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赫章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8-14 12:12 字体:[]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二、主动公开内容

主要包括:

1.本部门单位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等信息;;

2.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

4.本部门机构概况(单位职能、内设机构名称、职能等);

5.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

6.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7.本部门权责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8.本部门业务相关的通知、公告等;

9.本部门的工作动态(简报);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的形式

(一)设立政务公开栏、在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应急局板块)。

(二)需要向下属单位或个人公开的。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需要向本局内部公开的。由局办公室采取内部计算机联网、召开会议、内部通报等形式公开。

四、公开计划

(一)涉及领导简介、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办公地点、规范性文件、工作信息、通知、公告、人事任免等,采取适时公开。

(二)工作计划和总结,在3月和12月底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开要求

(一)公开前,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后,再进行公开。

(二)公开后,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用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三)每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结束后,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公开的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赫章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推进透明政府建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

二、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赫章县会展中心主楼三楼;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857-3221699。

三、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向赫章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赫章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hezhang.gov.cn/zwgk/ysqgk/bgxz/)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办公室)代为填写。赫章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中填写申请公开内容。

(2)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依申请公开中下载《申请表》,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赫章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信息公开邮箱:hzajbgs3221699@163.com。

(3)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表》邮寄至受理机构。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赫章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四)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五)费用

申请费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申诉。

(一)赫章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3222205

通讯地址:赫章县双河街道小康一路1005号 五楼综合股

邮政编码:553200

投诉邮箱:hzdzzwzx@126.com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赫章县司法局(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置在县司法局)

通讯地址:赫章县七家湾街道七里店社区

联系电话:0857-3222205

邮政编码:5532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赫章县人民法院行政庭

通讯地址:赫章县汉阳街道

联系电话:0857-3222292

邮政编码:55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