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教育局关于《赫章县优化调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建议的函

赫章县教育局关于《赫章县优化调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建议的函

发布时间: 字体:

社会各界:

根据《贵州省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进程实施方案》《毕节市人民政府督导室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县教育局代政府起草了《赫章县优化调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现发给广大群众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6年2月12日。若有建议或意见的,请于2026年2月12日前反馈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教育股。

联系人:周敏,电话:0857-3231302;邮箱:hz3231302@163.com。

赫章县教育局

2026年1月13日


赫章县优化调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贵州省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进程实施方案》《毕节市人民政府督导室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要求,我县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找出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等指标与标准的差距,对原实施方案优化调整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巩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为核心,以资源均衡配置、质量稳步提升为重点,通过实施基础设施提质、师资队伍建强、教学管理优化三大工程,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健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确保全县16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157所、民办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9年通过省级督导评估,2030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二、年度推进计划

到2030年,全县所有学校达标,共计163所(小学114所,教学点10个,初级中学28所,完全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4所,十二年一贯制3所,特教学校1所)。2025年15所(初中3所、小学11所、教学点1个);2026年37所(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1所、小学24所、教学点5个);2027年46所(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1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小学33所、教学点4个);2028年40所(初中7所、九年一贯制1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小学31所);2029年25所(初中4所、九年一贯制1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完全中学3所、小学15所、特校学校1所)。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筑牢办学条件均衡基础

1.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根据城镇化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合理规划并保障足够的学校建设用地,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学校规定,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确保到2029年,每一所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2.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抓好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配置;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科学合理,规模适中并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确保到2029年,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3.强化信息化建设及设备保障。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优化信息化条件保障。加强数字校园建设,有效应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通过数字化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的效率和质量,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信息化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到2029年,宽带网络校校通,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4.强化教育经费保障。保障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落实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的政策;保障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7000元;保障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5.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完善学校门前两侧道路设置限速和警示标志;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施划减速带、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加强专用校车标准化建设,消除学生交通隐患。持续深入推进学校“三防”建设。专职保安配备率达100%;学校100%全封闭管理;视频监控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一键式报警器接入率达100%;在学生上放学时段。严格做好护学岗工作,公安机关开展巡逻巡查,全县护学岗设置达100%。(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公路养护段)

(二)聚焦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教学均衡发展

1.强化德育铸魂育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形成育人合力。具有符合学校实际的“一训三风”,打造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相匹配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创建富有特色的班级育人文化。(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2.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坚持“五育并举”,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用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红色资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规范教学行为和教学秩序,规范使用教材。强化实践育人,有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推动实现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育人目标。“双减”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按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规范作业管理,按规定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考试管理,严控考试次数,规范命题管理,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校外培训机构长效治理机制健全,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和锻炼,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把体育摆到学校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开齐上好体育健康课程。(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3.实现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定并完善学校章程。章程内容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就近入学、免试入学制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每所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不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严格控制学校班额,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4.深化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义务教育学校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师生道德水平、课程开设完整性和课程改革覆盖面等指标进行科学评估。到2030年,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学科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教育质量综合系数高于0.5,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校际差异系数低于0.15,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学生身心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5.加强特殊群体保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关爱体系。切实落实“两纳入、两为主”的原则,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贫困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帮扶相关政策,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5%以上。(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残联)

6.规范民办学校发展。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审批新设置的民办中小学;要促使现存尚未达到设置标准的民办学校达标,逐步淘汰超过整改期限仍达不到设置标准的民办学校,促进民办中小学规范特色发展。县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符合国家规定。(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民政局)

(三)建强师资队伍,夯实师资水平均衡保障

1.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重点引进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和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确保师生比达到小学1:19、初中1:13.5。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到2029年,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均达到规定标准;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到4.2人、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健全教师交流机制。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城乡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教师双向交流轮岗制度。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占比不低于20%。(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3.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落实教师每年90学时培训制度,重点开展课程标准、信息技术应用、薄弱学科教师能力提升等专项培训,提升教师育人能力。搭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等成长平台,培育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名校长、名师和骨干教师。到2029年,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4.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教育行风和师德师风整治工作,严禁在职教师校内外有偿授课、乱发资料,严禁学校开设重点班、违规补课,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每年组织开展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两委员一代表”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评议活动。严厉打击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5.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切实落实教师津补贴待遇。建立教师、学生激励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赫章县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机制,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教育局负责部署、落实和协调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有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程。

(二)强化部门协作。县教育局负责组织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规划,牵头组织实施,确保全县中小学校布局规划科学合理,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经费的落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负责将中小学校建设纳入乡镇(街道)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保障学校建设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步发展。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教师核编定岗工作,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中落实国土空间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及教育发展规划的用地布局,做好教育设施用地保障工作。

(三)严格督查落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事项、建设项目情况、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定期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