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野马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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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野马川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通讯地址):野马川镇下街社区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编:553208

电话:0857-2270929

负责人:李建勋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2.承担党委、政府的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分发管理工作;做好文件的收发、传阅、催办等各项工作;做好文件归档、文电处理等工作;

3.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负责全镇工作督查,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同时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查研究;

4.负责党委、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接待工作;

5.负责政务公开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认真执行印章管理制度。

负责人:姚纪伟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社会事务办

1.宣传贯彻民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军优、五保户、低保户的审批、走访和慰问;

3.发放民政固定经费和救济物资;

4.做好残疾人的救济、安置、康复工作;

5.负责劳动保障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统计调查;

6.负责组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收缴和农合人口信息的录入;

7.负责组织养老保险的收缴、发放和养老保险人口信息的录入。

负责人:廖雄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计划生育办公室

1.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2.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生育有关政策;处理本的违法生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

3.负责生育证的发放;

4.加强本流动人口管理,定期组织育龄妇女检查;

5.开展计划生育业务培训和各种优质计生服务活动;

6.承办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负责人:蒋娇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综治中心

1.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全平安稳定;

2.组织抓好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3.组织调解处理民间纠纷,探索并形成一套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有效工作机制;

4.组织协调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同时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防范和抵制邪教;

6.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宣传和普法教育,弘扬社会正气。

负责人:陈余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年度全农业综合规划,指导全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2.负责村务公开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负责人:胡思义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扶贫工作站

1.宣传、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

2.建立健全精准扶贫项目库;

3.考察、论证、筛选、审核、申报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做好各类扶贫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调度、检查、监督、验收等工作,抓好项目建设管理;

4.及时审核、收集完善项目资金报账相关凭证和资料。落实级报账制管理,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

5.负责本贫困状况的监测与统计,落实精准扶贫进退机制,抓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

6.做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一户一档、一村一档和级档案管理;

7.负责本社会帮扶工作;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坤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发挥服务平台优势,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做好辖区内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性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基础数据采集,建立基础台帐和数据库;运用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做好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化服务工作;

5.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统计和其他劳动保障统计服务工作;

6.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

7.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徐本艳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村镇规划建设站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组织编制、实施镇域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3.参与村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与公用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查处违章建筑;

4.负责村镇建设的统计年报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苏怀德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林业环保站

1.贯彻落实森林法及其它相关的政策法规,执行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工作安排;

2.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各项林业政策法规,动员群众参与林业建设,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3.落实林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措施,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指导群众做好造林绿化、更新造林等生态林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扩大森林资源总量;

4.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5.完成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林登文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财政分局

1.负责财政税收征管和稽查工作;

2.负责本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并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3.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本的财务工作,帮助企事业单位及村、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代表政府对国有资金实施监督管理;

4.当好经济发展参谋,协助政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承办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远亮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1.建立和完善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基本工作台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2.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监控手段,实施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控与管理;

4.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常识,强化公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全社会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新理念。

负责人:伍厂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1.贯彻执行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制度,检查所属辖区范围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根据各个不同时期形势的需要,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2.经常了解并向党委和县纪委反映党员遵纪守法的情况;

3.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4.检查所属辖区内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查,及时报党委研究并向县纪委呈报有关案件调查的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6.承办党委和县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并向党员代表大会、党委和县纪委汇报、报告工作。

负责人:罗欣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自然资源所

1.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和政策;

2.参与有关部门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协调做好有关工作;

3.负责农村居民住宅和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呈报;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实施地籍管理工作;

5.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非农业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资料编制和项目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6.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

7.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负责人:苏怀德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四、水利站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地有关水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内北城区小别水利工程及水土市押门达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防在用水开品、保护头传、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问题建议。

2.负责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工程的计划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立健全工程档案;负责农村小型水利、人畜饮水、水土流域治理及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普及推广农村小型水利、人畜饮水、水土保持的科学知识:做好抗旱、防汛、抢险等工作。

3.对辖区内各种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防洪工程进行定期检查、监管和保护,及时组织实施河道、渠道等各种泄洪道的清淤清障工作;协助搞好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工程的建设,做好水利信息反馈,及时反映镇水利事业发展的动态。

负责人:李树

电话:0857-2270929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疫情防控办

1.统筹负责本辖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压实村委(社区)防控责任。

2.利用会议、手机微信、广播、大喇叭宣传疫情防控常识,做到常通风、勤洗手、戴口罩、一米线、少扎堆、不聚集等。

负责人:蒋娇

电话:0857—2162911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