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赫章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严厉查处了一批市场主体向未成年人售酒,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现将第一期公布如下。
案例一:赫章夜郎好声音向未成年人售酒案
2024年12月31日,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文旅、公安、辖区街道等部门对赫章夜郎好声音进行检查。检查时,执法人员在其经营场所805号房内发现陆某某等5名未成年人正在饮酒,该KTV涉嫌向未成年人售酒。经调查核实:2024年12月31日,未成年人陆某某通过微信向赫章夜郎好声音的员工预订包间,并扫码支付了套餐费,购买了“原浆啤酒套餐”,由于工作人员未认真核实陆某某等人的身份信息,就向陆某某等未成年人销售酒。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赫章金樽汇会所向未成年人售酒案
2025年3月13日晚,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文旅等部门依法对赫章金樽会所进行检查,发现其802包房内有疑似未成年人饮酒的情况,该会所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经调查核实:未成年人雷某向该会所订购包间,该会所未核实雷某身份信息,就向其售卖酒水,并由雷某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支付酒水等套餐费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赫章东路休闲吧向未成年人
售酒案
2025年3月28日,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公安部门推送的线索,王某、王某、宋某、杨某某、徐某、邓某某等人属于未成年人,在位于赫章县双河街道夜郎广场三排的赫章东路休闲吧内喝酒,发生聚众斗殴案。我局执法人员对赫章东路休闲吧向未成年人售酒线索进行核查。经调查核实:2025年3月13日,该休闲吧内的工作人员在未核实消费者年龄的情况下,于当日共向未成年人王某售酒4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构成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事关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未成年人饮酒,不但损害其身心健康,还可能诱发违法犯罪行为,上述3起案例中市场主体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没有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保护责任,终究受到法律的制裁。
警示提醒: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切莫再因疏忽大意、蝇头小利触碰未成年人保护红线。我们将一如既往,依法履职尽责,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酒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广大人民群众发现市场主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0857-3222844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