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保障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合法享受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安全、高效落地,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70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油作物产能提升)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6〕14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全县拥有农村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标准。2026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下简称“耕补”)资金为7574万元,省级资金106万元,共计7680万元,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补贴面积1425926.98亩测算补贴标准,本次补贴标准为53.86元/亩。
(三)补贴依据。以2025年12月完成纠错整改后的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面积为基础,根据县林业局及相关部门提供的退耕还林、国储林等核减数据,扣除不予补贴面积后,以最终核定面积作为补贴申报、造册、发放的依据。对未确权登记(漏确权)的承包耕地(不含自留地、饲料地),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的,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以下情形不予补贴:
1.已确权登记地块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如:蔬菜大棚、畜牧养殖场圈舍、鱼塘等)、非农业征(占)用(公益事业等)及其他改变耕地用途(如:山塘水库建设、防洪设施、公路建设、新能源项目建设、农村宅基地等)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2. 农村土地确权后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农户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
3. 农村土地确权后享受退耕还林、国储林等补贴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
4. 开展耕种情况核实时,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2026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5. 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未达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由乡镇(街道)统计造册行文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再报县人民政府行文认定);
6. 违反耕地保护规定的其他情形耕地(如耕地“非粮化”、耕地内堆放杂物、停车、弃土等未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
(四)补贴方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到户资金,统一通过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发放。2026年补贴资金全部通过农户“社会保障卡”账户发放,农户需提前开通社保卡金融属性功能,发放期间不得随意更换、注销该社保卡。
二、发放步骤
(一)补贴面积核准及公示(2026年2月至3月)。一是村级核实公示。村(社区)对基础数据进行逐户核实,填写《赫章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2),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漏确权且实际种植粮食作物的承包耕地,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测或GPS测量,经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一并公示。二是乡镇复核公示。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复核汇总,形成《赫章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表》(附件1),在乡镇(街道)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三是资料上报存档。乡镇(街道)公示无误后,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及乡村两级公示现场图片(电子版)报县农业农村局存档。四是大额面积认定。核减后补贴面积≥50亩的农户,由所在乡镇(街道)出具面积认定证明(分管领导、经办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与上述资料一并上报。五是系统录入测算。按照53.86元/亩标准测算到户补贴资金,将相关信息录入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造册录入模板》(附件3)。
(二)补贴资金审核及兑付(2026年4月至6月)。经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县财政局审核后,通过贵州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统发监管系统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至农户社保卡账户,确保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发放工作。
(三)查缺补漏整改阶段(2026年7月至9月)。全县开展补贴发放工作“回头看”,全面排查漏发、错发、少发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完成查缺补漏和整改销号,确保补贴资金应补尽补、足额到户。
三、部门职责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数据管理及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规范补贴工作流程,推送补贴清册;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开展补贴面积核实、资金兑付、监督检查;负责补贴数据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县财政局提供发放花名册;开展补贴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总结,组织乡镇(街道)相关操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二)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统筹管理、拨付及使用监督检查,同步开展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绩效考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三)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全县退耕还林、国储林及林业领域其他不予补贴地块的基础数据,配合做好补贴面积核减工作。
(四)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设施农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已颁林权证的退耕还林地、违反耕地保护规定耕地、占补平衡中未达耕种条件耕地等基础数据,精准支撑补贴面积核减工作。
(五)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补贴政策宣传、解读;组织村(社区)开展补贴面积核实、公示、造册、系统录入等工作;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生态移民农户的补贴,由其承包耕地所在村(社区)负责核实、公示、造册、录入,纳入本村(社区)补贴范围统一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做好答疑解惑。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补贴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同步设立工作咨询平台和举报电话,及时回应农户咨询,妥善处理农户诉求。
(二)严格公示程序,强化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张榜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更正并重新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加强全过程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核减面积、弄虚作假、工作进度滞后、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保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三)压实工作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要落实“谁登记收集、谁负责”原则,做到数据资料一次性收集、准确上报,严禁漏统、漏报;对易地扶贫搬迁、水库生态移民等特殊农户,逐户核实补贴信息,确保应补尽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加强资金拨付监管和复核,严禁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抵扣税费、债务。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干部业务培训,严格核实农户信息,杜绝重复登记、重复发放;对违规发放的资金,由乡镇(街道)牵头、村(社区)配合限期追回。对出现死亡人员发放、虚报冒领、未按规定核减不予补贴面积等情形的,须在1个月内将违规资金追缴入库;逾期未追缴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程序移交县纪委县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赫章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乡镇(街道)汇总表
2.赫章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明细表
3.最新耕地补贴发放模板(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