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教育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赫章县教育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8-11 10:13 字体:[]

为确保我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我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一、信息采集

(一)发布、转载新闻信息应当依据国家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上网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门户网站的信息来源必须确保来自合法的、正规的渠道。
    (三)信息采集、报送、信息发布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信息审核

(一)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对报送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安全。
    (二)网站发布信息应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审核程序:

1.重要活动、重大政策、政策解读、领导讲话等,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批发布确定的公开文件,在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在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发布,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造册登记

2.在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由本单位办公室或相关股室审核把关,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发布,并做好信息发布审批合账;
    3.从其他媒体、组织转载的信息,由网站管理人员审核把关,经门户网站分管领导审批发布。
    (三)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1.是否涉及秘密
    2.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4.是否有利于我单位的宣传和发展

5.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6.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7.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三、信息发布

(一)发布信息要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发布,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二)单位业务人员要根据责任分工负责维护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和本单位信息公开平台,相关信息按审核程序审批通过后自行发布。
    四、信息管理
    (一)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应建立规范的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和信息管理文档,并指定专人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二)建立信息资源库,充分发挥信息的效用,为领导决策、公众办事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三)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规范、安全,并要按照规定工作程序,及时做好政民互动,认真办理网上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网站安全
    (一)网站信息管理维护人员应增强密码保护意识,做好网站维护终端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及时更新杀毒软件的病毒库,妥善保管分配的管理密码,做到专人专用,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互联网上泄露管理密码。若密码忘记或需变更,应及时与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联系。

(二)网站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