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赫章县知识产权局)
简 称:赫章县市场监管局
地 址(通讯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双河街道九零路
邮 编:553100
电 话:0857-3222844
邮 箱:hd844@126.com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 位 负 责 人:张清维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全系统文电、信息、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督导和统计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等工作。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承担全局经费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装备、罚没物资的管理和罚没款项的收缴以及人员工资发放相关工作。
负 责 人:余泽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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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工作。
负 责 人:盛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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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法规宣传股。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政策措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信访、维稳、综治、禁毒工作。
负 责 人:白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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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法稽查股。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负 责 人:许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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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场主体发展服务股。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及应用工作;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应用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按规定承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登记注册及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组织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计划等;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微型企业名录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并对扶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承担为微型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等服务;承办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开展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 责 人: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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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消费环境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规范消费环境和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协调消费环境和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并督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负 责 人:肖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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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承办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拟订本级重点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上级风险监控(监测)后续处置工作,承担和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
负 责 人:汤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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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股。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和措施;指导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的执行,依法指导查处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承担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科技发展、技术机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县级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统筹全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及安全工作。
负 责 人:曹玙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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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监督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属于特种设备的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组织协调相关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负 责 人: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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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综合形势,拟订贯彻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拟订贯彻食品生产领域监督管理和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拟订贯彻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流通企业监督检查;承担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食盐安全专项整治,指导监督食盐安全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发布;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酒类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查处酒类市场各种制假售假违法、侵权行为。组织协调食品生产领域、食品流通领域、酒类相关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负 责 人:殷双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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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按规定承担药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督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经授权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组织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生产环节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生产环节不良反映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生产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化妆品、保健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承担分类监管制度实施工作,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按规定承担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保健品流通环节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保健品流通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流通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化妆品、保健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医疗器械备案、生产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经营现场检查;组织实施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按规定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医疗器械监管环节相关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负 责 人:陈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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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安全协调与应急管理股 。承办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公布制度。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负 责 人:张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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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股。拟订贯彻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传销行为和直销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协调不正当竞争、传销、直销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办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定授权指导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负 责 人: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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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计量标准化认证股。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授权依法组织拟订县级地方标准,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相关工作;承担标准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全县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落实国家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负 责 人: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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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餐饮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指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餐饮服务领域相关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负 责 人: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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