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将农村群众的住房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和中心工作,着力在“三个落实”上下功夫,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得到健康稳步推进。
一是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全力推进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按照“应纳尽纳、应改尽改”要求,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准确掌握纳入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最新核定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名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通过“以人找房”的方式进行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全排全查,凡是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危房户和无房户,全部纳入2024年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持续巩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经乡镇(街道)摸排和审核,县级复核,2024年全县共投入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250.5万元,全面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动态新增危房改造任务75户。
二是落实服务指导措施,切实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信息建设水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并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五主体、四到场”检查记录,做到质量安全检查有记录、质量问题可追溯。安排专人负责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档案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高效指导乡镇(街道)完成2024年全县动态新增75户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纸质版档案建设和归档,并全部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三是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坚决守住“危房不住人”底线。采取群众自查、村级逐户排查、乡镇(街道)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抓好农村住房安全巡查监管工作。对排查出租房安全保障不到位的,立即采取危房改造、置换安全住房、闲置房安置、租房居住、投亲靠友等措施妥善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同时,建立好“巡查台账”,对存在问题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户,销号一户,确保全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存在问题动态清零,坚决守住“危房不住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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