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

赫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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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赫章县城镇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文员,协助处理农业农村事务性材料整理、文书归档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符合《毕节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持《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人员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人员:

1.“4050”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指有劳动能力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登记失业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指被国家依法征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农民。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④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人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在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时,其失业登记需处于有效状态,且登记失业期间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无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记录。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会使用基本的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基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的大中专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等人员。

7.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部。

8.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时间202594日—95早上0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赫章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317办公室)

方式:现场登记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1.赫章县农业农村局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3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3张;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二)资格审查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考核及聘用

时间202598早上09:00开始

地点: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方式结构化面试+计算机实操测试

聘用按考核成绩综合考核录用,按程序办理入职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工资标准:按赫章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标准:1890/月),缴纳社会保险

合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考核管理:由办公室进行日常管理,按月考核,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五、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0857-3222145

县人社局0857-3127862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赫章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赫章县农业农村局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1).doc

         赫章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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