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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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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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申请表可向赫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申请,具体网址为:

http://www.gzhezhang.gov.cn/。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二)受理机构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

联系电话:0857-2216897

电子邮箱:hezhanghbj@163.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七家湾街道大营社区

邮政编码:5532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七家湾街道大营社区

(三)申请处理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对不属于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依法不属于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4、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不全、不明确的处理。申请内容不明确、填写要素不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对部分公开内容的处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对涉及第三方信息的处理。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报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主管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审批和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办备案后,再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举报。收到举报的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举报电话:2216906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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