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换领
居民身份证-换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办理_换领。
二、事项编码
三、权利类型
公共服务
四、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五、受理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政务中心)。
六、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为60日;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七、受理时间
工作日
八、申请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公民姓名变更、登记项目错误。
禁止性要求
十、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原件
十一、办理流程图

十二、办理方式
服务窗口办理。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换领20元/证,损坏换领40元/证。
十四、办理结果
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十五、监督投诉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六、咨询查询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七、行政复议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行政诉讼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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