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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转现”的意义
发布时间:
2024-09-06
来源信息: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预防权利丧失风险 不动产登记的完成能够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抵押贷款、租赁等交易提供法律保障,借款人若不及时办理,将无法拥有房屋产权,无法对房屋进行自由交易。 预告登记能够防止一房多卖保证购房人物权的实现,但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未及时办理正式登记将导致预告登记失效,从而丧失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防违约责任风险 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约定,配合办理预告抵押权登记和一般抵押权登记是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义务,若不履行,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