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县人民政府收到赫章县人大常委会转来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181件,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其中,财经类5件、城市建设类12件、工业类7件、环保类10件、交通类38件、教育类10件、民生类16件、民政类3件、农林水类49件、社会治理类6件、文化旅游类17件、医疗卫生类4件、自然资源类4件。为切实做好议案、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办理效率和质量,县政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一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议案、意见、建议办理作为一项实事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及时召开了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建议领(交)办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围绕提高办理质量、解决率、落实率三方面,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把办理工作做细、做实。
二是建立健全机制,提升办理质量。印发了《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赫府办发〔2022〕14号),制定办理措施,明确办理原则和时限,由分管副县长牵头,跟口副主任、督查专员负责协调和跟踪督办。
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
在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和各承办单位的协力推动下,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和意见均在规定时限办理答复,已完成阶段性办理,办复率100%,满意率100%,其中所提建议已办理的(A类)19件,占交办数的10.5%;正在办理的(B类)70件,占交办数的38.67%;今后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C类)58件,占交办数的32.04%;留作参考的(D类)34件,占交办数的18.78%。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9件
1.财经类1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请求帮助解决村(社区)办公经费》(171号)
待上级专项资金到位后,将按比例足额配套县级资金。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及时将指标下达到乡镇(街道)并将村级办公经费纳入“三保”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拖欠,按序时进度拨付。县财政局根据有关政策对存量资金严格管理,除特殊情况县委、县政府决定结转外,一律不予结转,全部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城市建设类1件
(1)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金银山街道城市规划区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的建议》(128号)
根据《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县城规划区农户建房审批工作的通知》(赫府办发〔2017〕4号)中明确:“1.禁建区内停止建房审批建设工作,适宜拆迁政策。2.禁建区内的无房户,由辖区所在乡镇调查核实后统计报送至房管局,由县房管局汇总上报县政府研究,适宜保障性住房安置政策。3.禁建区内以房屋为危房为由申请建房的住户,由辖区所在乡镇进行初步调查核实,调查属实的统计报送至县住建局,经县住建局鉴定确属危房的,由县征补办提前纳入拆迁。4.禁建区内已办理相关建房手续且拆除房屋的,经县规划局、辖区所在乡镇和县征补办共同核实认定原房结构、面积后,适宜拆迁政策。”故城市规划区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可按照上诉安排进行解决。
3.工业类2件
(1)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请求解决对粮食安全粮食储存设施的建议》(160号)
目前,我县共有粮油仓储库点4个,分别为:野马川库点、青山库点、兴发库点、六曲河库点,当前储备粮油达3万余吨。待赫章县3万吨粮食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目前已完成选址,土地、配套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手续等前期工作正在开展中),可新增3万吨粮食储存能力和3000吨食用油储存能力,同时配备粮食加工能力,完全满足保障全县人民6个月供应需要。
(2)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赫章县古达乡新田村、观音村通讯基站建设项目的建议》(161号)
县工信局组织县移动公司前往古达乡进行了实地踏勘。目前,古达乡新田村黑沟组今年已新建4G基站一座并开通使用;古达乡观音村王家寨子经实地勘验,县移动公司近期将组织设计院赴现场对基站选址进行设计,争取于2022年10月底前在王家寨子新建4G基站一座,用于改善该组通讯信号弱的问题。
4.环保类1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建议》(146号)
县综合执法局已开展餐饮业安装餐厨垃圾油污分离器、油烟净化器的动员工作。下发《关于规范餐厨垃圾处理的温馨提示》和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商户进行动员。目前,所有涉及餐饮业的商户已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能在经营过程中正常使用。同时,开展餐饮油烟治理执法工作。将日常检查与信访处理相结合,把餐饮油烟治理纳入日常执法检查任务,重点对餐饮单位是否安装或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情况进行检查。
5.教育类4件
(1)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请求加强教师队伍培训力度、提升乡村教师业务水平的建议》(133号)
赫章县从以下方面强化教师培训工作:一是以“国培计划”为引导,按要求组织教师参加省市专项培训。二是借力中央统战部及各民主党派、中国教育学会、广州番禺等帮扶赫章教育的机会,通过学校结对帮扶、组织教师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训。三是落实教师专业能力考试制度,将学科课程标准、课堂教育教学评价与基本要求等纳入考试的重要内容。四是充分利用省级乡村名师工作室、市级名师工作室和赫章县学科带头人工作室等资源,发挥名师、骨干教师辐射、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学科教研活动实效,扩大“区域教研”的优势与影响,做好“教研培”一体的教研活动。
(2)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公益讲座的建议》(141号)
一是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组织骨干力量,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公益讲座或志愿填报视频培训会。二是今年高考志愿填报时,赫章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各高中学校有关领导、高三年级班主任、学生及家长参加省招生考试院开展的志愿填报视频培训会,各高中学校参加培训的人员负责指导本校考生填报志愿。
(3)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议》(142号)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针对实际问题组织开展督导。同时,县教育科技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到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各县直(民办)学校(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县中等职业学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各校园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4)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加强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整治的建议》(143号)
一是制定印发《赫章县2022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二是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216家次,整治风险隐患312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2件,罚款96.18万元。三是县教育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抽人组建4个督查组,共督查学校351余所,针对督查存在的问题及时督查整改完成。四是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将学校食堂视频监控接入毕节市智慧化监管平台,确保操作过程公开透明。
6.民生类1件
(1)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请求解决政府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108号)
为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我县专门成立了赫章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成员单位召开有关工资清欠工作会议,研究保障工资支付有关工作。
为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我县还采取了其他一些根治欠薪的好举措,有效遏制和减少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性工程项目拖欠工资问题发生。一是各乡(镇、街道)设立了劳动维权服务中心。二是畅通拖欠工资维权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各项目工地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欠薪维权电话,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了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三是要求项目施工单位存储工资支付保障金。及时督促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按工程造价一定比例存储工资支付保障金,专项用于保障所存储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四是实行人工费分账拨付。由每个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发包单位按一定比例核算人工费,将工程款中的人工费与其他费用分账管理。五是实行总包代发工资。整个项目的农民工均要同用人单位签订简易劳动合同,约定劳动用工有关事项内容。
7.农、林、水类3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的建议》(10号)
我县下发了《赫章县国有(集体)资产清理盘活监督管理方案》,目前对全县30个乡镇(街道)481个村集体资产(除学校及附属设施)进行了清理排查,共清理登记村集体资产1461处9大类固定资产。闲置资产147处(个、栋),闲置原因主要是房屋破损(危房)28个、水电交通不便2个、房产有争议3个、其他(新建办公楼后老办公楼闲置)114个。后续将按照《赫章县农村闲置资产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处置。
(2)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请求加大对成熟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11号)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增耕地轮作项目和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激发桑蚕产业发展活力成功申报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争取项目资金106万元(其中桑园管理资金20万元)用于罗州镇桑蚕产业发展。
(3)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关于大力推广“天麻两菌”种植技术的建议》(42号)
我县出台了《赫章县2022年天麻产业实施方案》,大力支持“天麻两菌”种植技术的推广,同时协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天麻“两菌”生产厂建设、天麻林下种源基地等建设。平山镇属于我县“天麻两菌”种植的领头示范区域,我县将严格根据相关政策,继续大力支持平山镇产业,并大力推广“天麻两菌”种植技术。
8.社会治理类1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完善措施解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电力获得感和电费回收、安全用电之间突出矛盾的建议》(162号)
为了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用电工作,县供电局积极加强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帮助用户绑定南网在线“APP”、95598微信公众号,通过线上服务渠道缴纳电费。
9.文化旅游类4件
(1)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赫章县可乐乡文保区修编的建议》(88号)
《可乐遗址保护规划(2006—2020年)》于2008年经《国家文物局关于可乐遗址保护规划(修改稿)的批复》文物保函〔2008〕120号文件批复,该规划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县自然资源局与可乐乡人民政府正在组织编制《赫章县可乐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2)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支持帮助规划建设河镇乡以则河战斗遗址的建议》(99号)
毕节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领导小组正在编制《毕节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毕节市)建设保护规划》。赫章县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已将红二、红六军团在赫章境内的十余处战斗遗址遗迹纳入《毕节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毕节市)建设保护规划》重点规划内容,其中包括以则河战斗遗址,待规划完成后,将严格按照规划申请相关资金进行建设。
(3)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请求对珠市乡旅游资源进行规划和开发的建议》(100号)
2010年以来,县政府安排资金先后建设完善了景区连接212省道的旅游公路、景区门坊、景观步道、停车场、公厕等基础设施。2021年,贵州省阿西里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贵州屋脊赫章韭菜坪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但由于规划选址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未获得发改批复,待下步调整修改后重新编制可研。
(4)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加大支持海雀村民宿规划建设力度的建议》(102号)
县自然资源局、文广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等部门将大力支持海雀建设民宿,做好建房的审批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以及指导河镇乡做好《海雀村民宿规划》编制工作。
10.自然资源类1件
(1)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预算一定经费保障全县矿产资源科学普查的建议》(134号)
2022年我县结合新国发2号文件,已向省自然资源厅争取了4个矿产资源普查项目,共争取地勘基金2610万元,目前县自然资源局正在开展钻探及三维建模工作;正在向省矿储中心申请两个普查项目,分别是赫章县玄武岩矿普查项目、赫章县石英砂矿普查项目,尚待批复;计划每年适当预算部分县级资金用于矿产资源普查工作,进一步探明我县各类矿产资源精准的、可采的储量。
(二)正在办理的建议和意见70件
1.财经类2件
(1)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将汉阳、金银山、七家湾三个街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公共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168号)
需各街道对相关费用和人员数量进行精准测算,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对接,开发公益性岗位,申请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解决,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方案批复后由县财政局在调整预算时进行安排。
(2)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请求统筹解决脱贫攻坚期间短缺资金未支付及扶贫开发公司加大对盘江集团移交资产及产业进行盘活的建议》(172号)
一是关于“脱贫攻坚期间,一些扶贫项目的配套资金没有及时得到解决资金还有100万元没有兑现等”问题。由于我县财力紧张,部分扶贫项目配套资金无预算支出。下一步,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加强财源建设,依托我县资源和产业优势,以项目为载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逐步缓解财政收支矛盾。针对尚未支付的资金逐步解决。
二是关于“由县级承诺,扶贫开发公司统筹恒大援建项目中‘三通一平’基建费800万元尚未支付”问题。目前,赫章县扶贫开发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解决。
三是关于“建议扶贫开发公司加大对盘江集团移交资产及产业进行盘活,实现盈利,确保实现群众利益”问题。2021年初,盘江集团将其在脱贫攻坚期间帮扶赫章形成的资产和产业已转让到了县扶贫开发公司名下进行运营。
2.城市建设类4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汉阳街道南环路与银田社区小区进场道路交叉路口天桥和红绿灯项目的建议》(121号)
赫章县汉阳街道南环路与银田社区小区进场道路交叉路口车流量大、过往行人较多,确需修建人行天桥或设置红绿灯。因该路段尚在移交过程中,待道路移交管理后,县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将谋划项目,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实施建设。
(2)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朱明镇乡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的建议》的建议(123号)
(3)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增设兴发乡丫口村、大街村、民族村公共设施的建议》(125号)
以上两件一并答复:因目前全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设施确实存在较大的短板,县乡财政压力较大,故在下一步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或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资金中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争取资金和项目。
(4)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结构乡多魁村85户农户连户路项目的建议》(131号)
县乡村振兴局已组织谋划入户路及院坝项目资金1990.07万元,已列为新国发〔2022〕2号项目清单,正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3.工业类3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双河街道娱乐社区货运物流项目的建议》(155号)
汉阳街道娱乐社区货运物流项目,项目占地12亩,投资约200万元,因目前县级财政困难,无法筹集建设资金启动项目建设。县交通局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修建娱乐社区货运物流项目。
(2)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铁匠乡变电站项目的建议》(156号)
2021年供电局已向上争取到在铁匠乡合山村建设1座110kV变电站项目,现该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正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力争列入2022年项目投资计划并开工建设。
(3)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将河镇乡扶贫产业园区纳入县工业园区统一管理的建议》(158号)
一是2021年印发了《赫章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实施方案》《赫章县关于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县产业园区按照“一区四园”的建设模式,对现有园区进行优化完善,“四园”包括河镇扶贫产业园,主要承接生物化工等产业。二是工信局目前正在与多家公司洽谈产业规划编制事宜,已申请项目前期经费。三是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委托第三方开展规划编制,并纳入产业园区管理。
4.环保类4件
(1)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提升赫章县财神镇农村垃圾运转建设体系的建议》(145号)
赫章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社会资本方已与政府出资方签订合同。目前该中转站由赫章元坤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正常运营,能够满足财神镇垃圾集中转运需求。《赫章县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将按照垃圾分类工作方案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城区已将垃圾箱全部更换为垃圾桶,市容环境得到很大提升,为使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县综合执法局拟在今后2年内逐步淘汰农村勾臂车和垃圾箱,拟更换成挂桶车和垃圾桶。
(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采购赫章县松林坡乡垃圾托运车和垃圾箱的建议》(147号)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已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在下一步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或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资金中争取资金和项目。一旦有项目支撑,待资金到位后将项目安排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3)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关于请求立项启动野马川镇排水排污管网改造项目的建议》(150号)
目前,已完成野马川镇集镇生活污水管网普查,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实施,补齐集镇区域生活污水管网和设施建设短板,消除集镇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直排点和雨污管网错接混搭点,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集中收集处理。
(4)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加强对古基镇娃耳沟水库水源地保护的建议》(154号)
县林业局正在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争取资金和项目实施,将娃耳沟水库上游300亩土地纳入退耕还林(或国储林项目)造林。
5.交通类17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赫奎公路修建过于缓慢影响临近几个乡镇人民群众出行不便的建议》(52号)
(2)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尽快修建赫奎路赫章至财神段的建议》(55号)
以上两件一并答复:S309赫章县后河至奎香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95.9公里,项目投资约15亿元。财神至可乐段37.9公里纳入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按原路面宽度由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已于2020年7月完工投入使用。可乐至奎香段33公里已完成第一层沥青铺筑,正在进行第二层沥青路面施工,力争8月中旬完成。后河至财神段25公里由于原施工单位申请不再实施(除羊腔岩大桥外),我县重新招标,于2022年4月13日完成施工招投标,中标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羊腔岩大桥建设已完工;后河至财神段25公里正在施工,计划在年底完成路基和路面底基层,力争2023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3)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汉阳街道城关至野马川快速通道娱乐段与往达依方向交叉路口处红绿灯、减速带、人行道项目的建议》(53号)
(4)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汉阳街道城关至野马川快速通道洞上村才高小学段红绿灯和斑马线项目的建议》(54号)
以上两件一并答复:城关至野马川快速通道至今未验收移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组织人员对城关镇至野马川快速通道进行全段隐患排查,待隐患排查完毕后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所排查的隐患点进行实地勘查并制定可行性报告实施。
(5)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维修赫章县财神镇至铁匠乡公路辅处段项目的建议》(61号)
(6)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请求解决威奢乡环集镇公路(万佛大道)建设的建议》(73号)
以上两件一并答复:通过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赫章县财神镇至铁匠乡公路辅处段、威奢乡环集镇公路(万佛大道)已纳入2021年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规划实施,资金由省交通厅全部出资。近期已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同意纳入2022年第二批国高打捆项目实施。
(7)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把罗州镇卫生院路口至中学前牌坊的道路、敬老院前道路改造纳入鹰歌嘴至罗州项目的建议》(63号)
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将该路段纳入鹰歌嘴至罗州道路增量工程进行决算。目前,县交通局已安排施工单位对该路段进行施工,由于财政资金困难,还未建设完成,待资金到位后,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年内全面建成。
(8)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修建六曲河镇院子村通寨路的建议》(64号)
(9)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赫章县珠市乡以那片区通组公路进行完善和等级提升的建议》(65号)
(10)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白果街道青山社区插羊角下院子至海子边通组路项目的建议》(67号)
(11)《关于硬化赫章县白果街道石板河村苗寨组至石冲岩组通组路项目的建议》(68号)
(12)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哲庄镇边沿村通组路项目的建议》(82号)
以上五件一并答复:已列为新国发2号项目清单,正在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按程序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逐步申请以后年度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或其他符合投向资金予以支持。
(13)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财神镇通组路、通寨路的建议》(62号)
(14)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罗州镇红岩村通寨路及段头路项目的建议》(81号)
(15)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朱明镇白营村断头路项目的建议》(85号)
(16)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罗州镇高山村祝家丫口至凉水井丫口通寨路项目的建议》(86号)
以上四件一并答复:由涉及乡镇根据需求积极谋划项目,并充分考虑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包括发展规划、土地使用、生态环保、安全评估等情况,按程序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逐步申请以后年度到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或其他符合投向资金予以支持。
(17)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改造赫章县古基镇桃园村至发倮村大岩脚通村公路的建议》(83号)
古基镇桃园村至发倮村大岩脚通村路子2015年修建,是古基镇发倮片区主要通道,赫章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拟定初步修复方案与预算。目前正在向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待争取到2022年养护资金后及时修复。
6.教育类1件
(1)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取消校园超市的建议》(144号)
当前我县共有校园超市28个,其中外包21个、自办4个、托管3个,全部为寄宿制学校。所开设的校园超市全部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下步工作中,县教育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和相关学校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管理,严格持证经营,杜绝“三无”“三高”食品流入校园。
7.农、林、水类33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汉阳街道所有村(居)纳入城市供水的建议》(1号)
此前汉阳街道未纳入城市供水的8个村(居)当前已纳入河口水库供赫章县城市供水覆盖范围内,并列入《赫章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四五总体规划》,正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建设项目中。
(2)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结构乡人居环境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议》(3号)
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已于2022年1月立项批复赫章县农村垃圾清运设施项目,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垃圾车垃圾桶等设施。对此,将协调解决结构乡垃圾箱问题。
(3)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帮助补齐短板(硬化连户路、院坝、进寨路)的建议》(4号)
(4)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请求梯次解决营竹、营坝、中坝、红岩、小结构、坪地等村(社区)农村两硬化的建议》(5号)
(5)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朱明镇木营村连户路、院坝项目的建议》(7号)
以上三件一并答复:我县2022年安排通组(寨)路项目资金2138.51万元,并谋划通组(寨)路项目资金3414.71万元、入户路及院坝项目资金1990.07万元,纳入新国发2号项目清单,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有需求的乡镇(街道)可积极谋划项目,综合考虑项目情况,按程序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逐步申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或其他符合投向资金予以支持。
(6)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将退耕还林或巩退项目树种调整为混交速生树种的建议》(12号)
2014年-2017年我县实施退耕还林27.34万亩,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为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县林业工作绿色发展增资增效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规划项目造林时,由于立地条件有差异,部分种植的经济林和生态林地块造林质量不高,没有达到项目预期效果。将积极争取项目,对低产低效林通过树种结构调整,营造针阔混交林,对立地条件较好,土壤厚度高的地块通过树种结构调整,营造经济林树种,培育丰产高效的林产品,增加林农收入,为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7)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请求解决森林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的修建的建议》(13号)
鉴于森林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建设项目需经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古达、威奢两乡的需求申报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已向省局申请森林防火阻隔带(防火通道)森林防火工程建设项目22.6公里,已纳入赫章县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8)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建设双坪乡公共卫生厕所的的建议》(14号)
2022年初国家、省市下达我县的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已在年初分配到前期申请的乡镇,待上级部门下达新资金后,将根据双坪乡实际情况逐步修建卫生公共厕所。
(9)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罗州镇街上修建2个卫生公厕项目的建议》(15号)
根据罗州镇的情况,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计划安排在罗州镇修建农村户厕的财政奖补资金中调整资金修建公厕2座,由罗州镇按照相关修建公厕要求提供项目施工方案到县农业农村局审批后修建。
(10)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雉街乡(镇、街道)联发村斗拉组、发姑组、石都组、水淹组安全饮水的建议》(18号)
县水务局已将联发村斗拉组、发姑组、石都组、水淹组的饮水问题纳入《赫章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四五”总体规划》,目前正在争取资金建设。
(11)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请求将水塘堡乡洗羊塘扩容和管道重新布局的建议》(19号)
经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目前水塘堡乡洗羊塘山塘集雨面积不足,不具备升级为小(2)型水库的条件。县水务局已将水塘堡乡黄泥村、新都村饮水补充工程项目列入“赫章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项目”,将加强对接协调,统筹争取资金开工建设。
(12)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古达乡水源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议》(23号)
和平水库水源地的保护工程因尚未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暂时还不能从生态环保资金渠道申请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计划今年启动该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待划定保护区后,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项目资金,争取早日启动相关保护设施的建设。
(13)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达依乡水利项目的建议》(20号)
(14)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铁匠乡沿海村至高原村提灌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议》(24号)
(15)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雉街乡拉夫村拉夫组安全饮水项目的建议》(26号)
(16)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结构乡沙坝村农村饮水项目的建议》(27号)
(17)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财神镇安全饮水项目的建议》(28号)
(18)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雉街乡发达村小凉山组安全饮水项目的建议》(29号)
(19)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朱明镇朱歪、坪子、集镇安全饮水项目的建议》(30号)
(20)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结构乡松林村饮水项目的建议》(31号)
(21)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提请解决引珠市乡水库水源保障珠市乡以那村等4个村群众饮水的建议》(32号)
(22)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结构中心小学地下水钻探建设项目的建议》(33号)
(23)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兴发乡营盘村安全饮水项目的建议》(34号)
(24)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罗州镇集镇安全饮水项目的建议》(49号)
以上十二件一并答复:县水务局已将该十二项工程纳入《赫章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四五”总体规划》,目前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建设。
(25)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开展林下经济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建议》(35号)
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争取相关培训资金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中药材技术培训、养殖技术培训计划中,侧重林下种植养殖技术的培训。同时在今冬明春、夏秋攻势等时期加强对各乡镇林下种植养殖的现场技术指导。
(26)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松林坡乡索姑山塘项目的建议》(40号)
一是关于“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未能支付给群众”的问题。当前我县财力吃紧,很多工程项目配套资金无预算支出。计划依托县域资源和产业优势,以项目为载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全力加强财源建设,筹措资金逐步解决尚未支付费用。
二是关于“安全饮水无项目和资金支持”的问题。县水务局已将“赫章县松林坡乡小薯块村水源工程”列入贯彻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项目,拟新建小山塘一座,总库容5万m³,总投资99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
(27)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威奢乡渔塘村污水处理项目资金的建议》(41号)
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计划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调剂资金200万元用于威奢乡渔塘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8)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解决白果街道集中村街道排水管道项目的建议》(43号)
目前,还未谋划白果街道集中村街道排水管道项目,在下一步工作中,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将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推动项目建设,健全白果街道集中村排水基础设施。
(29)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安乐溪乡碗厂村吴家沟山塘的建议》(21号)
(30)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古基镇发倮村至水糖村河堤修复项目的建议》(45号)
(31)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哲庄镇中心村山塘项目的建议》(46号)
(32)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关于请求立项治理野马川镇小流域防洪沟堤的建议》(47号)
(33)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修建溪河村胡家湾子至和坪组河堤项目的建议》(48号)
以上五件一并答复:县水务局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踏勘后,已将以上五个项目列入“赫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镇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及“十四五”水保障规划,目前实施计划尚未下达,待相关资金下达后,立即组织开展前期工作。
8.社会治理类3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在赫章县第三小学路口斑马线设置红绿灯的建议》(165号)
因县第三小学人行横道处发生多次交通事故,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同县综合执法局实地调研后进行封闭。如在该人行横道安装红绿灯,距离夜郎广场及民政局路口人行红绿灯较近,车流高峰时段车辆等待红绿灯时间可能延伸到夜郎广场及民政局路口,造成大面积拥堵,县第三小学路口修建人行天桥较为合理。受项目建设资金等影响,暂无法修建。为保障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县交警大队将在学校上下学期间开展“护学岗”,创造良好的交通通行环境。
(2)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帮助协调帮安装河镇乡发冲至老街电子抓拍监控设备的建议》(166号)
受项目建设资金等影响,“智慧赫章”建设中未将乡镇电子抓拍监控系统纳入建设范围。县交警大队将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申报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到位后予以安装。
(3)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公安局古基派出所的建议》(167号)
县公安局已开展前期相关工作,并向发改部门提交了“十四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待规划批复以及上级资金到位后,将立即启动项目建设。
9.医疗卫生类3件
(1)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安乐溪卫生院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议》(176号)
县卫生健康局已将安乐溪乡卫生院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作为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的项目进行了申报,将加强向省、市主管部门对接汇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及时完善入院道路、电梯、院内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2)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解决赫章县双河街道后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场地及办公用房的建议》(177号)
为保障后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的正常开展,已协调县税务局位于龙鸣街至小河沟街口的18个门面作为后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2021年3月,为满足新冠疫苗接种需求,增加了4个门面作为办公用房。目前,后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已能够满足需求。
(3)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改扩建赫章县铁匠乡卫生院项目的建议》(178号)
县卫生健康局已将铁匠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作为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的项目进行了谋划申报,拟建项目面积为:3000平方米、床位40张。将加强向省、市主管部门对接汇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尽快启动该项目建设。
(三)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待以后解决的建议和意见58件
1.财经类1件
(1)杨萍等代表《关于请求解决赫章县德卓镇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的建议》(170号)
一是苹果基地建设项目由平台公司投资、农户用土地入股,属于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相关投资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项目市场化方面,财政资金是以项目资本金方式投入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壮大企业国有资本,撬动金融资本支持产业发展,企业需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负责。因此,市场化运作项目,不符合财政资金投向。二是核桃基地、红花及辣椒种植项目属于直接补助农户的产业项目,符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向。德卓镇提供可研报告或方案、立项批复、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后,由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实施德卓镇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局纳入预算安排。
2.城市建设类6件
(1)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请求德卓镇老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的建议》(122号)
德卓镇已于2016年度申请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当年度计划改造150户,已结算,结算金额80.04万元(其中:功能改造84户33.6万元,部分基础设施46.44万元)。根据2018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后年度申请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执行“六严禁”,其中一条为:严禁将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因此,该项目不能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
(2)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妈姑镇老镇区拆迁项目的建议》(124号)
由于原赫章铅锌矿老矿区所在地属地质采空区,存在严重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经县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逐级向上汇报,于2007年2月省人民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将原赫章铅锌矿所属职工整体搬迁到西城区。工程自2007年正式动工,至今已完成了第一、第二期共计2335套安置房的分配,第三期安置房25号电梯楼(264套)已修建至12层。由于资金短缺,工程处于停工状态,目前社区局正在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早日拨付资金,重启工程建设,待工程完工后将全部完成原赫章铅锌矿所属职工整体搬迁到西城区工程项目。
(3)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加大城区内埋管道建设质量监督的建议》(126号)
目前我县城区道路涉及内埋管道的建设项目有弱电、燃气、背街小巷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规定,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县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竣工后由县综合执法局对路面恢复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加快双坪乡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建议》(127号)
由小城镇开发用地单位提供勘测定界报告后,县自然资源局核实是否在过渡期间城镇开发边界内。结合过渡期间城镇开发边界,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落实后,及时组织用地报件上报审批,从而解决土地手续办理问题。
(5)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德卓镇小城镇建设土地问题的建议》(130号)
德卓小城镇建设项目由扶贫开发公司投资建设,属于扶贫基金市场化运作项目,用项目收益归还融资成本,土地成本应纳入项目成本核算。根据《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市场化等产业项目主要申请政府投资基金撬动金融资本建设,财政资金投向主要是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因此,可按照以下方式解决项目建设问题:一是城镇规划时考虑宅基地置换、可供出售土地等因素,及时开展可出售土地招拍挂、土地指标跨区域调剂和完成农贸市场、停车场收益类项目建设工作。用土地出让收益金、农贸市场摊位出售、出租和停车位出售、出租等收入归还融资成本和缴纳相关费用。二是若市场化运作失败,无法进行实施。则按相关程序进行清算,重新立项建设公益性项目。由县乡村振兴局开展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立项批复,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解决,立项批复后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6)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加快哲庄镇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议》(132号)
哲庄镇已经于2016年度申请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当年度计划改造200户,根据哲庄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资料,立面改造部分预计产值140万元,已由哲庄镇进行借支。鉴于基础设施资金短缺,于2017年度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获得资金121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哲庄镇人民政府,前阶段已经投资195万元,后期将根据哲庄镇实际需求进行实施。
3.工业类2件
(1)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整县推进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议》(157号)
一是经与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对接,因我县未列入整县推进试点县,无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待威宁县、黔西市试点成功后再参照试点经验进行整县推进。二是因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较为分散,农户缺相关管理技术,管理难度较大。加之目前我县农村部分地方电网老旧,不能完全承受电力输送,电网接入困难,导致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风险极高。三是目前我县重要推进集中式农业光伏项目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方面,目前主要推动利用自有厂房屋顶建设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户用光伏项目建设。
(2)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赫章县古达乡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的建议》(159号)
经县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等部门核实,古达乡中山村、新田村范围内大部分涉及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不符合建设光伏项目要求。其余地块零星散点,难以成片开发,且就近无电网接入点,项目开发难度较大,暂不适合开发。
4.环保类3件
(1)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关于请求及时对夹岩水库环湖村庄进行排污治理的建议》(151号)
(2)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分期分批实施集镇周边村居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议》(152号)
(3)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珠市乡诺素片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议》(153号)
以上三件一并答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农村的大多数农户,资金需求量大,投资主要是向上级积极申报争取,项目实施不能做到全面铺开。今年计划申报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争取资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区域为雉街乡和古达乡各5个村,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市发改委批复,其他区域暂不能纳入今年的计划进行实施,需申报资金逐年进行解决。
5.交通类13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加宽农村通村通组路的建议》(50号)
(2)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请求提级改造德卓镇水炉村沟边组经水炉大桥至德卓老街道路项目的建议》(57号)
(3)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赫章县达依乡3.5米农村公路提级改造项目的建议》(58号)
(4)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请求把六曲新店经过乌鸦至财神镇中坝村、小结构村20公里;财神镇三岔路至营坝村接云南安耳20公里;大路边至集乐接火石丫口14公里;小结构场坝接云南麦车4公里通村路提级改造为6.5米道路的建议》(66号)
以上四件一并答复:由于我县财力紧张,且国家层面暂无资金和政策支持,暂不能解决。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待国家明确资金支持后,根据现有公路车流量实际情况,逐步进行农村通村公路改扩建。
(5)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请求开通赫章至水塘堡乡田坝社区公交线路的建议》(56号)
目前,县城区至水塘堡乡田坝社区已开通农村班线客运运营班线车6辆,且正式投入运营的网约车151辆,已基本能够满足田坝社区至赫章城区群众出行的需求。
(6)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兴发乡完善丫口村岩脚组部分通组路安保设施的建议》(60号)
经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相关技术员已到现场进行核实,已将该路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纳入“四好农村路”进行申报。下步工作中,将积极向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报,争取纳入2023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实施。
(7)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白果街道关地村水丘组至月亮洞村河边组通村路项目的建议》(69号)
(8)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白果街道发营村岩上组通组路项目的建议》(70号)
(9)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铁匠乡高原村杀人口子至潘家湾子通组路项目的建议》(71号)
(10)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白果街道犀牛塘村韭菜坪组至兴发乡岩营组通村路项目的建议》(79号)
以上四件一并答复:由于我县财力紧张,暂不能解决。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待国家明确资金支持后,根据现有公路实际情况,逐步进行硬化。
(11)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可乐乡集镇路网入乡路口的建议》(72号)
(12)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请求拟建赫章县德卓镇产业大道项目的建议》(74号)
以上两件一并答复:目前,该项目从省、市层面暂无资金和政策支持,暂不能解决。下步工作中,将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根据现有道路实际情况,逐步进行实施。
(13)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关于326国道平山加油站至中寨段改道项目的建议》(77号)
平山加油站至中寨段属于赫章公路管理段管养的国道326线路段,该路段为二级公路。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计划项目未涉及本路段,且交通量达不到改造标准。赫章公路管理段将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力度,治理路基路面破损,完善安防设施,进一步提升路况水平。
6.教育类2件
(1)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修建赫章县金银山街道思源实验学校和第六小学校园路项目的建议》(136号)
目前,该项目从省、市暂无项目资金来源,下步工作中,将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按程序启动项目建设,解决师生出行便捷问题。
(2)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修复古基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议》(138号)
组织古基镇中心幼儿园与镇赫二标项目部进行协调,镇赫二标项目部认为古基镇2021年8月12日发生特大暴雨是自然灾害事件,损失不应由其项目部承担,经多方做工作协调无果。古基镇中心幼儿园要求修复及赔偿事宜,建议由古基镇中心幼儿园与镇赫二标项目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7.民政类3件
(1)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雉街彝族苗族乡双龙村木城组至公墓道路项目的建议》(173号)
(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硬化赫章县雉街彝族苗族乡贡山村胡家丫口至公墓道路项目的建议》(174号)
以上两件一并答复:因目前暂无县级资金指标,县民政局将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墓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农村公墓相关附属设施。
(3)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七家湾街道公益性公墓的建议》(175号)
因七家湾街道属于城市规划区,大部分居民为城镇居民,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七家湾街道若修建公益性公墓应属城市公益性公墓,应报市民政部门审批,且目前我县暂无资金来源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也无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的项目支撑。下一步,县民政局将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申请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支持,将进一步完善我县殡葬基础设施,满足群众安葬骨灰的需求。
8.农、林、水类11件
(1)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妈姑镇砂石社区老旧房改造项目》(6号)
目前该项目暂无资金来源,县住建局将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到位后,按程序启动项目建设。同时,若该部分群众有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要求的,由县住建局按程序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逐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2)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打造赫章县安乐天麻特色小镇的建议》(8号)
我县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县统筹、乡推进、村落实的原则,坚持调优品种,优化种植养殖结构,突出“特色、规模、品牌、效益”,深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全面推进以天麻、半夏为主的中药产业体系做精做特、做大做强。由安乐溪乡与乡村振兴局对接协调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与县平台公司共同谋划申请省农业产业基金用于天麻小镇打造。
(3)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陈兴文等代表关于请求解决核桃小镇建设资金的建议》(9号)
核桃交易市场建设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县林业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将积极向省、市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汇报,待争取到项目建设资金后,及时按程序启动项目建设。
(4)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建设赫章县结构乡毛姑村坝区冷库建设项目》(16号)
农村冷库建设项目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冷库项目投资资金已下达到省财政,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还未将资金切块下达到各县乡村振兴局,待资金下达到我县乡村振兴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结构乡向乡村振兴局申报该项目。
(5)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赫章县德卓镇拖倮河(白泥河)防洪河堤修建纳入规划建设的建议》(17号)
由于“十四五”水保障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经定稿并报送到水利部进行备案,故暂时不能将该段河道治理纳入“十四五”水保障规划,待“十四五”规划中期调规时,县水务局争取将德卓镇拖倮河(白泥河)防洪河堤工程纳入规划,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开工建设。
(6)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安乐溪乡全乡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资金的建议》(22号)
今年计划申报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争取资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区域为雉街乡和古达乡各5个村,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经市发改委批复,其他区域已经不能纳入今年年内计划。将按照循序渐进、梯次推进和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对接,力争“十四五”期间能把安乐溪乡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实施治理。
(7)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请求建设水塘堡乡水塘街上和田坝街上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议》(25号)
一是水塘堡乡街上污水处理厂设计方案、可研报告、环评及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工作已完成,待用地手续办理后,即启动建设。
二是田坝村人口集中,且距离西城区较近,下一步将积极向上对接,争取纳入县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8)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朱明镇朱歪社区建立新敬老院项目耕地农转非的建议》(37号)
(9)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新建威奢乡农贸市场项目》(38号)
目前暂无省、市项目资金来源,待向省、市争取到项目建设资金后再进行谋划。
(10)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达依乡产业发展“两带”的建议》(39号)
将根据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继续大力支持达依乡天麻产业,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发展达依乡现代化农业。
(11)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关于请求新建野马川镇集镇区公共卫生厕所的建议》(44号)
年初国家、省市下达我县的农村“厕所革命”奖补资金已在年初分配到前期申请的乡镇,待上级部门下达新资金后,将根据野马川镇实际情况逐步修建卫生公共厕所。
9.社会治理类1件
(1)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解决妈姑镇搬迁人口户籍问题的建议》(164号)
自2019年3月起,已督促社区局与县公安局形成合力,协调解决社区搬迁居民户籍迁移赫章的问题。但由于各种原因,群众户籍迁移意愿不高。
10.文化旅游类13件
(1)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新建妈姑镇平原村特色文化广场的建议》(89号)
(2)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新建妈姑镇马鞍山村特色文化广场的建议》(90号)
(3)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新建砂石浪社区特色文化广场的建议》(91号)
(4)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新建妈姑镇火落冲村特色文化广场的建议》(92号)
(5)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新建松林坡乡榨落箐村特色文化广场的建议》(93号)
(6)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新建辅处乡开嘎村特色文化广场的建议》(94号)
(7)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请求解决威奢乡小营村村级广场的建议》(96号)
(8)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达依乡磨石村、龙塘村、坪子村、沙坝村特色文化广场的建议》(98号)
以上八件一并答复:全县所有村居社区文化小广场已纳入文化活动场所规划建设中,大部分村已建成有基础广场,现缺乏广场上文化活动设施、器材和文化氛围建设。下一步,将根据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情况循序渐进,积极向省市争取项目。采取逐步增设、补短等措施,力争在2025年内完成全县481个村居社区文化广场建设。
(9)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请求解决建设赫章县威奢乡山泉村灯光球场的建议》(95号)
赫章县原456个行政村,于2018年实现村级篮球场全覆盖,威奢乡山泉村2017年获得该项目并建成投入使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灯光篮球场只能在乡镇级申报建设,村级不具备申报条件,且该项目的申报工作2019年已停止。
(10)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建设赫章县可乐乡景观河道项目的建议》(97号)
下步工作中,在开展赫章旅游资源普查时,将对可乐乡丰收村进行重点调研,争取将可乐乡丰收村景观河道建设纳入可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配套建设项目。
(11)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赫章县白果独山至古达库区至大草原旅游扶贫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议》(101号)
赫章县白果独山至古达库区至大草原旅游扶贫公路,属于旅游公路,2017年可研报告获得批复,已完成初步设计,预计总投资7.7亿元,但由于资金未筹集到位,一直未启动建设。暂时没有专项资金支持旅游公路建设,且我县财力紧张,无法自筹资金进行修建。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待资金落实后,再启动建设。
(12)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新建赫章县金银山街道体育广场的建议》(103号)
金银山街道目前拥有多功能运动场1个,健身项目有篮球、小足球、排球、乒乓球、多功能健身器材。今年再次为金银山街建设多功能运动场1个,预计今年能投入使用,两个运动场共占地1400多平方米。关于新建广场的建议,后续将根据地理位置、面积、需求、资金等综合考虑。
(13)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加强赫章县青少年科学文化的建议》(104号)
我县已在县城西城区启动了“一院五馆”的建设工作,其中就包含了青少年科学文化设施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注重实践,把创新热情与科学求实的态度结合起来,采取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强化科学文化阵地建设,让青少年在校外能够获得“营养”补充,有效提高自身的素质。
11.医疗卫生类1件
(1)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成立赫章县危重孕产妇救治基金的建议》(179号)
目前,我县围绕危重孕产妇救治基金资金来源、救助办法、资金管理、运行模式等进行调研。争取尽快建立赫章县危重孕产妇救治基金,全力保障好危重孕产妇安全。
12.自然资源类2件
(1)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关于请求进一步明确县国有公司帮助平山全域土地综合项目进行打捆包装融资的建议》(135号)
该项目已准备承贷主体资料和项目担保资料,项目合规性手续未办理,待定稿初步设计方案。另本项目正在积极争取用地指标,目前项目已纳入赫章县第二批用地指标并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核。计划逐步完成本项目合规性手续的办理及配合银行完成评估报告及按照银行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可乐乡缩减湿地公园面积用于小城镇开发的建议》(180号)
一是关于“修改湿地公园规划,缩小公园建设规模和面积(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具体设计新的规划)”问题。待同相关单位商定具体方案后再决定是否更改原有设计。同时我县支持第三方根据可乐小城镇建设的诉求对原有规划进行重新设计。
二是关于“组织相关部门对湿地公园(工程)进行结算验收,规划小城镇建设”问题。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尚有许多未完成部分,能否进行结算验收要符合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待整理相关资料之后再进行研究。
三是关于可乐小城镇建设规划问题,建议将其与《可乐遗址保护规划2006-2020》修编工作进行融合,实现双规合一。
四是关于“支持推动夜郎古镇建设,启动停车场(包括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我县将在不违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夜郎古镇建设工作。
(四)留作参考的意见和建议34件
1.财经类1件
(1)彭嵩等代表《关于请求解决赫章县双坪乡烟草税收返还款的建议》(1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规定,烟草税收返还属于违法行为。
2.城市建设类1件
(1)野马川、平山代表团《关于请求将野马川镇集镇区亮化工程纳入赫章县城市规划统筹管理的建议》(129号)
野马川镇路灯、道路等市政设施未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目前,县城区路灯由赫章县融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运维,属于“智慧赫章”项目中的子项目,即“智慧照明”。故野马川镇区亮化工程暂不能纳入赫章县城市规划统筹管理。
3.环保类2件
(1)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修建赫章县松林坡乡倮柱村垃圾中转站的建议》(148号)
松林坡乡已于2018年建有一个平均日处理规模为30吨每天的垃圾中转站,目前该中转站由赫章县锦宁环卫有限公司正常运营,能够满足松林坡乡垃圾转运要求。赫章县2021年第二批村镇垃圾收运补助资金和2022年村镇垃圾收运补助资金分配中,松林坡乡获得14.1万元,可用于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同时县综合执法局将持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齐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短板,切实提升垃圾处理能力。
(2)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划定阿穴酒水源地区域并加强保护的建设》(149号)
根据《毕节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须单个水源供水达到一千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才需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经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到阿穴村开展实地调研后,该村烤酒企业和村民饮水的取水点较为分散,最大的一个水源供水人口仅有200人左右,不具备划定保护区的条件。
4.交通类8件
(1)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将赫奎路连接德卓镇区大道途经德卓社区、堰联村、炉元村至云南省彝良县长炉村道纳入改扩建设规划的建议》(51号)
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暂无资金支持6.5米的通村公路建设,县级财力紧张,暂不能启动该公路建设。同时,赫章县交通局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了解到,威宁至云南昭通彝良高速公路,已纳入贵州省高速公路加密网规划,但“十四五”期间不启动建设,属于预备项目。我县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待威宁至云南昭通彝良高速公路启动勘察设计工作时,作为乡镇连接高速公路的互通连接线,一并纳入威宁至云南昭通彝良高速公路建设。
(2)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将财神至可乐道路按原设计赫奎路二级路标准建设的建议》(59号)
S309赫章县后河至奎香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95.9公里,项目投资约15亿元。项目建设标准在项目推进中进行了适当调整,即后河至财神段25公里和可乐至德卓段28公里按12米路基宽度建设,德卓至奎香段5公里按8.5米路基宽度建设。财神至可乐段37.9公里纳入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按原路面宽度由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已于2020年7月完工投入使用。按照上级交通部门要求,获得过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建设资金的项目“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得再提级改造或者改扩建。
(3)河镇、德卓、安乐代表团《关于赫章县安乐溪乡修建运煤大道的建议》(75号)
赫章县安乐溪乡修建运煤大道,我县已规划为乡道,公路编号为Y048。该项目不属于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十四五”国家政策只支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没有专项资金支持运煤公路建设,靠我县财力无法解决。若确需修建运煤大道,需煤矿自筹资金建设。
安乐溪乡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规划为X5V7赫章安乐至舍虎公路,全长18公里,路宽8.5米,二级公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我县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修建X5V7赫章安乐至舍虎公路,方便安乐溪乡快速出行。
(4)六曲、古基、哲庄代表团《关于修建汉阳街道娱乐社区到六曲河镇快速通道的建议》(76号)
赫章至六曲河镇,该项目2017年已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同时启动土地征收工作,后因融资政策变化,项目无建设资金来源,导致项目迟迟未推进建设。
(5)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修建赫章县罗州镇溪河村和平组人行桥项目的建议》(78号)
经县交通局农村公路养护中心技术员现场勘查后发现该桥的另一桥头属于断头桥,且赫章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危桥库没有该桥的相关资料信息,不能申报危桥改造项目。
(6)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启动建设赫奎路可乐段项目的建议》(80号)
S309赫章县后河至奎香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95.9公里,项目投资约15亿元。财神至可乐段37.9公里纳入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按原路面宽度由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已于2020年7月完工投入使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已明确,“十三五”期间进行过路面改善的公路,“十四五”不能申请资金支持。财神至可乐公路37.9公里已纳入省交通厅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规划。我县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待资金到位后启动建设。
(7)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加快建设双坪至罗州快速通道的议案》(84号)
双坪至罗州快速通道,已规划为县道,公路编号为X5W9。但该项目不属于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十四五”国家政策只支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没有专项资金支持县道建设。同时,我县财力紧张,无法自筹资金进行修建。
罗州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规划为X5W1赫章罗州至水塘堡公路,全长16公里,路宽8.5米,二级公路。双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规划为S310赫章双坪至阿围寨收费站公路,全长18公里,路宽8.5米,二级公路。以上两条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计划在2026年至2035年之前实施。我县将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汇报,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及时修建双坪至罗州快速通道。
(8)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请求修建水塘堡乡黑沟至韭菜坪景区西门道路的建议》(84号)
水塘堡乡黑沟至韭菜坪景区西门道路,属于生态红线保护区,不符合景区规划,无法办理用地手续,不能启动建设。
5.教育类3件
(1)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解决赫章县达依乡沙坝、坪子、尖山等村幼儿入学难问题和达依乡中心校改扩建的建议》(137号)
经赫章县教育科技局与罗州镇中心小学对接,罗州镇红岩村3-6周岁儿童大部分均随父母外出,现有小学附设幼儿班可解决本村学龄前儿童需求。罗州镇河边小学已改建成村级幼儿园,现有在园幼儿17人,完全可满足铜建村幼儿入园需求。
(2)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请求修建双坪第二小学的建议》(139号)
赫章县双坪乡目前已建成中心小学、回水小学、发都小学、丰沟小学等4所大型寄宿制学校,根据双坪乡教育布局规划,可满足入学需求。
(3)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请求增设红岩村、铜建村两所幼儿园的建议》(140号)
经赫章县教育科技局与罗州镇中心小学对接,罗州镇红岩村3-6周岁儿童大部分均随父母外出,现有小学附设幼儿班可解决本村学龄前儿童需求。罗州镇河边小学已改建成村级幼儿园,现有在园幼儿17人,完全可满足铜建村幼儿入园需求。
6.民生类15件
(1)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松林坡乡榨落箐村4个村民组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05号)
(2)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结构乡松林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06号)
(3)财神、朱明、结构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财神镇大山等21个村(居)176个组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07号)
(4)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赫章县罗州镇海子村、松林村安装照明灯项目的建议》(109号)
(5)双坪、罗州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双坪乡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10号)
(6)古达、威奢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威奢乡渔塘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11号)
(7)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兴发乡营盘村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12号)
(8)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辅处乡开嘎村、辅处村等9个村57个村民组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13号)
(9)可乐、辅处、铁匠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铁匠乡沿海村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14号)
(10)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松林坡乡红砖村6个村民组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15号)
(11)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雉街乡木戛村木戛组、偏坡组、石丫组等3个村民组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16号)
(12)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松林坡乡官寨村5个村民组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17号)
(13)妈姑、珠市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珠市乡七一村联合组等26个村民组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18)
(14)兴发、松林、雉街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松林坡乡小薯块村6个村民组乡村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19号)
(15)双河、汉阳、达依代表团《关于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达依乡216省道沿线明亮项目资金的建议》(120号)
以上十五件一并答复:以上项目属于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但因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属于涉农整合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文件要求,不得将整合资金用于美化绿化类形象工程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支出,路灯安装项目未纳入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支持范围,加上我县财力紧张,待申请到相关项目资金后再统筹实施。
7.农、林、水类2件
(1)古达、威奢代表团《请求帮助解决赫章县古达乡中坝村2个村民组乡村明亮项目资金》(2号)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属于涉农整合资金,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文件要求,不得将整合资金用于美化绿化类形象工程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支出,其他渠道暂时也没有资金和项目支持,待向上争取到资金和项目后再统筹考虑实施。
(2)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大营社区王家院组、西郊水厂机耕道的建议》(36号)
2022年省、市下达给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5万亩,通过招标确定了勘测设计单位,但在现场规划时发现,大营社区王家院组、西郊水厂机耕道所在的位置,已经调规为建设用地,按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项目区的选择应在耕地或基本农田地块建设,因此无法立项和规划实施。
8.社会治理类1件
(1)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请求修建七家湾街道金、银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议》(163号)
我县高度重视社区服务阵地建设工作,但由于财力有限等原因,该项工作还存在一定短板,下一步将积极向上争取社区服务阵地建设资金进行巩固。
9.自然资源类1件
(1)白果、水塘、七家湾、金银山代表团《关于请求拆除212省道田坝道班326国道水塘老收费站危旧房并划拔土地管理权和使用权的建议》(181号)
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省公路局反馈问题中“对局属系统所属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巡视巡查整改意见,赫章公路管理段按照省公路局相关工作要求,将管养路段沿线道班房屋陆续移交毕节市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作为道路养护生产用房,已于四月底完成移交,涉及相关道班房屋拆改工作,将与毕节市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联系,待协商一致后,按程序进行办理。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总体来看,在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议案分类不精准;二是个别议案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办理难度大;三是部分办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答复质量不高。
在下步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及办理工作的动态跟踪督办,把人大议案建议督查督办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对办复件严格把关,凡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重新办理。对答复承诺事项,及时督查兑现落实情况,努力实现满意率与办实率同步提升,确保代表议案、意见、建议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同时,将办理议案建议同各单位具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举一反三、对普遍性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推动面上问题解决,确保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