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赫章县教育科技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赫章县教育科技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赫章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一、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县教育科技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县教育科技局、教育科技局各股室(中心)、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全县各中小学校(园)。县教育科技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县教育系统的政府信息。主要公开以下信息:
1.县教育科技局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县教育系统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县教育科技局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县教育系统会议简报;
6.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7.县教育科技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通过赫章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hezhang.gov.cn,联系电话:0857-3222205)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部门网站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县级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县教育科技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县教育科技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电话:0857-3222269
通信地址:赫章县双河街道和平路23号 二楼办公室2
邮政编码:553200
电子邮箱:jyj269@126.com(来件请注明内容)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2.申请方式
向赫章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赫章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教育科技局处领取,也可以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hezhang.gov.cn/zwgk/ysqgk/bgxz/)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栏目中找到教育科技局栏目,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中填写申请公开内容。
(2)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依申请公开中下载《申请表》,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赫章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信息公开邮箱:jyj269@126.com。
(3)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表》邮寄至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赫章县教育科技局二楼办公室2,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赫章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2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答复时限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6.费用
申请费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赫章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赫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3222205
通讯地址:赫章县双河街道小康一路1005号 五楼综合股
邮政编码:553200
投诉邮箱:hzdzzwzx@126.com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赫章县司法局(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置在县司法局)
通讯地址:赫章县七家湾街道七里店社区
联系电话:0857-3222205
邮政编码:5532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赫章县人民法院行政庭
通讯地址:赫章县汉阳街道
联系电话:0857-3222292
邮政编码:55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