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发展和改革局政民互动制度

赫章县发展和改革局政民互动制度

发布时间: 2021-11-25 11:59 字体:[]

赫章县发展和改革局政民互动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规范群众留言的处理方式和流程,建立健全政民互动长效工作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民互动是指县发展改革局对通过各种交流平台收集的群众留言进行调查处理并予以回复的过程。主要平台有政府门户网站、政府12345服务热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

第三条 政民互动应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办理、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务求实效” 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分派县发展改革局各类渠道留言办理工作。各股室具体负责对转来群众留言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第五条 局办公室应当对收到的群众留言进行分类处理。收到的一般性的评论和政策咨询,应当与相关股室联系,收到相关回复材料后由相关股室予以回复。收到的有关举报投诉,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收到较大舆情以及可能引发舆情的信息应当及时根据舆情制定应对措施及时配合妥善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