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民政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赫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赫人社字〔2025〕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为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55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的大中专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等人员。
7.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部。
8.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5月20日,具体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赫章县民政局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现场领取填写);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3张;
5.报考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
由赫章县民政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
(三)录用程序
1.面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拟招聘岗位工作的适应能力情况。面试时间以本单位通知为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3名,聘用人员按照《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赫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赫人社字〔2020〕52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体检: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3.政审:拟聘用人员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公示: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就业困难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聘用人员按照《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赫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赫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赫人社字〔2025〕5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5.其他:优先聘任符合条件的具有孤残儿童护理员登记证书、持有C2以上驾驶证人员、退役军人。
(四)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人员空缺或本单位由于新增用人需求急需及时补充人员的,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向面试前三名后面的人员依次进行递补,经体检、政审、考核、公示后录用。
三、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照《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规定进行兑现。
(一)岗位补贴。每月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计算给予缴纳社会保险。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人:邓丽 15902597662 陈朝军 13628572067
赫章县民政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