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JC2026000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赫章县自然资源局206办公室
联系方式: 0857-3222173
|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
|
1 |
周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赫章县白果镇煤炭沟村赫章铅锌矿沉陷区搬迁项目三区C4幢1单元负一层2号 |
黔(2021)赫章县不动产权第0005408号 |
王光芳 |
公告单位:赫章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