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审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赫章县审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10 14:26 字体:[]

赫章县审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0年来,在赫章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赫章县审计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创新审计工作方法,有效发挥审计机关的“免疫系统”功能,全力服务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审计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年完成的审计项目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确保了依法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能

2020年,我局按照年度审计计划,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82个,其中:计划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73个;计划内项目完成财政审计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2、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项目2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财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1个。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429944,违规金额925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8091万元,投资审计审减金额3371.77万元,为财政节约资金。对审计查出的违规、不规范金额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
 1.财政审计。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维护国家财政资金安全为目标,完成了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赫章县地方金库2019年度办理本级预算资金的收纳、划分和拨付及预算收入退库情况,完成赫章县财政局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赫章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首次采用大数据分析方式,对全县71个一级预算单位实现了全覆盖审计。审计中,分别从决算草案编制、预算分配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等角度揭示存在问题,促进预算法贯彻落实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高。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3526元。

2.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一是加强了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在审计力量严重不足情况下,通过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完成73个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送审金额达36461.47万元,审减金额3266.77万元,审减率达8.9%;完成2个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审减105万元。同时关注项目基本程序、质量安全、工程变更等重点环节,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二是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2019〕95 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推动纠正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以审代结”做法,全面推动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工作,防范和规避审计风险。

3.经济责任审计。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管理、内部监管、机构编制,以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完成1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情况审计。

4.赫章县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计。由审计局牵头,聘请5家中介公司对赫章县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城关、白果、大营3个安置点)进行竣工结算审计,送审金额26亿元。

5.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及各单位工作情况。2020年以来,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抽派人员参与上级审计机关交叉审计。一是抽调人员参与审计厅组织的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和2019年扶贫资金审计项目。二是抽调人员参加市审计局组织的2020年6个市级极贫脱贫攻坚资金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项目。三是抽调人员参加财政局组织的全县财务大检查。四是派人参加县委巡察工作。

6.审计整改情况。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促进审计质量提升,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力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今年来,我单位成立了审计整改小组,明确专人对2016来以来审计机关查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2016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351个,目前已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276个,还在整改中的问题75个。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要求,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无自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2.制定完善业务管理制度。注重从源头上把好制度建设关口,出台了《赫章县审计局2020年职工考核办法》,加强审计项目进度管控,推进绩效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1.加强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防范风险,做到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对外合同的签订、重大执法决定,全部通过审理部门、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

2.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财务开支和重大事项都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各项决策反映民意、依法制定、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所有审计项目均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由局长主持,项目实施股室、复核部门、审理人员、审计组组长及主审参加,共同研究审定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和我局公示公开栏,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流程图、监督途径、执法所用文书、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等基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方案》《赫章县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制度》《赫章县审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资料管理制度》,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记录作出具体明确规定,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3.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进一步明确股室复核、法制审理的质量控制责任,加强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证据获取、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现场管控等重点环节审核,切实保证依法审计。

(五)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制定了《审计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赫章县审计局学法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局领导班子、各股室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推进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把法律知识培训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把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民法典》等纳入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审计局理论学习计划中,指导审计机关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各项工作,始终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并积极参与司法部门组织的法宣在线学习,并参加考试,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2.积极参加上级审计机关开展法律培训。2020年我单位共参加了2次上级审计系统组织举办的法治专题讲座,通过专题讲座,使审计干部充分认识到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标志性成果,是坚持人民至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制度保障,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提高法治思维,树立依法审计理念,更好地把民法典与审计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升依法从审的能力与水平。

(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研究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明确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职责,形成从领导到审计业务人员层层负责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要决策部署。

2.积极开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各业务股室利用审计见面会、审计实施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律法规,营造良好审计执法环境;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法治宣传,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媒体报送信息,宣传审计法治建设;加强审计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财经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运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法治宣传主题活动,让我单位审计干部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审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职责。作为审计人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再学习再巩固,全面提高日常工作中的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从总体情况看,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当前工作中还存在着问题与不足: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学习积极性不强。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审计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的创新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还有些单一。主要依靠传统方式,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方式,加大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推行普法绩效考核机制,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紧迫感、使命感,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形成习惯。

(二)继续完善法治建设,促进审计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自身配套制度建设和审计系统法制监督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加强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主动服务,始终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厘清权力边界,规范业务程序,继续落实审计执法岗位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审计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