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赫章县委员会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办理情况报告
主席、副主席,各位常委、委员,同志们:
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结束后,转县政府办理的提案共175件,其中经济类23件、社会类107件、生态文明类12件、文化类16件、政治类17件。自收到县政协转办提案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强化跟踪调度,积极抓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骆丽红县长和王永胜常务副县长多次就政协提案办理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县政府2023年6月26日第34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提案办理推进情况汇报,并明确由各分管副县长牵头,跟口主任统筹协调、跟踪督办,全面提高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二是交办有力。结合提案交办,研究制定了《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赫府办发〔2023〕17号),细化办理措施,明确办理时限,将175件提案分解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落实到具体部门。三是跟踪督办到位。办理过程中,要求各单位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出办理措施,落实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对委员提出的各项提案,根据办理情况及时与委员沟通和答复,确保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止2023年8月30日,我县已办理落实委员提案66件,占提案总数37.71%;正在办理64件,占提案总数36.57%;待今后有条件办理34件,占提案总数19.43%;留作参考11件,占提案总数6.29%;所有提案均已办理答复提案委员,办复率和满意(基本满意)率为100%。
各位领导、常委、委员,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协充分履行职能,参政议政的具体一线,提案工作关系民生发展和群众获得感及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办好提案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由于政策影响、县级财政紧张、部分部门和乡镇(街道)对天办理工作重视不够等原因,部分提案办理质量有差距,部分提案短期内无力组织实施。对正在办理的提案,我们将加强调度和跟踪督办,对今后有条件再办理的提案,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办理落实。现将175件提案的分类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如下,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常委、委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已经办理落实的提案66件
(一)政治类提案18件。
1.刘洋委员4号《关于赫章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监管对策的提案》。根据《毕节市高质量推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神,我县成立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公室,围绕省、市关于扶贫项目资产的政策指导,对从2012年以来各类扶贫资产进行了登记、确权、分类,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资产台账,对低效闲置资产进行了盘活。
2.吴春焰委员10号《关于开展全县“三基”师资培训和考核的提案》、11号《关于开展全县“三基”师资培训和考核的提案》、134号《关于借鉴番禺区卫健局成功管理经验加强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三基三严”规范化师资培训及储备的提案》、135号《关于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三基”技能规范化培训和考核逐步提升全县医务人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的提案》。长期以来我县医疗机构“三基三严”训练考核工作均由医疗机构自行统筹开展。近年来番禺区每年通过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基三严”考试系统为我县500名医务人员提供了“三基三严”理论考核,同时通过“中山一院和番禺区远程教育平台”对我县骨干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等相关知识培训。在番禺区的帮扶指导下,我县医务人员“三基”训练考核基本实现了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三基三严”培训考核的组织管理力度,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认真开展“三基三严”培训考核。
3.文跃东委员13号《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提案》;张佳委员32号《关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服务能力提升的提案》;胡运杰委员113号《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提案》。我县3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建有中医馆,每个中医馆均至少有1名中医(助理)医师,能够提供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服务。县医院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医联体,每年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帮扶指导。各乡镇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自行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中医药专业人才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我县还积极加强村级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培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坚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中医人才培训培养和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服务能力。
4.吉婷委员14号《关于做好医疗保障的两点建议的提案》、63号《关于加强县级医保资金管理,进一步保障患者就医的提案》。关于居民医保每年没报销的部分结转到次年使用问题。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主要目的是筹集医疗救助基金,群众上缴资金由基金进行统筹,用于住院病人费用的报销,不存在当年未使用结转到次年的问题。关于保障集采药品正常供应的问题。县卫健局、医保局和相关医疗机构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切实有效的医药配送制度;二是常用药品选定两个或以上生产厂家进行配送;三是医院加强药品使用监管,防止药品临床促销等行为。关于适当扩大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使用范围问题。我县统一执行上级医保药品目录,县级无调整权限。关于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限制问题。可根据2021年12月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关于发布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限制性用药替代参考药品名单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89号)进行替代使用。
5.陈亚洲委员16号《关于加大韭菜坪景区建设投资力度的提案》。韭菜坪景区在收购原社会企业建设设施的基础上,新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新建了西门服务区、上山道路、小火车道,扩建了东门停车场、游步道等,完成了彝人牧庄酒店建设。目前接待游客量可达1.2万人/天。在建项目为韭菜坪滑雪场,总投资约2.93亿元,目前已完成滑雪场主体建设,完成滑雪道基础建设及滑道草种播撒等。
6.刘东委员24号《关于加强村级医疗队伍建设的提案》。近年来我县采取“允许大专以上临床医学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进入村医队伍”“鼓励村医参加学历提升、岗位技能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村医个人业务能力和村级医疗服务能力。目前全县共有在岗村医467人,除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地外,全县各村(社区)都有一名村医为群众提供服务。2022年1月起,我县村医财政定额补助已从之前的400元/人/月提高至600元/人/月。关于村医纳入编制、增加村医数量等问题,需统筹考虑村医准入标准、收入来源及分配、财政负担能力等方面因素,我县暂不具备将村医纳入编制管理以及大规模增加村医数量的条件和能力。
7.李艳委员26号《关于建设县级科普知识平台的提案》。为推进健康知识普及,我县印发了《健康赫章行动实施方案》,组建了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工作组和县乡两级宣讲队伍,深入开展各类健康教育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县还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了健康知识科普栏目,统筹利用“健康赫章”“赫章微健康”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
8.蒋美委员30号《关于解决乡村医疗技术人员紧缺,提高服务能力的提案》;朱丹委员31号《关于乡镇卫生院诊疗能力提升的提案》;付伟委员42号《关于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的提案》;席德睿委员191号《加大对基层卫生事业建设力度的提案》。目前,我县30个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核定人员编制832人,已达有关规定明确的人员配备标准。2016年以来,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了700余张,执业(助理)医师增加了700余人,执业护士从增加了800余人,全科医生增加了近50人。除部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村(社区)外,全县各村(社区)都有1名村医为辖区内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实现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公立医院远程医疗、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全覆盖,全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就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疾病诊疗能力得到逐步提升,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9.唐仁玲委员34号《关于解决我县护理限制转临床的提案》。护理学与临床医学是相对独立的科学,二者不能等同。因此,护理学专业人员一般不能从事临床医学方面工作。但若护理学专业人员通过转岗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可以将护理执业资格变更为医师执业资格。
(二)经济类提案11件。
1.刘洋委员44号《关于涉农行业税收征管存在三方面问题需关注解决的提案》。在信息确认不及时方面,县税务局将到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采集企业名单并排查对比,逐步通知和辅导此类企业完成税务登记信息确认,补齐纳税人户籍管理的短板弱项。在发票使用存在风险方面,县税务局将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提示涉税风险;并利用税收征管系统对纳税人风险等级评定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加强日常税收监管,利用税收征管系统风险系统数据,快速识别和处理增值税发票风险,遏制虚开发票行为。在纳税申报较为混乱方面,依法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强化政策培训和辅导,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掌握程度;加强风险分析,减少纳税申报混乱的情况;对编造账簿和凭证、虚假申报、偷税漏税等行为依法处理。
2.唐磊委员50号《关于支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提案》。一是关于打造电商直播基地。我县拟用现有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备、资源,加大直播人才培训力度,支持举办直播活动;积极动员县内直播团队(短视频达人)将零散直播点搬迁至“夜郎印象小镇”聚集发展,推动县内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逐渐形成赫章电子商务直播基地。二是关于构建电商平台载体。我县依托上级支持陆续建立了“赫章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黔货云仓赫章节点仓”等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县内生产企业、短视频直播达人入驻抖音、快手、拼多多等知名平台,开展合作,并呈较快的增长趋势。三是关于培养复合型电商领军人才。4月28日至5月3日举办“赫章县第八届樱桃节电商直播比赛”,带动电商直播产业发展。四是关于开展电商人才培训。通过实施电商示范县项目,引进专业团队为我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提供运营服务“一站式”服务。依托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人才培育功能,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培训工作,2020年以来累计开展电子商务培训9期9644人次。下一步我县将充分利用各届资源继续开展各类电商培训,不断壮大本地电商人才队伍。
3.程朝芝委员52号《发展林下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全县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面积103万亩,其中适合发展林下天麻12.41万亩,适合发展松球果等林产品采集业35万亩,适合发展林下养殖30万亩;适合发展森林景观利用及其它产业的25.59万亩。我县坚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科学谋划“国储林+林下经济”等项目,带动全县林下经济发展。2022年全县林下经济实现产值6.3亿元,2023年计划利用林地面积42万亩以上,产值达7亿元以上。
4.龙朝阳委员55号《关于加强民族特色手工艺品设计开发促进旅游消费增长的提案》。一是组织县内民族特色手工艺企业、人员参加培训和赛事活动,今年派出2期8人到市培训,派出6人到纳雍参加全市刺绣大赛获得二等奖。二是加大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和申报力度。三是在韭菜坪、二台坡等景区设立了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展示区和商品区。四是已经成功申报非遗工坊3个。
5.翟龙委员56号《关于赫章现代高山特色农业发展的提案》;罗元刚委员132号《关于推进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提案》。我县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会议和部署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狠抓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坚决扛牢粮食生产责任。,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聚焦“一主(核桃)两辅(天麻、蛋鸡)”产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基础配套,着力夯实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着眼保障粮食安全,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3.5万亩;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累计完成有机认证基地5个,认证产品4个,成功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共10个。三是壮大经营主体,创新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龙头企业结构优化、制度创新、层次提升,共有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652个,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16个,党支部领办创办合作社929个(其中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456个)。四是突出科技支撑,建立健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全面提升现代化农业生产水平,组织科技特派员开展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五是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打造现代农业动力体系。农村“三变”改革全面覆盖,不断壮大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积累,“三变”改革试点行政村占比达100%。
6.王发菊委员58号《切实解决香葱产业发展中拖欠农民土地流转费和务工工资问题的提案》。县农业农村局、松林坡乡已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到松林坡乡香葱基地与相关负责人座谈协商解决拖欠土地流转费及工资等问题。2022年12月,该公司已支付涉及农户2023年土地流转费135万元;在该公司基地务工的人员工资已按月全部支付到位。
7.杜明委员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养殖用地审批工作的提案》。我县农村养殖用地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审批。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根据职能责职,共同做好地块审查工作,及时帮助群众做好备案手续。对小规模家庭养殖设施农业的备案尽量简化手续,减轻群众负担,使农村养殖用地审批更加人性化。
8.郭恩海委员62号《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无项目无预算欠账清理统计的提案》。因财政局无法核实各单位欠账的具体情况及真实性,由各单位自行清理、统计、分析,并向县政府汇报。
9.石丽委员65号《关于解决回族职工伙食补助的提案》。县财政局印发了《赫章县乡(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办法(试行)》(赫财〔2019〕168号),制定了全县补贴政策,属于部门上限政策,回族职工伙食补助属个案补贴,可在不抵触县级政策前提下制定内控制度明确补贴细项。
10.王碧辉委员66号《关于将全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提案》。为解决城乡生活垃圾清收、清运、处置,保持城乡环境干净整齐,我县2023年垃圾处理费已安排2000万元的预算。
(三)文化类提案4件。
1.罗正富委员68号《对赫章城区城镇文化打造的提案》。我县城区已经建设湿地公园、塔山公园、夜郎印象小镇等文化活动阵地。在湿地公园建设了同心图书馆,在夜郎小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特别是入夏以来,夜郎小镇丰富的夏夜活动大大丰富了市民群众夜间文化娱乐生活,被评为省级夜间消费聚集区。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我们将文化、旅游和体育、民族宗教等工作有效衔接,举办了系列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
2.刘洋委员71号《关于聚焦民族文化立足特色优势着力打造黔西北民族文化旅游产业高地的提案》。我县已将民族文化、非遗等工作纳入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重点,积极组织具有传统手工艺、传统文化特长的非遗传承人外出参加文艺演出、文创产品等比赛活动。今年我县申报重点特色文化遗产项目项目5个、传承人16个。黔西北民族文化保护项目已申报为国家级文化保护示范项目,市级正在做规划,相关规划完成后,我县将严格按照规划和项目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
3.张跃委员74号《关于支持开展民族节日活动的提案》。结合全县民族文化发展现状,我县已将彝族火把节、苗族花山节等少数民族节庆活动纳入全县民族工作重点内容和2023年阿西里西旅游狂欢季系列活动。彝族火把节已于8月12-13日在二台坡景区成功举办,苗族花山节已分别于8月21-22日在可乐乡、8月26日在二台坡景区成功举办。
4.熊孟委员81号《关于规范KTV等娱乐场所设立管理运营的提案》。目前我县正常营业的KTV娱乐场所共有41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批设立,接受社会监督。KTV娱乐场所管理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每周开展1至2次常规巡查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四)社会类提案29件。
1.中共界委员84号《关于整治丁字路口经擦尔岩至白果中心加油站路段交通秩序的提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将丁字路口经擦尔岩至白果中心加油站路段纳入赫章县智慧交通一、二期项目升级改造,实现违停抓拍全覆盖。
2.王浩波委员95号《关于如何提高韭菜坪、二台坡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的提案》。一是在旅游旺季来临之前景区设施设备全面维护、更新,确保运营安全。二是在各景区举办阿西里西狂欢季系列活动,引导景区客流高峰分流。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保障服务设施正常运转。四是加强人员岗前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五是强化景区配套餐饮、住宿、游乐等管理,提升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
3.张莉苇委员97号《关于加强妇联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的提案》。县妇联通过开展“小桔灯”亲子阅读活动、在15个搬迁点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等,不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强化家庭责任意识。同时县妇联根据《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八单一表”衔接联动工作机制(试行)》精神,在村、乡镇一线常态化开展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前已确定在贵州凤达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赫章县婚恋家庭纠纷调解室。
4.李应才委员103号《关于建立教师专业研训中心的提案》。县教科局下设教师培训股(现有人员6名)和教育科研股(现有人员9名),负责教师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在教师培训方面,截至目前共完成教师培训17960人次。在教学研究方面,围绕“三集”管理改革,有效整合全县师资力量,定期到农村薄弱学校开展教学研讨交流活动,现已开展不同学段8个学科优质课评选观摩交流活动,组织全县73个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到乡村学校开展教学研讨活动43次,各教育集团组织听评课1843节次。
5.焦义贵委员105号《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一是加强平台和队伍建设。全县有中小学216所,已配置心理辅导室的学校33所,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学校209所。现有专职心理健康教师21人,兼职心理健康教师947人,所有中小学均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二是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我县在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时或“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适当安排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在高中阶段,所有高一年级均订购了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程。三是加强心理健康师资队伍培训。近五年来我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强化培训600余人,每年120人左右,每次培训时间6—7天。每年还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短期培训,培训规模500人—700人。四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五是强化家校合作。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和家长线上收看心理健康教育课堂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进一步强化了家校合作,全力关注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疏导心理问题。
6.熊绍有委员108号《关于加大杂交玉米种子销售执法力度的提案》。为认真做好2023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全县春耕生产和粮食生产安全,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3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7人次,检查企业和经营户443家次,立案查处各类农资违法行为22起,其中杂交玉米种子案件16起。执法人员还采取多种形式向经营者和购种群众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辨假识假知识。
7.刘洋委员109号《部分身患特殊疾病群众就医自付费用过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需重视解决的提案》。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远、看病贵问题,我县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好阵地让群众看得上病。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分别创建为二级医疗机构,实现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公立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二是稳步提升疾病诊疗能力,让群众看得好病。三是强化保障让群众看得起病。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贫困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慢病保障、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政策,不断健全医疗保障救助政策,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四是优化服务让群众减少生病。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提高群众防病能力和健康保健水平,切实降低疾病发生率。
8.刘洋委员110号《基层推广使用新冠抗原自测试剂盒需关注解决几方面问题的提案》。我县在新冠疫情“乙类甲管”防控期间在一定范围内推广使用新冠抗原自测试剂。在大范围推广使用前,开展了多轮次培训,并在“健康赫章”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操作方法流程、抗原废弃物处理注意事项等,指导群众正确使用抗原自测产品和规范处置抗原废弃物。在后期推广使用过程中,我县除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发放试剂、指导自测外,还要求群众将使用后的试剂盒交由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处置。政策调整优化后,全县抗原试剂使用数量明显减少,我们在巩固拓展前期宣传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指导、强化过程监管等方式,确保了规范使用抗原试剂和处置抗原废弃物。
9.刘洋委员111号《商品房公摊面积管理缺规范易致群众利益受损需关注解决的提案》。我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中对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分摊方法等作了规定和明确,由房产测绘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测算。根据有关规定,我县商品房销售严格实行一套一标,在售楼部明确公示每套房屋的套内面积、套内单价、建筑面积、建筑单价、房屋总价等信息,在商品房交付时要求房开企业公示房屋测量成果。县住建局将加强商品房备案、审核、监管等工作,确保群众住房利益不受损害。
10.廖雄委员115号《关于县城至野马川快速通道各隧道入口处灯光设置的提案》。县城至野马川快速通道各隧道的入口处均设置有加强灯,但因未足额缴纳电费导致灯光未打开。经与相关单位协商,目前隧道加强灯已打开。
11.李贵书委员123号《关于政务大厅门前车辆拥堵的原因及建议的提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在该路段设置固定执勤岗位,安排警力对该路段进行疏导和管制;关于取消此路段停车位的建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组织调研后研判是否落实。
12.赵云中委员13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管理工作的提案》。我县深入贯彻落实毕节市农村供水保障八项机制,切实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运营,同时县政府印发了《赫章县农村供水保障运行管护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2013年下达农村供水保障维修维护资金400万元和360名管水员补贴资金,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13.刘洋委员141号《农村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后续跟踪管理难需重视解决的提案》。近年来,通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和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全县乡村两级看病就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持续提升,孕产妇随访、慢病随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有效落实,农村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得到有效保障。
14.徐霞委员144号《关于提升高中教育集体备课时效性的提案》。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全面推行“三集”管理改革,完善集中办公制度、集体备课等制度,实现集体备课全覆盖,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研员等专业引领作用,扎实推进教研教改,推出更加适宜课堂实际的教学设计,提升备课质量。县教科局对学校和教师备课数量不作明确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关于激励政策问题,印发了《赫章县教育系统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文件,设置“教育教学管理奖”。同时我县成立了赫章县教育发展促进会,促进会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关激励措施,有效提升了全县教师工作激情。
15.张守灿委员145号《关于校外教学任务进校园活动的提案》。2022年,我县根据上级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精神,印发了《中共赫章县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有关精神的通知》,对各有关部门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社会事务等事项实行审批备案制,需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未经审批备案的工作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开展。通过一年的工作,相关社会事务进入校园明显减少,为教师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16.朱家湘委员146号《关于对民办幼儿园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提案》。一是对民办幼儿园规范管理的问题。县教科局已起草《赫章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管理办法》,对民办幼儿园设置条件、规划建设、职工聘用、安全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制定幼儿教育规划,合理布局公立幼儿园的问题。我县已印发了《赫章县“十四五”期间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建设两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和常住2000人以的行政村建设公办幼儿园,补齐幼儿学位紧缺的短板。三是关于督促民办幼儿园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额教师队伍稳定性的问题。因我县民办幼儿园普遍收费较低,导致职工工资偏低,教师队伍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我们将常态化做好督查检查,督促各民办幼儿园保障幼儿及教师合法权益,提高保教质量。四是关于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问题。县教科局将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策规定,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和执法,对存在问题且整改不达标的幼儿园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17.陶钦委员155号《解决赫章县新政务中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县公安局、住建局等已在该路段设置交通信号灯和斑马线,规范行人和车辆通行,同时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的执法力度,对擅自占道停车、经营等行为严格执法,切实规范交通秩序。
18.余孟靓委员156号《关于化解农村婚恋家庭纠纷的提案》。一是全面开展婚姻登记排查和联网审查,避免出现以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二是将离婚登记台账每天上报县综治中心,及时化解婚恋纠纷。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四是在全县婚姻登记处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
19.耿连旭委员160号《关于减少212省道与六财大道交汇处交通事故的提案》;王达委员167号《关于在罗州初级中学等学校门口两侧公路段设置减速带的提案》。县交通局已实地查看相关路段,符合安装减速带和凸面镜条件,目前已完成减速带和凸面镜安装。
20.蒲少荣委员161号《食品卫生安全提案》。一是关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公布,省级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县级无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权限。二是关于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管理欠缺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将适时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三是关于食品安全预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目前“贵州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已经投入使用,涵盖了食品生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餐饮、食品销售、学校配送、监管平台等环节和领域,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日渐完善。
21.刘万祥委员164号《关于农村中、小学上下学安全的提案》。我县已印发《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赫章县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县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且每月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人员进校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
22.安曲委员166号《关于开通县城至赫章中职学校公交线路的提案》。县公交公司已根据中职学校学生集中离、返校情况开通定制公交,2023年4月28日开始运行。
23.阚雪梅委员174号《关爱困难职工家庭的提案》。我县已有完善的职工帮扶救助政策,分为慰问和建档帮扶两类;建档帮扶又分为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和助学救助3种,救助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本案提到的“全县财政人员捐款”的建议无上级政策予以支持。关于职工医疗互助活动,2023年已纳入省级统筹最低缴纳标准109元,由单位和职工自愿进行申报,用于职工住院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二次报销。
24.张守灿委员179号《关于加强邮政报刊亭管理的提案》。目前,我县城区共审批设置37个邮政报刊亭,自2020年12月15日起,出于创卫和市容市貌等工作考虑,县住建局已不再审批新增报刊亭。近年来,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邮政局等主管部门坚持协调配合,不断规范报刊亭经营行为和周边环境卫生。现已起草了《赫章县城区邮政报刊亭管理办法》,下步将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做好报刊亭管理工作。
25.张守灿委员184号《关于依法取缔河道内违规围地的提案》。我县已将清理整治河道内种植高秆作物等违法行为工作纳入河长制重点工作内容,督促各级河长加大巡查频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和常态化检查执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26.刘洋委员189号《农村卫生院药品存储管理安全问题需重视解决的提案》。县卫健局多次协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乡村医疗机构药品存储、管理、安全等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目前,全县30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了专业药学人才,药房已按要求进行了规范打造,配备了必要的设备和安全措施。从2021年起,县卫健局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等内容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有效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在处方审核、用药安全指导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27.刘洋委员190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需重视解决的提案》。针对安置点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我县已采取系列措施。一是补齐消防基础设施短板。截至目前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200余万元,为每个安置点建设了微型消防站,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对部分安置点消防管网进行提级改造。二是抓实消防设施运营管护。制定消防设施运营管护方案,定期进行检查排查整改。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定期组织搬迁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提升搬迁群众消防安全自我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规范安置点物业管理。探索创建“街道党工委+物业公司+居民”物业服务管理模式,规范安置点消防安全管理和日常管控,确保安置点消防设施建得好、能运行,保障搬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生态文明类提案4件。
1.刘洋委员193号《农村地区使用“环嗪酮”不当易造成耕地破坏需重视解决的提案》;朱绪红委员200号《关于规范使用化学除草剂的提案》。我县高度重视除草剂等农药管理使用问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严格审批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二是加强对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用药源头安全。三是加强科普宣传,努提升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农药使用者技能水平,规范农药使用行为。五是积极引导推广生物农药和人工除草等方式,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六是全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提案指出的“出台规范化学除草剂使用的管理办法”“禁止向农民销售环嗪酮、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等建议,县级暂无相应权限出台“办法”或“禁令”。
2.陈光强委员133号《关于乌江上游畜禽粪污排放管理的提案》;刘洋委员196号《农村地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监管难需关注的提案》。我县扎实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出台了《赫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及养殖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整改落实,2023年制定了《赫章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雷霆行动方案》,已排查养殖场285个,排查发现问题4个,移送生态环境部门查处案件1件。三是强化资金投入,2023年计划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00万元,为500户养殖户修建化粪池5000立方米,对养殖粪污进行收纳、处理后还田利用。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养殖场户守法意识、环保意识和粪污治理主体责任意识。
二、正在办理的提案64件
(一)政治类提案1件。
陈亚洲委员17号《关于落实村(社区)返还宅基地建设的提案》。县住建局已会同各涉及街道对县城周边部分村(社区)返还平方项目提出建设方案,有序推动项目建设。
(二)经济类提案9件。
1.工会界全体委员43号《建议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住院+重疾)项目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提案》。我县预算根据有关规定,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在支出预算安排上,严格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项目是惠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好事,但根据我县现有财力情况,暂时无力纳入每年预算。我们将继续加强财源建设、做大经济总量,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待财政形势好转,再将其纳入预算,更好地惠及广大职工。
2.陈祖发委员47号《关于及时拨付公办学前教育保育费、生均公用经费的提案》。我县公办学前教育保育、生均公用经费年初已纳入财政预算。自2023年1月份起,每月由县教科局报资金用款计划,财政按月调度资金优先保障,确保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正常运转。
3.韩继军委员51号《加快赫章县煤矿重组 释放赫章煤炭产能》。我县现有兼并重组保留煤矿22处,总产能960万吨/年,其中生产建设矿井7处,停产停建煤矿15处。为保障煤矿供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充分释放煤炭产能。印发了《赫章县推动煤炭产业做优做强做大工作方案》,鼓励煤炭企业优化重组,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同时,指导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充分释放产能,保证县内用煤需求。二是协调处置煤矿涉法涉诉问题。协调帮助涉法涉诉煤矿办理相关手续,盘活煤矿释放产能,有效化解债务。三是着力解决建设煤矿企业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通过融资、合作参股等市场运作方式,解决建设煤矿资金投入不足;积极争取省级能源结构调整、煤电投贷联动、煤矿安全技改等专项资金(基金),给予煤矿设施设备投入奖励补助,缓解煤矿企业资金紧张问题,促进全县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4.余洋委员57号《关于申请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力妈姑镇海子村巩固脱贫成果促乡村振兴的提案》;苏跃芬委员104号《关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及文化的保护和发展的提案》;文鹤委员171号《关于加快推进少数民族乡镇建设的提案》。县民宗局已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陆续投入民族村寨建设,计划到2035年,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17个,共投入资金8500万元;在县内扶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业加工业项目10户,共投入资金100万元。“十四五”期间,中央、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助力乡村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其中妈姑镇海子村不属于国家或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目前暂无上级资金支持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对接省市主管部门,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助推民族村寨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
5.熊孟委员59号《关于选址规划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园的提案》。我县“十三五”时期搬迁安置9736户51156人,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5个,其中县城安置点3个、集镇安置点10个、中心村安置点2个。2020年底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我县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转向后续扶持,千方百计优化提升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截至目前,全县各安置点已建成就业帮扶车间21个。关于建设后续扶持产业园工作,该项目已得到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移民局支持。我县将继续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汇报,统筹县乡村振兴、自然资源、人社等有关部门充分开展前期调研论证,精心包装谋划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园项目,力争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6.熊孟委员60号《关于抓住申建省级经济开发区机遇,强化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今年4月3日,省政府已同意县产业园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定名为贵州赫章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4平方公里,由3个区块组成。目前已启动经开区规划编制工作,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强化招商引资等工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阳光武委员64号《关于继续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项目建设的提案》。我县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项目选址在达依乡银庄村,占地60亩左右,预计投资6500万元。2023年4月19日,县委常委会议已将该项目纳入2023年赫章县第一批项目谋划汇总清单,按程序开展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开工建设等工作,预计工期1年。
(三)文化类提案8件。
1.盛勇委员70号《关于重建红二、红六军团野马川会议会址的提案》。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正在编制《毕节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毕节市)建设保护规划》,计划将红二、红六军团在我县境内的十余处战斗遗址遗迹纳入《毕节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毕节市)建设保护规划》重点规划内容,待规划完成后,我县将严格按照规划及上级有关要求抓好建设。
2.刘洋委员72号《关于加快可乐遗址考古研究和保护利用存在三方面难点堵点亟需关注解决的提案》。2022年,我县对接省考古研究所组织专家对可乐遗址进行了详勘,将根据地下文物埋藏情况,结合可乐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对可乐遗址保护规划做出修编,争取实现三规合一。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用地已全部纳入“三区三线”规划,县文旅局已上报专业人才引进计划推动夜郎文化研究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谋划好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切实推动可乐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3.胡征兴委员75号《关于打造赫章县苗族芦笙特色班的提案》。兴发乡初级中学已将开设芦笙特色班列入学校特色打造计划,赫章县民族中学设立了芦笙社团,但目前没有教师资源。下一步县教科局等将加大能教学芦笙的教师培育力度,全力做好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传承。
4.李武侠委员76号《关于开展全县书画比赛活动的提案》。县文旅局已草拟2023年书画比赛活动方案,活动正在筹备中。
5.陈艳委员77号《关于加大公共文化投入的提案》。2023年5月24日,我县印发了《赫章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了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目标任务,计划到2025年,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公共文化场馆设施服务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乡村文体设施得到全面巩固提升,文体惠民活动常态化开展。县文旅局等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建设我县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新格局。
6.沈方雷委员78号《加强我县社会足球场地建设的提案》。县文旅局编制了《赫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内容包括了赫章县滨河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含足球场)、后河生态体育公园等项目,计划建成一批公共体育广场、社会多功能运动场,满足人民群众运动健身要求。下步将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积极推进有条件学校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目前滨河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正在有序建设中。
7.张道远委员80号《关于举办青少年篮球联赛的提案》。县教科局已下发《赫章县2023年学科、文艺、体育等相关活动计划的通知》,将“青少年周末篮球联赛”纳入全年活动计划。如经费有保障,计划每年暑假期间开展此项活动。
8.苏万朝委员82号《赫章县乌蒙民俗馆搬迁至县城的提案》。我县在七家湾街道实施了“一院五馆”工程,其中已包含民俗馆设施,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建成后可以将乌蒙民俗馆纳入其中。
(四)社会类提案40件。
1.刘江委员45号《关于解决白果街道青山社区麻塘组村民饮水问题的提案》;胡光祥委员85号《关于更换部分老旧自来水管道的提案》;王军委员91号《关于完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体系建设的提案》。县水务局已编制《贵州省赫章县农村供水管网建设规划》,规划将全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划分为十一个片区。计划建设野马川供水片区供水工程,覆盖白果街道青山等5个村(社区);建设可乐供水片区供水工程,覆盖铁匠乡所有村;实施老旧供水管道升级改造工程,已列入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项目清单。县水务局将强化争资争项,全力推动各项工程尽快落地建设。
2.朱琳委员90号《关于对金山社区漏水屋顶进行有效修复的提案》。县移民局已研究部署异地搬迁社区屋顶漏水等问题。一是会同县住建局、有关街道成立了工作组对全县安置点住房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问题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和责任,督促逐一抓好整改。二是全力盘活安置点门面、地面停车位、摊位等经营性资产,明确收益资金的使用范围,多渠道筹集安置点维修维护资金,同时指导安置点所在乡镇(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组建专业维修队伍,对安置房屋顶漏水等问题进行及时维修维护。三是全面梳理各安置点房屋漏水情况,将安置房屋顶漏水维修纳入项目谋划包装,争取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钱莹委员94号《关于夜郎印象小镇路口交通安全的提案》。县住建局市政服务中心已筹备在该路口修建人行天桥,待人行天桥完工后,将在该岔路口增设中间隔离带。
4.叶明圣96号《新建七家湾街道金穗社区篮球场的提案》。县文旅局已为七家湾街道金穗社区向上级争取到多功能运动场项目1个,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待资金到位后将及时组织建设。
5.王家宏委员98号《关于辅处乡中心小学另选址新建学校的提案》。根据市教育局工作安排,辅处乡中心小学已列入全市“2023-2028年”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规划,目前该项目暂无可用建设用地。下一步待项目建设用地落实后,我县将根据市项目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启动建设。
6.徐孟委员99号《关于对城区内范围规范停车管理的提案》;胡健委员118号《关于加大整治居民小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提案》;徐迪委员149号《关于解决城区乱停车、停车难问题的提案》;陈艳紫委员157号《关于加强住宅小气内及入口处交通管理的提案》。针对县城城区停车难、乱停乱放等问题,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已采取系列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城区道路资源,适当设置路边临时停车位;二是积极规划建设社会停车场、机械停车场等项目;三是在禁停区域、人行道、居民小区等安装了隔离护栏、石球;四是加大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指导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管理,引导群众规范停车;五是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的执法检查。
7.侯鉴钊委员100号《关于赫章县快递联盟物流分拨中心场地落实的提案》。县交通局正在组织快递联盟和西客站协商,计划租用车站闲置场地用做快递联盟分拨中心,方便快递联盟装卸货物,提高快递物件分拨效率。
8.欧庆龙委员101号《关于请求帮助完善赫章县安乐溪乡新卫生院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提案》。目前,县卫健局已争取到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120万元,计划将用于安乐溪乡卫生院附属工程项目建设。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县卫健局将尽快启动安乐溪乡卫生院附属工程项目建设。
9.李红委员102号《关于增设我县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的提案》;浦东美委员143号《关于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的提案》。目前,我县内5家民营托育机构已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00个,部分幼儿园零星招收2-3岁幼儿,平山镇已建成7个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养育中心。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托育机构建设力度,满足人民群众托育服务需求。一是积极申报在城区建设一家公立普惠性托育服务中心。二是在城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三是将平山镇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养育项目试点经验延伸推广至其他乡镇(街道)。四是在审批新楼盘、小区规划时,将托育服务机构一并纳入规划建设。五是通过盘活闲置资源,改造一批标准化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六是培养或引进一批专业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
10.陶仁平委员112号《关于请相关部门督促房开商按时交房的提案》。为保护购房群众权益,我县已将全县逾期未交房的13个房开项目商品房3060套纳入“保交楼”计划,积极支持房开企业争取到专项借款2.76亿元。截至目前,已督促完成交房2488套。
11.张先委员114号《关于延伸3路公交车路线的提案》。县公交公司已将全县各乡镇按路程远近纳入公司中期发展规划,下一步将以野马川为中心,向周边延伸公交车路线。
12.徐本禹委员117号《关于解决黄泥村水沟内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提案》;刘忠春委员124号《关于棚户区改造“陈家湾湾片区”拆迁安置房尽快建设的提案》。一是已签订协议农户安置的问题。县征补中心已同夜郎建投公司签订相关协议购买和建设安置房,其中在夜郎首府落实了895套安置房,目前已安置完毕,其余安置房正在建设。二是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问题。已组织部分征拆户进行了跨片区选房并为涉及拆迁户提供了门面安置选择方案,逐步化解遗留问题。三是未安置农户的过渡费的问题。今年1-5月,已支付各片区过渡费929.60万元,剩余过渡费将采取纳入财政预算、跨片区选房安置结算补差费用和交房补差费用等方式逐步解决。
13.郭科委员119号《关于在夜郎大道至武装部之间修建一座人行天桥的提案》;周松委员139号《关于在县第三小学路段架设人行天桥的提案》;管龙委员140号《关于在夜郎大道三小路段修建人行天桥的提案》;王虎委员153号《关于在赫章县第三小学附近建设人行天桥的提案》;邱君玲委员180号《关于加快赫章三小至民中路段人行天桥建设的提案》。县住建局已计划在夜郎大道第三小学正大门处修建一座人行天桥,现正在评估论证并积极争取资金进行建设。
14.陈辉德委员120号《关于将结构乡9.14暴雨损毁道路纳入灾后治理项目建设的提案》;陈巍委员129号《关于完善双坪乡刺竹村公路防护栏的提案》。县交通局已将结构乡受灾损毁道路和双坪乡刺竹村公路防护栏纳入2024年项目建设计划,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建设。
15.陈巍委员130号《关于在双坪乡、珠市乡街道增设公共卫生厕所的提案》。双坪乡双坪村公厕改造项目已纳入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开展装修。珠市乡公厕项目暂无资金来源,待今后落实资金等要素保障后将积极组织实施。
16.黄华委员137号《关于野马川至威奢乡公路(774县道)路面修复的提案》、138号《关于野马川新路口至威奢集镇公路提级改造的提案》。野马川至威奢公路(774县道)路面修复工作已纳入2023年项目实施计划;野马川至威奢改扩建公路项目已纳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规划,全长14.4公里,已完成项目可研、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待落实项目资金后将及时开展修复和建设工作。
17.刘洋委员142号《关于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困难解决的提案》。我县已结合本案建议采取系列措施,一是抓好“三农”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印发了《赫章县2023年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实施方案》,计划完成500人的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二是抢抓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0%投入产业发展的机遇,带动农村发展大板块、规模化、高品质的农业特色产业;三是大力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
18.陈诚委员147号《关于整治住宅小区内餐馆噪音污染问题的提案》。县住建局将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小区内餐馆噪音污染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尽可能减少噪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同时,将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监督渠道,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
19.赵中华委员152号《关于推进赫章县工人俱乐部搬迁进度的提案》。县政府已研究初步同意用位于双河街道前河社区(在水一方)的原农机局办公用房,根据“价值对等”的原则对工会等需搬迁单位办公业务用房进行置换,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20.雷露委员158号《关于探索建立“希望小屋”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提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不断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一是每半年开展排查评估工作,对摸排符合救助福利政策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二是与留守儿童父母签订委托监护协议,确保留守儿童100%落实监护。三是根据留守儿童风险评估情况,全面落实帮扶责任人,按月开展关爱走访。四是依托社区“儿童之家”等各类儿童保护和服务阵地,为留守儿童开展好临时照料、安全教育、家庭教育支持等相关服务。本案提出的“希望小屋”建议,我县目前已在部分社区建设“儿童之家”服务阵地,“希望小屋”功能可在“儿童之家”内实现。
21.李应才委员163号《关于解决金银山街道新城国际小区经常断水的问题提案》;王林虎委员168号《关于改善高频停水区用水的提案》。去年冬天至今年年初,受持续低温凝冻天气影响,县城区域玉锦小区至金海岸段等供水主管道时常发生爆裂漏水,导致部分住宅小区多次间断停水,后经供水单位排查抢修后恢复通水。县水务局已编制《贵州省赫章县农村供水管网建设规划》,计划将城区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升级,不断提升群众用水质量。
22.罗梦委员165号《关于赫章县城大石桥交通安全防护的提案》。大石桥属于解放东路组成部分,已经纳入我县中心城区交通总体规划,设计为城市主干道,路宽24米,其中车行道16米,两边人行道各4米。该项目暂无资金来源,我县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力争启动建设。目前,有关部门已引导该处行人由政务中心方向沿河道进行流动,促进人车分流,缓解拥堵,化解安全隐患。
23.盛勇委员173号《关于加强城市综合治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提案》。一是启动三小门口人行天桥建设的问题。县住建局正在评估论证项目建设方案并积极争取资金建设。二是加快广建南路建设进度的问题。因该路施工方要求推出,现安方公司正在组织对项目进行清算,待清算完成后,我们将督促安方公司尽快重启项目建设。三是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打击整治的问题。县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已经采取系列措施,全力遏制车辆乱停放现象。
24.肖远奇委员181号《关于对边坡大于60度或路边高于10米的乡村公路加装防护栏的提案》。县交通局已对我县高偏坡未安装护栏的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上报市交通局争取建设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启动边坡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
25.柯仓金委员183号《关于将科学技术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纳入公园宣传元素的提案》。县住建局将根据需要,提供好宣传阵地,做好后勤保障,全力配合有关单位在全县各处公园内开展好科学技术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工作。
26.况光远委员185号《关于建设珠市乡珠市村四方组到雉街乡贡山村石梯组河道治理项目的提案》;田丹委员197号《关于建设赫章县珠市乡至雉街乡河道治理项目的提案》。本案所指的河道属于连山河,县水务局已将连山河列入“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目前已完成连山河河道治理可研报告编制,待可研审批通过后开展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2024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建设。
(五)生态文明类提案6件。
1.张伟委员192号《关于加强对古达乡和平水库水源保护的提案》。古达乡和生态环境分局己积极争取资金,通过改厕改圈实现了水库周边粪便和污水资源化利用,覆盖农户227户,现已无污水横流和黑臭水体情况,水库水质有效提升。
2.刘洋委员194号《关于赫章县煤电节能降炭的对策提案》。一是不断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印发了《赫章县推动煤炭产业做优做强做大工作方案》,按照“六个一批”分类处置重点内容,细化工作措施,为我县煤炭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方向;二是发挥煤炭资源市场优势。不断健全煤炭生产消纳机制,配套做好煤炭洗选加工,促进煤炭资源充分利用。三是在煤炭资源利用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新能源开发。切实优化新能源资源配置,延长电力产业链,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3.张玲丽委员199号《关于推进环城绿化建设园林城市的提案》。一是调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问题。今年3月,县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开展了城市绿地遥感调查工作,将根据遥感调查结果,划定城市绿线、重新编制城市绿地专项规划。二是修建观景平台、步道等设施问题。县文旅局已谋划了西山郊野公园观光步道,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建设项目。三是提升绿化品质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在夜郎广场、夜郎大道等区域引进花期较长的芝樱花等植物,经过精心培育管理,提升了我县园林绿化的品质。四是绿化养管机制改革的问题。县政府每年将城区园林绿化管护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近年来平均每年投入100万元向社会购买服务,对城区绿化进行养护管理,优化了管理资源配置、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4.翟理丽委员201号《关于切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提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县已计划2022年-2025年期间完成52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5%目标。今年以来,已争取到资金790万元在松林坡、威奢、兴发进行综合整治;计划申报在松林坡乡倮柱、榨落箐、红砖、金蟾等村(社区)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5.民建赫章支部202号《关于请求加强赫章县前河生态治理和保护的提案》。我县已印发《赫章县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攻坚方案》,根据方案,县水务局正在谋划实施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计划逐步完善前河片区等污水收集管网,将群众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有关部门和街道将针对污水直排问题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规范群众生活污水排放行为。
6.肖永富委员203号《关于整治玉锦小区到中心加油站沿河脏乱差的提案》。县住建局已组织人员对玉锦小区到中心加油站沿河损坏地砖、死亡缺株苗木等进行全面核实统计,积极争取资金进行维修维护,并将河道景观绿化纳入管护,同时有关部门将加该河段及周边巡查执法力度,对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整治。
三、待今后有条件办理的提案34件
(一)经济类提案2件。
1.陈大芬委员48号《关于加快威赫煤电下游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的提案》。一是编制威赫煤电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的问题。县工信局、安方公司等已谋划煤电建(材)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待落实规划用地及编制经费后将及时启动编制工作。二是谋划煤电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的问题。我县制定了《赫章县2023年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方案》,积极谋划了脱硫石膏板、加气混凝土板材、蒸汽利用、粉煤灰利用等一批下游产业项目,并纳入新型工业化项目库管理。
2.周翔委员49号《关于建设赫章大型仓储物流园的提案》。我县已计划在汉阳街道娱乐社区建设货运物流项目,在七家湾街道西客站建设快递分拨中心项目,下步待项目建设资金、用地保障等要素落实后,将及时启动项目建设。
(二)文化类提案3件。
1.龙朝亮委员73号《关于在金银山街道易地搬迁安置点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基地的提案》。县文旅局已根据非遗和项目建设规划,积极同金银山街道对接协调,待项目、资金、用地等要素落实后,将有序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2.朱斌委员79号《举办赫章县中长跑项目对抗赛的提案》。县文旅局会同县教科局将结合我县体育和学校工作实际,商讨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积极举办中长跑项目活动赛事。
3.体育界委员83号《关于游泳教育进校园提高中小学生游泳技能防溺水的提案》。由于目前全县各学校没有游泳池、游泳馆,暂时不具备游泳教育进校园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完善相关设施,加强对学生游泳自救能力的培养。
(三)社会类提案27件。
1.刘洋委员2号《乡村应急抢险救援存三方面问题需重视解决的提案》。2023年2月17日我县印发了《中共赫章县委办公室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委办字〔2023〕3号),从16个方面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但因资金不足,开发基层救援岗位和建设乡村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等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
2.施剑委员86号《关于修建韭菜坪高速下道口至韭菜坪景区快速通道的提案》、87号《关于修建韭菜坪高速下道口至二台坡景区快速通道的提案》;罗甦委员178号《关于修建赫六高速出口至二台坡景区快速通道的提案》。我县已规划韭菜坪收费站至韭菜坪景区公路,全长4.8公里,路基宽12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规划赫章县兴发至威奢公路,全长27公里,路基宽8.5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目前项目暂无资金来源,县交通局将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资金和项目支持建设。
3.杨凯委员88号《关于在赫章县实验小学大门出口增设道路交通信号灯的提案》。经调研,该路口未达到建设红绿灯标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积极争取资金建设人行横道红绿灯,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4.吕芳委员92号《关于在夜郎大道分路去南环路和南环路与一中分路口设置临时红绿灯指示灯的提案》;陈毓等委员93号《关于在赫章县夜郎大道、印象小镇交叉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提案》;龙玉兰委员151号《关于从和悦大厦到帝景湾畔增设红绿灯的提案》;宋丽委员154号《关于赫章县第一幼儿园校门外交通安全隐患的提案》;王正书委员170号《关于请求解决可乐乡集镇违停抓拍建设的提案》;费树钗委员188号《关于赫章县第五中学门口交通干道设减速带的提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已组织人员对上述6个项目进行调研和摸排,将根据项目可行性,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建设。
5.陈立委员107号《关于提请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特殊教育学校住校学生早晚餐及周末生活费的提案》。一是解决学生早晚餐及周末生活费问题。目前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与普通学校学生同等享受营养餐补助等政策,暂无相关政策支持其他生活费补助;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根据其家庭和个人情况依法依规享受低保、特困补助等待遇。二是关于设立学生学校集体户口问题。可由学校负责,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后办理学生学校集体户口。
6.饶蓉委员116号《关于对南环路大营社区周家园组处地质损毁路段进行维修维护的提案》。南环路大营社区周家园组地质损毁路段修复已纳入工作计划并落实施工单位,但七家湾街道气象站滑坡(边坡)治理工程因缺乏资金未完成治理,暂时不能开展道路修复工作。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向上争取七家湾街道气象站滑坡(边坡)治理工程建设资金,待治理工程完成,将及时启动道路修复工作。
7.张明光委员122号《关于硬化司法局到妇幼保健院道路的提案》;肖福艳委员150号《关于修建德卓镇德卓社区德兔路至胡付田户通组路的提案》;陈泊锡委员159号《关于修通哲庄镇坪子组坪冲村下院子公路的提案》;况华象委员176号《关于铁匠乡铁匠村三家寨组至硕沙组公路改道建设的提案》;杨世安委员177号《关于修建村与村之间断头路的提案》;陈书委员182号《关于修建六曲河镇院子村通寨路的提案》;张玮委员187号《关于加快村级道路提质升级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相关道路暂无项目和资金支持,下步待建设条件成熟后我县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开展建设。
8.金剑城委员125号《关于在城区学校附近公交站台设置排队隔离护栏的提案》。经实地勘察,城区学校附近的公交站台暂不具备设置排队隔离护栏的条件,如设置隔离护栏将占用人行道和公路,可能造成交通堵塞。
9.严迅委员126号《关于大力建设农村公共照明的提案》;况华象委员175号《铁匠乡铁匠村三家寨组和砍沙组太阳能路灯安装的提案》。根据当前中央和省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等规定,农村照明项目暂不符合衔接资金投向,该类项目暂无其他资金来源,待今后上级有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时,我们将积极申报并实施项目。
10.陈刚委员127号《关于赫章收费站择址另建的提案》。赫章收费站改址另建方案2021年已完成可研编制,目前暂无项目资金来源。下步我县将积极争取资金早日启动项目建设。
11.姚文松委员131号《关于玉锦小区十字路口建设天桥的提案》。经县住建局实地踏勘,在玉锦小区十字路口建设天桥投资成本较高,同时现有红绿灯已能较好满足通行需求,暂无修建人行天桥的迫切需要。
12.王桂珍委员16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老旧宿舍区改造的提案》。经县住建局实地走访,本案所指的食品公司宿舍建设至今已有56年,因处在周边群众自建房包围下,暂时无法对宿舍进行排污管道等改造。县住建局将对该宿舍及周边片区老旧房屋改造和拆迁工作可行性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有效措施和建议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处置。
13.杨洁委员186号《关于在集中村安置点配套养殖设施的提案》。县移民局将会同松林坡乡等相关单位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调查论证在此安置点建设的养殖设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结合安置点周边土地性质和规划,谋划好养殖等相关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生态文明类提案2件。
1.刘洋委员195号《基层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需要解决的难题的提案》。一是制定县级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和成立评估机构问题。目前县级没有制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权限,我县经费和人员编制也无法满足成立鉴定评估机构的条件。二是建立生态环境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联合办案等问题。目前省、市尚未建立相关机制,待上级出台相关精神后,我县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三是加强基层执法力量问题。乡镇(街道)目前暂无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相应职责由属地政府(办事处)负责,我县将积极向上争取编制等支持,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2.王刊红委员198号《关于保护夹岩水库的提案》。夹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由市级主管部门牵头编制,现已通过专家审查并报省人民政府。我县将根据批复的划分方案积极向上争取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实施好相关工程,同时依法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水库水源保护职责,确保库区水质达标。
四、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提案11件
(一)政治类提案3件。
1.陶云委员20号《关于将脑活素、丹参、清开灵等常用药品纳入乡镇卫生院医保报销的提案》;蒋美委员148号《关于乡镇基本药物使用权限问题的提案》。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3年药品目录和省级目录,脑活素目前未在医保药品目录内,丹参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等部分药物仅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目录是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发布,县级无权更改。我县定点乡镇卫生院机构等级为一级,部分乡镇卫生院还达不到一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因此,在乡镇卫生院使用上述药物不能纳入报销范围。
2.罗云辽委员35号《建议把不孕症纳入医保统筹范围的提案》。我县执行国家、省、市医保政策,对上级规定的不予报销病种目录无权调整。根据《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项目(试行)》(黔合医办法发〔2015〕12号),不孕症属不予报销的病种之一。
(二)经济类提案2件。
1.余东琼委员53号《关于调整小单位办公经费档次的提案》。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黔财预〔2019〕23号)精神,省级部门要带头严格支出管理,继续压缩行政经费,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市、县财政也要比照省级财政的做法,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把节省的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民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脱贫攻坚等领域。调整小单位办公经费档次的提案不符合过“紧日子”要求。
2.吴道先委员54号《关于120救护车出诊时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提案》。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120救护车不属于免费范围车辆,目前全国高速公路并入一张网运营,县级无权限制定相关免费政策。
(三)文化类提案1件。
朱建明委员69号《关于大花苗族支系的语言文字创制的提案》。本案所指的大花苗支系语言文字属“伯格理苗文”,是1905年英国传教士伯格理因传教所需在威宁县石门坎地区基于拉丁字母创制,如今主要在苗语滇东北方言区部分信仰基督教的苗族群众中使用。县民宗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等有关规定,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四)社会类提案5件。
1.赵旭委员9号《关于建立土地纠纷法制处理组的提案》。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主要有两类:一是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处理,跨县的土地所有权属纠纷由市级人民政府处理。根据2003年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属争议,由有处理权的人民政府安排自然资源部门调查、调解、处理。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因土地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人民政府调解,也可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主要调解和仲裁机构。本案提出的建议,在农村土地纠纷已有《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的前提下,不应再成立或建立土地纠纷法律处理组。
2.罗敏委员106号《关于2021年教育改革至今一些现象需要解决的提案》。一是关教育集团和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综合办是否重复的问题。乡镇(街道)中心小学综合办是撤销乡级教管中心后承担辖区内教师工资、编制、职称、考核等相关工作的机构,而教育集团主要负责集团内学校教学教研、队伍建设、校园安全,构建学校思政德育体系,推进辖区内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提升,开展校际交流等工作,因此,集团和综合办职责是不重复的。二是关于对各集团办公人员人数限制问题。我县已对教育集团和中心小学综合处工作人员数量进行限制,要求集团不得超16人,综合处不得超5人。三是把综合处和中心小学校本部区分开的问题。根据上级撤销教管中心有关精神,把综合处和中心小学校本部区分开不合符现行管理机制的要求。
3.刘江委员128号《关于白果街道青山社区低温冷库建设的提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有关精神,贵州筑城恒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符合实施主体要求,本案提出的建设两座冷库建议也不符合省农业农村厅《通知》“每一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冷库”之精神。建议按上级精神进行项目申报。
4.吴道先委员169号《为开展基层卫生服务配置必要的交通工具》。目前暂无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开展基层卫生服务配置公共卫生服务专用车辆。
5.杨广委员172号《关于修建古达乡刹界河与七星关阴底乡马场链接交通桥的提案》。经县交通局组织技术人员实地查看,该路段暂不符合修建桥梁的条件。
各位领导、常委、委员,办好政协提案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上提案在办理过程中,由于时间短、政策不完善、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难免有疏漏及不足的地方,敬请各位参会的领导、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同仁批评指正。今后的办理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持以办理促落实、以办理促发展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办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