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 —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个人中心|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繁體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领域公开 » 公共法律服务
“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 —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乡村兴则国家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为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法治引领、护航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赫章县司法局整合村(社区)法律顾问、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类服务资源,以“网络平台解答咨询+热线平台承办任务工单+实体平台一站式、综合性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的法律服务新模式,积极开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 认真开展法治体检

充分发挥法学人才库的作用,从2021年开始至今,县法学会牵头组织全县在职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89人,根据法治体检清单为基层法治建设、法治创建相关工作进行全方位法治体检,帮助基层审阅涉及乡政府拟订规章制度、决策决定,梳理问题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出具详实的法治体检报告,促进基层依法决策、依法法治创建和建设、依法管理,为构建和谐法治赫章提供法治保障。

二、建立一套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模式

一是建立“网络平台解答咨询+热线平台承办任务工单+实体平台一站式、综合性服务”模式,有效把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服务等衔接在一起,县综治中心智能化派单,有效开展诉源治理远程人民调解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并针对工作难点,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现场视频调解,网络办理法律服务工单培训。全县481个村居(社区)配备了89名律师,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全县村(社区)顾问律师年均举办法治讲座20场次以上,解答法律咨询1500多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量大质优的公共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合力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完善调解组织。基层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官工作站和法学会工作站(点)通力合作,采用专题普法讲座、以案说法、律师释法等方式,帮助基层深入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升法律素质,提高乡镇(社区)区域法治化建设水平。指导和帮助基层建立、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劳动争议、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婚恋纠纷调解组织,并充分发挥作用,有效提高基层法治化水平。

三是大力推行律师“包村(社区)”精准服务试点工作。每村(社区 )建立一个法律咨询微信群,一群一律师,定期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诉讼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协助村(社区)两委,参与土地承包、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帮助村(社区)委会审查合同,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规章制度,解决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环境保护等法律问题;推动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理顺相关法律关系,提高农村基层自治管理水平。

三、着力打造一批法治文化广场

法治文化广场就是一种氛围,一种展示党建成效,法律宣传的阵地。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利用现有资源,结合自身特点,着力打造了具有法治文化氛围的法治文化广场,用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百姓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转变成为普及法律知识的法治文化阵地。既实现广场景观与法治元素静态相融,又让群众在休闲健身中自然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潜移默化中强化了法治理念。

四、建立村级权力监管机制

为严防“村霸”“ 寨霸”向基层染指村务,防范基层“软暴力”。建立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完善传统扫黑除恶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各类法律服务工作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效率和效果。

当前,赫章县共计运行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有30个,投入村居法律顾问89人,服务全县481个村居,建立和维护法律服务云平台2个。

今年以来,(数据统计至2023年2月16日)通过建立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线时长与日俱增,目前已经累计超过100小时;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已经按照值班安排表准时在线进行值班值守,网络法律咨询服务、完成派单指定任务等服务;目前实体咨询累计达到396人次,来电咨询2人次,留言咨询4人次,工单办理30件,完成法律援助刑事、民事案件43件,涉农民工维权案件2件,为农民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000余元。人民调解成功案件23件(其中远程视频人民调解2件),通过远程接待当事人处理法律事务11人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