管理相关规定,下步新增经营权需按程序通过招投标开展许可。
40.丁炎珍委员196号《关于加快落实赫章至六曲快速通道建设的提案》。该道路已纳入我县中心城区交通总体规划,因暂无资金来源,根据《贵州省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市政领域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以外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一律不得新建(含改扩建),市政道路属于禁止新建(含改扩建)的市政项目。下步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待落实资金后按程序启动项目建设。
41.张守灿委员197号《关于对政府职能机构“办公”临时建筑拆除保障民生财产安全的提案》。县交警察大队已对“公安交警”执勤岗亭进行全面排查,针对无必要设立的及时拆除;如确需设立的加强卫生等管理,并将阻挡行车视线或占用人行道的重新选址搬移。
42.县政协提案法制委205号《关于修建、完善乡镇集镇便民公厕的提案》。随着乡镇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集镇人口的日益增多,建设乡镇集镇公厕是便利群众出行和完善乡镇基础设施的迫切需要。下步将积极督促县住建部门加大向上对接力度,开展争资争项,充分协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解决各乡镇便民公厕建设,确保让群众方便用上干净、卫生的公厕。
43.黄智委员212号《关于修建新城国际福万家超市前人行天桥的建议》。根据《贵州省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规定,人行天桥属于禁止新建的市政项目。下步将持续关注政策情况,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待落实资金后按程序启动该处人行天桥建设。
44.杨鹏委员216号《关于在赫章县实验小学大门口增设道路交通信号灯提案》。因现赫章县实验小学大门口原326老国道道路宽度不够设置红绿灯通行需求车道,赫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优化该路口的标志及标线,并安排“护学岗”等措施确保安全、畅通。
45.张佳委员220号《关于推进七家湾街道建设公益性公墓的建议》。因七家湾街道大部分村(社区)均在城市规划区,目前七家湾街道无法选址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因财政资金紧张,暂时无法解决,待以后条件成熟或采取其他措施再行解决。
46.陶仁平委员221号《关于延长赫章县城6路公交车线路的建议》。从胡家坪子至野马川路段存在路窄、弯急、长下坡等因素,当前6路公交运营车辆设置有乘客站立区且未配置刹车喷水系统,行驶该路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从水厂经殡仪馆至野马川,全长约20公里,公交车行驶时长预计超过70分钟,现有车辆无法调度。暂不具备将6路公交延长至野马川的条件。
47.肖福艳委员222号《关于改建德卓镇水炉村水炉小桥至桥头上通组路的建议》。该项目不符合修建通组路的条件,所以未实施。县交通局将努力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进行实施。
48.陆兴贵委员223号《关于请求赫章县西城区至白果街道集中村的公路提级改造提案》。规划赫章县西城区至白果街道,全长14公里,路宽6.5米,四级公路,估算总投资4200亿元。由于缺口资金无来源,决策评估无法通过,影响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县交通局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五五”启动建设。
49.马雄委员226号《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乡村通寨路、断头路、连户路硬化的提议》。通组路从2017年开始实施,到2019年全部建成,实现了30户以上的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部分路段项目不符合修建通组路的条件,所以未实施。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下步将努力争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进行实施。
50.罗梦委员230号《关于增加到赫章一中公交线路的建议》。县交通局已规划由东客站经夜郎广场、操场坝返回东客站的循环公交线路(8路),预计2025年开通运营。8路公交开通前,夜郎广场附近的一中师生可在客运东站就近乘坐1路公交到夜郎大酒店站。
(二)文化建设类提案3件。
1.焦义贵委员52号《关于对县知联会进行正式注册备案的提案》。由于当前财政预算紧张以及缺乏其他稳定的资金渠道,导致无法在现阶段完成注册工作。下步将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寻求企业、社会组织等的赞助和支持,为县知联会注册备案提供资金保障。
2.严迅委员61号《关于启动创建“中华诗词示范县”的提案》。经研究,创建“中华诗词示范县”所需资金较大,且暂无资金来源,下步将积极向上争取,督促县文联及文旅部门充分发挥作用,争取早日开展创建工作。
3.陇忠丽委员66号《关于湿地公园到塔山公园的登山便道修建的建议》。双河公园至文峰阁登山步道已完成初步规划设计,下步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待落实资金后即可按基本建设程序启动项目建设。
主席、副主席,各位常委、委员,办好政协提案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上提案在办理过程中,由于时间短、政策不完善、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难免有疏漏及不足的地方,敬请各位参会的领导、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同仁批评指正。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持以办理促落实、以办理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办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