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县自然资源局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依法行政,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督促,并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审核、网上发布以及信息员队伍规范建设、信息公开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信息报送范围和对象
(一)静态信息报送范围
1.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2.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事项办理流程、表格下载;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4.其它面向公众、可公开的服务类信息。
(二)动态信息报送范围
1.县自然资源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作法与经验;
3.本单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涉及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5.部门日常工作信息;
6.获得的各种荣誉(被广泛报道的);
7.县级以上领导视察本单位时的情况、讲话;
8.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9.各种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三)信息报送对象: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单位经济发展规划、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由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报送。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队伍建设。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网站栏目信息更新和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工作,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县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信息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县新闻信息中心备案。
(二)时间要求。新闻类信息、日常工作信息于24小时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各单位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文责自负”的原则,确保发布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如有违反,由县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