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面向社会募集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就业见习是组织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3-12个月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就业见习工作,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9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补贴项目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36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就业政策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23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募集就业见习岗位,公告如下:
一、募集范围
赫章县范围内能够提供合适的见习岗位和条件,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
二、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1.赫章县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合法经营、用工合法合规、管理规范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
2.社会信誉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官网等公共信息平台查询近2年内无未处理的失信和违法违规记录。
3.能够稳定提供一定数量符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知识结构和技能特点的岗位。
4.建立带教制度,有负责见习人员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辅导人员。
5.有规范的见习场所和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设备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且保险期覆盖见习协议期。
(二)见习对象范围
见习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见习人员和用人单位签订见习协议。
三、募集时间
2026年3月26日-2026年10月31日
四、见习待遇
五、见习补贴
(一)基本生活补助费
满一个月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1890*60%=1134)补贴,不满一个月的按天数补贴;
(二)保险费用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
(三)留用补贴
对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对见习期的基本生活补助进行补贴;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该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见习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原则上实施“1+1”申领模式,见习单位可通过“贵州公共招聘网”的“服务专区”,按月申请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补贴费在首次申请基本生活补助费时一并申请。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在1个考核期内见习全部结束后集中一次性发放差额补贴。
六、见习规模比例
企业、社会组织等见习单位当期见习补贴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同期职工总人数的30%;机关、事业单位当期见习补贴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同期职工总人数的20%。本单位同期职工总人数是指通过“贵州公共招聘网”的“服务专区”发布见习岗位时单位职工总人数。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总人数为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总人数包括在职在编职工和临聘人员,但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企业的职工总人数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人数。
七、申报材料
赫章县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
八、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就业服务中心(会展中心主楼五楼5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jyb281@126.com。
联系人:项丽红 15985442665
徐 丽 15085778595
附件:赫章县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计划表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赫章县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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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见习岗位名称 |
招募见习人员个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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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目前共有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人,其中在职在编 人,临聘人员(不含公益性岗位) 人,计划招募 人。
本企业目前共有职工 人,(其中缴纳社会保险 人,签订劳动合同 人),计划招募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