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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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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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赫章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推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现将2021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1年,按照上级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在“司法云平台”完善了主体信息,通过“司法云平台”报备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接受2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021年,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了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按要求上报了清理结果。二是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拟写了《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对涉及城乡医保、城市低收入认定、社会保障、土地整治、林业理赔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经在网上征集意见和各单位召开评估论证会等形式评估,对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相关评估公告已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的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作为干部职工大会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重大事项、重要内容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应诉、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法律适用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和监督救济作用,积极发挥单位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全面降低行政执法和行政决策事项的风险,全面提升政府的公信力。2021年来共审查政策措施文件、政府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重大实施方案等85件。三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拟写了《关于报送2021年赫章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按程序送审公布了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深入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服务领域,促使法律服务便民务实,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水平,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赫章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903件,刑事案件745件(包括提供法律帮助案件313件),民事案件158件,为受援群众节约诉讼成本1200余万元。民事中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件,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案件2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3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4件,妇女法律援助案件46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件,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8件。受理审批精准扶贫户法律援助案件68件,其中易地扶贫搬迁点群众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深受广大受援对象的好评。共办理公证案件278件,其中法律援助为100件,民事案件为178件,接待来访1200余人次,解答公证咨询800余人次,参加高速办、野马川镇、双河街道、七家湾街道、汉阳街道、金银山街道等单位的证据保全和征地工作35次。

(四)深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会治理。针对县内3个移民搬迁街道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局积极向市局争取设立司法所,目前正在对接中,同时每个街道明确1名局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具体业务由原来隶属的街道司法所承担,在每个街道设置法律服务室,负责做好搬迁群众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深入移民搬迁点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次。

(五)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排查矛盾隐患。坚持以“大排查促进大调解,大调解构建大和谐”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1290件,调解1249件,调解成功率达96.82%。

(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在学校开展法治课和主题班会,安排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到乡镇、社区和村开展法律进农村知识讲座,先后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余场次,覆盖干部、群众、学生36万多人次,进村寨宣传达1.3万余次,进农户宣传3.6万余次,进院坝宣传1.9余次,发放民法典、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扫黑除恶、禁毒、党的民族法规、疫情防控、国家安全、新型网络诈骗与传销、老年人权益保护等各类小册子等25万余份,法治宣传现场覆盖群众45万多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抓住重点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文化“三下乡”、3·8节、3·15消费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保日、民法典实施一周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等重要节点,利用赶集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场所,牵头或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针对社矫、安置帮教、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开展法治教育、法治知识讲座及专题课,覆盖全县6.9万人次。

(七)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积极推动组建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赫章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筹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调度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统筹调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创建办协调推动作用,采取下发工作提示、召开调度会、培训会等形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的落实。同时加强与市示范创建办的对接,积极报送示范创建有关资料,全县创建工作基本达到市的要求。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按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了督察,对26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144卷案卷进行了评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情况通报予以下发整改。对16个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共评阅执法卷宗43卷,对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1份。

(九)落实行政争议化解新机制。拟写了《赫章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定》,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拟写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推动落实县域内仅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行政复议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使用率达到100%。2021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均按时办结。推进行政复议争议定期通报、分析研判制度,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个案情况,出具相关意见书或建议书。落实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办理行政裁决案件1件,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化解了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拟写了《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推动出庭应诉,尊重法院判决。

(十)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制定《赫章县2021年度法治建设(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指标》,将法治建设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纳入对各单位的党建抓工作成效和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进行考评,所占分值比重为10%以上。对被考核单位实行季度监测、年终考核,对未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方面的单位扣除目标分值。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十个按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采取十个按月推进措施(按月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月推进法律法规学习、按月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按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月推进“放管服”工作落细落实、按月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按月进行重点工作提示、按月推进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按月推进执法资料收集归档),推进法治政府创建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依法办理能力进步明显。

(二)大调解推进构建大和谐。赫章县用心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司法局坚持以“大排查促进大调解,大调解构建大和谐”的工作思路,全县30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人民调解组织,有人民调解员4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69名。481个村(居)成立481个人民调解组织,有人民调解员187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507名。赫章县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坚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矛盾纠纷就地解决。2019年来通过多元化解机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09件,共调处成功5083件,调处成功率97.58%,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虽然认真按照上级有关安排部署精神逐项推动,但因受人财物等方面的制约,法援、人民调解、依法治县等方面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由于人手问题突出,在工作创新上还有很大差距。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才缺乏,法律服务工作有待提升。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动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法治宣传工作方面的职责,切实加大《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法律的宣传,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发挥了积极、重要、主体作用。

(二)扎实推进“法治赫章”创建工作。以建设“法治赫章”为目标,加大法治宣讲力度和频度,拓宽法治宣讲的覆盖面。扎实抓好农村“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强化对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智障人员、残疾人、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三)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按照“行业对应,专业对口,资源共享,城乡覆盖”的原则,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等根据自身需要,在县多元化调处中心指导下设立道交纠纷、医疗纠纷、矿群纠纷、劳资纠纷、涉校纠纷、物管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第三方调解组织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将社会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法治赫章、平安赫章”建设保驾护航。

(四)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力度,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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