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生活垃圾工作方面
一是设施老旧、经费紧缺。部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基础设施(垃圾桶、垃圾斗、勾臂车等)老旧破损,维修频次较高,增加了垃圾治理工作成本,一定程度阻碍了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推进。且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各乡镇统筹办公经费解决,经费保障不足;二是宣传引导不到位。未形成规范处理生活垃圾的宣传氛围,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农村生活垃圾堆放、焚烧等现象屡禁不止。
二、公厕配套设施不完善
一是公厕无障碍设施不完善,有14座公厕未配备无障碍卫生间;二是部分公厕建设年代久远,基础设施老旧,出现内部墙面漏水、外墙渗水、隔断门破损、灯具、冲水设施等不同程度问题,导致部分蹲位不能正常使用,如厕环境较差。
三、执法工作难,群众理解认识不够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城市协管队员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工作能力低、责任心不强,存在在岗履职不力现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与其他单位在工作开展中联动性不够,从而影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部分群众对市容秩序、车辆占用城市道路等问题认识不到位,在工作开展中存在不理解、不配合现象,部分区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整治成果难以维持。
城市管理部门与环保、公安、市场监管、文广等部门均存在职能交叉情况,如噪声监管、油烟投诉、烟花爆竹、饲养宠物等工作均存在执法空白和多头执法现象,导致工作推诿扯皮,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