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赫章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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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赫章县财政局

部门简称:县财政局

负责人:孙颍玉

电话:0857-2212219

单位地址(通讯地址):赫章县会展中心北楼1楼-2楼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3200

  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zhezhang.gov.cn/zfbm/czj/dwzz/index.html

二、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财政局承担的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职责交给地方税务局承担。

(三)将原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财政局。

(四)将国家税务局对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的职责划入财政局。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维护财经秩序,加大对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六)规范对非税收入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健全财政票据管理体系。

(七)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增加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高透明度。

(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九)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职责,完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十)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管理,承担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的管理职责。

(十一)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估,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行为过程以及效果进行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二)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基础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经费开支标准。

三、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规划、政策。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有关政策法规,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三)拟订全县财政、税收发展计划;编制全县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收支,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负责资金调度和拨付,对全县经济运行进行调控。

(四)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实施办法。

(五)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本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县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和本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七)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八)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按照管理权限,拟订有关税收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财政税收计划,提出税收调整的相关建议。

(十)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由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一)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三)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并落实政府性债务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负责政府外债谈判业务,并按规定对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十四)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五)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十七)制定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八)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地区财政局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财政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事务,行政事务;文电处理、督办、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机关财务、公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人:陈祯森   

电话:0857-2212219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政工股

负责干部职工的人事、劳资管理等工作,拟订干部培训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干部职工的升职、晋级等工作;做好个人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信访、法制教育等工作。

负责人:路瑶

电话:0857-2212218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县本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负责编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拟订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财政政策。承担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审核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经费支出,汇总县直部门预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参与拟订地方财政、税收政策、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草案;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负责人:王太君

电话:0857-2212208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国库股

贯彻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政府会计制度及国家金库管理制度,跟踪分析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参与编制县级财政预算,汇总县直部门决算;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工作,负责全县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和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结算的划拨;统一管理县财政的银行开户,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总决算;负责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负责税务部门征收、解缴、入库税收收入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负责人:伍庆广

电话:0857-2212217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行政事业与社保股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和分类保障办法;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并执行事业单位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民政等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负责人:朱晔

电话:0857-2212229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农业管理股职责

负责全县农口部门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涉农资金管理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参与农口项目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本县财政支农(含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和办法的贯彻落实;掌握农口部门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农口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并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的执法检查,调查处理人民群众的相关来信来访,会同农口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监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负责人:刘昕

电话:0857-2212216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经济建设股

承担工业、交通、资源、环保、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对有关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拟订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承担县级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拟订并落实相关管理办法和细则;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申报、审查、谈判签约、转贷(赠),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政府外债贷款资金债务分割、回收和还本付息付费的相关工作;承担财政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的管理。

负责人:张真权

电话:0857-2212211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会计与财政监督股

管理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

研究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社会审计机构执业情况 ;监督检查局机关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受委托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受政府委托,履行财政稽查监督职能。对财政工作全过程即财政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效益各环节实施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与监督,包括对财政收入征收、划分、留解、退付的全方位监督,对财政支出的申请、审批、拨付、使用的全过程跟踪监控,对国有资本金营运的管理与监督。负责涉农资金稽查;负责社保、卫生、民政、教育等专项资金稽查和国有资本金管理工作。

负责人:郑兴旺

电话:0857-2212221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综合与非税收入股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拟订非税收入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承担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土地出让收入的收支管理办法,并报管理委员会审定;负责设立土地出让收入专户,集中管理土地出让收入;拟定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归还金融机构贷款的使用计划;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支出管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土地储备和土地征收成本的核算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土地出让收入的上解等分配工作。

负责人:胡艳菊

电话:0857-2212223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国有资产与政府采购股(县政府采购办)

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管理和指导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审核支付采购资金;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负责人:徐仁芬

电话:0857-2212209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金融与债务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当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合作,做好配合、协调、信息交流工作。协助、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地方财政注入资金的监管。进一步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推动我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开辟各种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妇女小额担保、再就业等一系列贷款的扶持力度。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建立规范的政府借债机制,拟定政府借债融资方案。制作政府举债融资分类帐套设计,规范融资行为。制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制度,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政府报告债务性质,妥善处置存量债务。

负责人:吴道军

电话:0857-2212225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股

设定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方案;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实施绩效目标审核,审核财政资金项目支出、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的实施采取的措施、科学的设置绩效指标、合理的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计划;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绩效评价实施管理,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预算具体执行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支出成本,增强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绩效评价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负责人:邓畅

电话:0857-2212220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国有资产配置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资产购置、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与维护。

负责人:唐兴奎

电话:0857-2212189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1.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服务股

承担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刘鹏

电话:0857-2212230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服务股

负责全县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资产购置、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与维护。

负责人:朱迪

电话:0857-2212210

办公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