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水务局推行取水许可证“无忧延续”促进水资源合规有序利用

赫章县水务局推行取水许可证“无忧延续”促进水资源合规有序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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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为进一步提升取水许可审批服务水平,赫章县水务局聚焦证照到期办理关键环节,推行取水许可证“无忧延续”,促进水资源合规有序利用。

一是提前提醒指导。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主动提醒取用水户提交延续申请,指导取用水户填写延续取水申请书,收集整理近5年取用水台账,准备计量设施检验报告等,避免因材料缺失延误办理。二是精准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请的基本信息变更情况、近五年的取水量真实性、水表质检报告是否到期等,结合取水实际情况科学核定取水批准量。三是及时开展评估。现场查看取水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以及主要生产用水技术、工艺、设备是否有变化,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工程、取水用途是否发生变化,取用水监测计量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取用水行为,确保项目取水符合延续条件。四是提高办件效率。政务系统受理延续申请后,及时审核资料并规范办理取水许可延续,下达取水许可延续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颁发取水许可证,为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提供取水要素保障。

    通过推行取水许可证“无忧延续”,有效避免了取用水户忘记申请导致许可过期的情况。2025年度我县临期的32个取水许可证已全部完成延续,实现到期证照“零遗漏、零延误”,为各行取用水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提供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