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赫章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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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民政局


    部门名称:赫章县民政局

    地    址(通讯地址):贵州省赫章县双河街道狮子社区王家院组民政局大院

    邮    编:553200

    电    话:0857-322279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殷润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研究、分析全县民政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民政工作的群体性事件;承办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承担全县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局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送备案工作;承担民政理论研究和民政宣传工作;负责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郎学平

    办公电话:0857-3222790


   (二规划财务股。负责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与县级民政事业建设项目论证、评审和监管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承担县级民政经费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民政统计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对各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财务监督;管理机关国有资产。

    负责人:刘云

    办公电话:0857-3222790


   (三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负责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干部培训工作。指导乡、村两级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贯彻执行行政区划、地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办理村级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的初审、申报工作;承担全县村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的初审、申报工作;配合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办理全县著名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

   负责人:陈杰

    办公电话:0857-3225002


    (四社会事务和民间组织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的政策、规章和办法;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规划;管理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并承担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港、澳、台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初审、申报工作。负责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措施;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参与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执行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的政策、规章;负责殡葬改革工作、外资建设殡仪服务设施和经营性公墓的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殡葬事业单位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生活无着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跨县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救助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收养登记工作,承办涉港、澳、台收养登记相关事项。拟定全县儿童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订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政策措施。拟定全县社会救助体系规划,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城市低收入核定和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全县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政策的拟定。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承担县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及县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涉外活动实行报告和备案管理。

    负责人:张恒

    办公电话:0857-3224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