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各社会团体、涉及群众:
为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拟写了《赫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请大家于2025年5月25日前意见或建议反馈至赫章县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廖坤
联系电话:13984706959
邮箱:445799616@qq.com
赫章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6日
赫章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24〕147号)、《省档案局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黔档函〔2024〕14号)、《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档案局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23〕29号)、《省农委 省档案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农发〔2016〕8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地移交进馆,实现档案安全的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工作目标
对照“一户一档”资料,完成县、乡、村三级承包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验收、移交等工作,确保在2025年底完成承包地确权档案向县级档案馆移交的任务,实现档案资料完整齐全,整理规范符合国家标准,数字化精准清晰,检索便捷高效,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提供坚实的信息保障,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三、工作范围
(一)纠错改错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村(社区)对土地确权“一户一档”资料进行逐户核对,对发现错确、漏确、纠纷解决后未确权等问题填写《赫章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问题排查情况表(明细)》及时上报给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接各土地确权中标单位(以下称土地确权公司)全力配合乡镇(街道)对土地确权中存在错确、漏确的问题进行纠错改错。
(二)档案管理归档审查。各乡镇(街道)完成纠错改错后,及时督促各土地确权公司完善土地确权“一户一档”工作,并对“一户一档”资料进行审查归档。土地确权“一户一档”资料主要包括:封面、卷内目录、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地块示意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公示无异议声明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二轮土地承包证或土地承包登记表(二轮台账)、承包方家庭代表委托协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户主无异议申明书、承包方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分户协议书等。审查内容包括:一是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完成页码编制,不得有缺项(分户协议书除外)。二是封面、封底用牛皮纸,封面右上角有卷宗号、分类代码、乡镇(街道)序号、村(社区)序号、案卷序号,封底“卷内备考表”填写规范,本卷共*件*页,立卷人、检查人有签字,有日期。三是卷内目录包括: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文件标题、日期、页码、备注)。四是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地块与证书一致,承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完成签字,日期用中性笔填写。五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户内人员全部登记完成,登记地块数,面积与承包合同一致。六是承包地块示意图。有承包地块示意图,且图纸要清晰。七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要填写记事人、承包方(代表)、审核人签字(承包方代表为户主签字,公示结果审核人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签字或盖章),公示结果意见盖“无异议”章,公示结果审核意见盖“合格”章和村(居)民委员会公章,日期用中性笔签写。八是承包方调查表。表内家庭成员是否全部列入,调查记事人员签字,经审核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签字或盖章,盖村(居)民委员会公章;九是承包地块调查表。地块是否全部登记,毗邻地块指界人、本地块指界人签字,调查人员签字,审核意见栏经审核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签字,盖“合格”章,盖村(居)民委员会公章;十是公示无异议声明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承包方家庭代表委托协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户主无异议申明书。声明人或申请人处需签字捺印,日期按时间要求用中性笔填写;十一是二轮土地承包证或土地承包登记表(二轮台账)。复印件,分户或原户主去世的用原户主第二轮土地延包证或土地承包登记表,并注明与原户主关系,无第二轮土地延包证或土地承包登记表由村(居)民委员会写清楚情况说明装档;十二是承包方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含家庭全部成员户口簿复印件;十三是分户协议书。二轮承包分户的原则上要签订分户协议书,所分户户主完成签字按手印。
以上“一户一档”资料截止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且无修改的,不再修改资料日期,若2018年12月底以后有修改的,按修改后的日期签字、盖章。2018年12月底前未完成资料收集、整理、改错等情况的,完成后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并协助土地确权公司完善相关资料。
(三)档案整理验收移交。一是各乡镇(街道)完成土地确权纠错改错后,由各土地确权公司将档案资料移交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完成全面验收后,申请县级抽查验收。二是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对各乡镇(街道)土地确权档案资料进行抽查验收,每个乡镇(街道)按15%的比例抽查村(社区),比例不足2个村(社区)的至少抽2个村(社区),抽查验收结果作为县级验收合格依据,按县级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尾款。三是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档案馆、县自然资源局配合,指导好各乡镇(街道)土地确权档案的移交工作。各乡镇(街道)对土地确权档案资料专门存放保管室,明确专人保管,注意防潮、防鼠、防火等工作,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电子化扫描后与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县档案馆。
四、部门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一是指导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统筹规划与政策执行,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档案管理细则与操作指南,确保档案工作与确权登记各环节紧密衔接。二是成立工作组分片区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档案资料进行抽查审核,重点检查农户身份信息、土地承包合同条款、地块登记准确性等核心内容,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督导整改。三是协调解决档案移交过程中的跨部门问题,与县档案馆、县自然资源局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保障工作流程顺畅。
县档案馆:一是依据国家档案管理法规与标准,对各乡镇(街道)档案整理工作包含档案目录编制、装订顺序、图像质量优化等方面给予指导,确保档案符合长期保存与高效利用的要求。二是严格按照进馆程序接收档案工作,对纸质档案进行逐一验收,包括数量清点、内容完整性检查、数据准确性校验等环节,对合格档案办理入库手续并纳入规范化管理体系。
县自然资源局:一是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地理信息数据等基础资料,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地块边界确定、面积量算等工作提供数据参考与技术支撑,确保土地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二是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处理涉及土地权属争议的疑难问题,依据土地登记历史资料、自然资源调查成果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保障确权登记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参与对土地相关信息的审核工作,重点核对土地用途、土地属性、空间位置等信息与自然资源管理数据的一致性,对发现的差异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落实。
乡镇(街道):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本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收集工作,确保各类文件材料应收尽收,包括农户申请资料、调查摸底表、公示材料、审核签批文件等。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档案整理工作,严格遵循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装盒,制作详细的档案目录与备考表,同时推进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保证档案整理质量。三是对整理完成的档案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以及数字化图像的清晰度、完整性等指标,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确保档案符合移交进馆条件。四是指导各村(社区)档案收集工作,重点收集本村涉及土地承包的会议记录、公示公告张贴照片、村民签字确认表等原始资料,并做好资料的初步整理与保管工作,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损坏。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6月底前)。一是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档案馆、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开展档案移交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移交流程和标准要求。二是由各乡镇(街道)对拟移交的档案进行全面清查,核对档案数量、内容和质量。
(二)整理阶段(2025年8月底前)。一是由各乡镇(街道)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二是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缺失或错误的档案责令确权公司参与进行补充和修正,确保档案达到移交标准。
(三)移交阶段(2025年10月底前)。一是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档案馆、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配合,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按照移交清单,将档案逐一核对,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按相关手续移交给县档案馆。二是由县档案馆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等部门配合,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电子化扫描后与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县档案馆。
(四)总结阶段(2025年12底前)。一是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进行核查,确保档案符合进馆要求。二是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移交单位,进行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的工作,特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工作专班,移交工作结束,工作专班自动撤除。组成人员如下:
班 长:张 俊 县委副书记
蒋本旺 县政府副县长
付庆梅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正厅 县委办主任、县档案局局长
关 榆 县政府办主任
田石华 县委办副主任
黄纯武 县政府办副主任
肖开贤 县档案馆馆长
来胜旭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德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德琦 县档案馆四级主任科员
何远志 县委办档案管理室主任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来胜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定期召开推进会处理工作专班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经费保障。根据全县档案数量、数字化工作的难易程度,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三)人员保障。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抓,明确1名分管领导牵头,明确2名熟悉本地土地承包情况、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档案移交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档案馆、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部门抽派业务骨干组建工作指导组,分片区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现场培训与业务指导,确保各乡镇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档案整理与移交技能。
(四)强化调度。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行调度,对不按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