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司法局关于聘用一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决定聘请一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应当认真对辖区内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指出存在问题,收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聘用单位或县司法局反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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