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赫章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9-30 10:44 字体:[]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二、主动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

1.本部门单位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

4.本部门机构概况(单位职能、内设机构名称、职能等);

5.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

6.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7.本部门权责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8.本部门业务相关的通知、公告等;

9.本部门的工作动态(简报);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的形式

(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在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应急局板块)。

(二)需要向下属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需要向本局内部公开的。由局办公室采取内部计算机联网、召开会议、内部通报等形式公开。

四、公开计划

(一)涉及领导简介、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办公地点、规范性文件、工作信息、通知、公告、人事任免等,采取适时公开。

(二)工作计划和总结,在3月和12月底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开要求

(一)公开前,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后,再进行公开。

(二)公开后,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用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三)每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束后,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公开的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