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自然资源局政民互动办理制度

赫章县自然资源局政民互动办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8-16 10:17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政民互动办理程序,建立健全网络问政工作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维护群众利益,引导广大网民为我县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受理原则
    以《信访条例》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合理、及时、高效办理互联网信箱留言信件。
    第二条  领导机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箱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处理重要信件,并明确具体分管负责人和承办人员,健全运行机制,落实办理责任。
    第三条  受理范围
    (一)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对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方面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三) 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方面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反映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和诉求;
    (五)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方面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重要社情民意;
    (六)其他相关重要情况和问题。
    第四条  办理流程
    (一)收集登记。办公室负责网民留言收集,并对需办理的网民留言进行逐项登记,建立台账。
    (二)分类分解。办公室根据网民留言的内容、性质、 急缓程度进行整理分类交办后,由具体股室、自然/国土资源管理所(以下简称部门)承办。
    (三)办理督查。承办部门接到留言办理件后按照时限规定及时办理回复;办公室跟踪督办,确保及时、高效。
    (四)审核回复。承办部门的办理情况书面报办公室整理、初审,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回复。
    第五条  责任追究
    办公室对局机关各股室、各镇(乡、街道)自然/国土资源管理所互联网信箱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回复逾期、办理不力,特别对同一问题多次网上留言、反映问题处理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