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1部手机,盗转6800元余额,2人因贪念越界被赫章公安抓获
近日,赫章县公安局六曲河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拾得手机实施盗窃案件,为受害人追回手机一部、挽回经济损失6800元。
2025年12月5日,六曲河派出所接到群众唐先生报警,称其微信钱包里的6800元不翼而飞。民警经询问了解到,唐先生于今年12月1日丢失一部手机,由于当时忙于工作没有顾及此事,直至12月5日补回手机卡登录微信后发现微信钱包中的6800元余额为零。为及时帮助唐先生挽回损失,六曲河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经调查走访,结合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及排查的线索,民警最终锁定嫌疑人为六曲河镇的杨某和梅某。随后,民警对二人进行法律政策解读及思想疏导,劝说二人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以及迫于公安机关压力,12月9日,杨某、梅某二人主动到六曲河派出所投案自首。杨某、梅某到案后,在民警的讯问下,如实供述了盗转他人微信钱包余额的犯罪事实。 据二人交代,2025年12月2日傍晚,杨某驾车途经六曲河镇画眉村路段时拾到一部手机便带回家,当晚21时许,梅某到杨某家里找其聊天,期间杨某将拾到手机一事告诉梅某,两人经商议尝试解锁该手机。成功解锁发现该手机登录的微信零钱余额有6800元后两人心生贪念,于是梅某试着用该手机微信给杨某的手机号码充值100元话费。尝到话费成功充值的甜头,梅某便提议到赫章县城找一家场所消费,借机将该手机微信里面的余额兑现。随后二人驾车来到赫章县双河街道南门路段一家足疗场所消费,并使用拾到的手机向该场所员工转账,成功换取6700元现金。后二人进行分赃,杨某分得3400元,梅某分得3300元。目前,杨某和梅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追回的手机和6800元被盗资金已返还受害人唐先生,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安机关提示:不义之财,切莫伸手。贪图小利窃取他人财物,误以为占得便宜,实则不仅最后需如数退还,而且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切莫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悔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