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应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大众创业,带动充分就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拟定有关措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社会成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拟定有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拟订有关的补充措施;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相关调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法律、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赫章县会展中心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袁泽泓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00-17:30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57-3222947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857-3224526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857-3222283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7-3222281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857-3232718
赫章县社会事业保险局联系电话:0857-3231194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调配安置股联系电话:0857-3232881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任免专技管理股联系电话:0857-3231115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股联系电话:0857-322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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