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政民互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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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政民互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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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县长信箱、网上留言(主要指定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友给县长写信、在投诉咨询栏目留言)办理工作在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各部门是办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办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各部门要明确县长信箱、网上留言专门办理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规范、及时、就地解决合理诉求。

第三条 县长信箱信件由县政府办公室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各部门转送和交办。网上留言涉及本地本单位的,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各部门网上主动受理;对职责交叉不清,影响面大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留言,由县政府办公室交办。

第四条 县长信箱、网上留言办理工作,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一些政策性、敏感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由县政府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批示后转相关单位办理,政策咨询类信件,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求助类信件,在5-7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调查处理的信件,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重难件,在15个或30个工作日内由县政府办公室按程序送审后,以承办单位名义回复。承办单位的回复意见,必须依法依规、态度诚恳、通俗易懂、直接具体、统一规范,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

第五条 县长信箱、网上留言办理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人民群众要求保密的诉求事项及来信人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扩散可能对来信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不得将检举、控告类信件转至被检举、控告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或传播领导同志对有关信件的批示等。

第六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各部门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日受理、月督查、季通报、年总结等制度;加强对办理进度的跟踪督促,定期对办理结果开展“回头看”和组织现场督查。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每年底进行总结点评。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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