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简称:赫章县人社局
单位地址(通讯地址):赫章县会展中心主楼7楼
邮 编:553200
电 话:0857-322294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袁泽泓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检查、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地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编制工作;编制本部门的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负 责 人:韩威
电 话:0857-322294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工资福利与退休股。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制度;协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等级)考评呈报工作。
负 责 人:赵玉
电 话:0857-323091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考试录用调配安置股。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和聘用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事宜;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负 责 人:韩华
电 话:0857-323288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考核奖惩任免专技管理股。贯彻执行公务员考核任免奖惩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工勤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负责推荐到地区以上表彰奖励人选的初步审核工作;承办公务员表彰奖励事宜,参与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惩戒的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全县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全县行政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职数审核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职务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负责公务员申诉控告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措施;承担初级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审批检查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承担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有关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赫章(回赫章)工作或定居的措施;牵头负责来赫章工作的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我县专家出国境考察培训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省、地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刘琼
电 话:0857-323111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就业服务中心。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我县的实施办法;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措施;承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赫章就业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有关农民工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负 责 人:邓洪勇
电 话:0857-322228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职业能力培训与劳动关系管理股。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办法;拟订全县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农村实用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和技能人才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师资库和组织各类培训教材;承办有关培训机构的资格论证、评估和报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和集体合同审查;指导和监督县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方面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符合安置政策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负 责 人:刘升丽
电 话:0857-312791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档案管理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央、省、地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副科级以下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责参公单位副科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县企业单位职工的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负责保管干部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定期向档案局(馆)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负 责 人:袁云周
电 话:0857-322294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养老失业保险股。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贯彻执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执行农村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县补充办法、措施;拟订全县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指导经办机构的工作;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执行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全直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审批全县企业职工提前退休。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县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经办机构的工作;建立县内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县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有关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失业人员的有关待遇政策。
(九)工伤保险股。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行业类别、行业内费率档次和缴费率的确定;拟订全县工伤保险措施办法、规划和标准;完善全县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措施;贯彻执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订全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经办机构的工作;对全县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进行认定。
负 责 人:闵诗文
电 话:0857-322617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县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协调查处县内重大案件;承担全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 责 人:韩梅
电 话:0857-3127917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调解仲裁管理股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负责全县有关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并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及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 责 人:石建
电 话:0857-322228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