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男子充当“工具人”被刑拘!

出借银行卡,男子充当“工具人”被刑拘!

发布时间: 2025-06-06 09:23 字体:[]

  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李敏)只需要“出售”或“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甚至是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给他人转账,让资金在账户“走个流程”分分钟就可以“日赚斗金”,走上赚钱的“捷径”,这样的“馅饼”是不是让人很心动?如果有人向你介绍这样的赚钱方法,请果断说不!

  近日,赫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县局反诈专班推送线索:辖区居民李某玥涉嫌“两卡”犯罪。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进行核实。5月28日,在反诈专班的指导下,李某玥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发现:2025年5月3日,李某玥无意中听到别人聊天,称找银行卡帮别人收钱可以赚钱,李某玥便主动询问对方是否可以带着自己一起做。对方答应后,李某玥明知是使用银行卡进行诈骗,仍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使用,第一次获取“报酬”3000元。5月9日,李某玥再次收到对方转入的“报酬”1100元。5月10日,李某玥银行账户转入广东省高州市的李先生被诈骗资金30000元。到案后,李某玥如实陈述了明知他人进行电信诈骗活动仍向对方提供本人银行卡,并从中非法获利4100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李某玥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一审:孙延

  二审:张杨

  三审:马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