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长(监护人)、驾驶员朋友、父老乡亲们:
为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安全防护屏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用火用电用气、食品安全、防性侵、命案防控等安全事项发布本告知书。请全体村(居)民、家长(监护人)、驾驶员严格遵守,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共同构建平安家园。
一、道路交通安全
(一)驾驶员安全须知
1.严守法规,文明驾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时做到“五不两确认”: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斗气抢行;驾车、乘车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出车前认真检查车况,确保刹车、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技术状况良好。
2.杜绝违法车辆与行为。严禁驾驶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改装车辆上道路行驶;拒绝非法营运;严禁驾乘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闯红灯;禁止违规加装遮阳伞、遮雨棚等影响安全的装置。
3.规范学生接送与重点车辆管理。严禁使用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或参与婚丧嫁娶载客活动;接送学生必须使用合规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区域有序停靠,严禁超员。
4.行车安全注意事项。驾驶过程中保持专注,不翻阅信息、不使用短视频软件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严禁违规进入高速公路;不向车窗外抛撒杂物;爱护交通设施,不损坏标志标牌、信号灯等。
5.应急处置要求。遇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人员受伤等突发情况时,保持冷静,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迅速将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并第一时间联系野马川交警中队(电话:0857-3232110)。
(二)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
1.履行监护与教育职责。拒绝让孩子乘坐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选择合法合规的交通工具接送孩子。
2.以身作则,树立榜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带头践行“一盔一带”(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规范使用安全带);上下学期间全程看护孩子,教育并监督孩子走人行道、斑马线,不横穿马路、不追逐打闹。
3.严守骑行年龄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严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农用车等机动车,或违规骑行超标电动车。
4.强化安全教育与风险防范。教育孩子认识交通标志标线,远离高速公路、施工路段等危险区域;告知孩子在车辆临近时及时避让,不在车辆周边玩耍逗留。
二、防溺水安全
(一)落实“六不”要求。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牢记“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家长“四知道”与重点监护。家长务必做到“四知道”:知孩子去向、知同伴信息、知活动内容、知返回时间;重点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及高温时段的看护,避免孩子单独前往河流、水库、水塘、沟渠等危险水域玩耍或游泳。
(三)设置警示与应急准备。村(居)委会、学校等将在危险水域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家长应教育孩子发现有人溺水时,立即呼救并拨打0857-3421077、0857-3421489,不得盲目施救。
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一)火灾防范与火源管理。教育孩子远离火源,不玩火柴、打火机等引火工具;家中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鞭炮)存放于儿童无法接触的安全区域;严禁焚烧秸秆、荒草,禁止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安全用电规范。指导孩子正确用电,不触摸裸露电线、插座,不用湿手接触电器开关;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发现电器故障或异常气味,立即切断电源并告知家长。
(三)用气安全管理。使用燃气时保持室内通风,定期检查燃气管道、阀门、灶具,防止泄漏;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气源;发现燃气泄漏,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动用明火或开启电器。
(四)应急逃生与技能培训。教会孩子识别火灾隐患,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切断电源,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逃生,迅速拨打电话0857-3421077、0857-3421489;定期组织家庭消防演练,掌握逃生路线与方法。
四、食品安全
(一)拒绝“三无”与高风险食品。教育孩子不购买、不食用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购买食品时仔细查看包装、标签和保质期。
(二)警惕野生植物与陌生人的食物。严禁采摘、食用野生菌类、野果、野菜,谨防误食中毒;不接受陌生人给予的食物或饮料。
(三)家庭饮食卫生管理。保持食材新鲜,生熟分开加工储存,肉蛋类食品充分煮熟;餐具定期清洗消毒;养成饭前洗手、分餐或使用公筷的良好习惯。
五、防性侵安全
(一)普及性教育与隐私保护。根据孩子年龄特点,开展防性侵安全教育,明确身体隐私部位(如胸部、臀部、隐私处等)不可被他人随意触碰,同时不触碰他人隐私部位;告知孩子未经同意的身体接触均属于侵犯行为。
(二)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孩子不与陌生人单独相处,不接受陌生人财物或邀请;不独自前往偏僻场所;警惕陌生人以“帮忙”“给零食”等理由的异常接触或纠缠。
(三)建立求助机制。教会孩子如遇性侵害或骚扰,要勇敢说“不”并设法挣脱,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其他信任的成年人求助,或拨打报警电话0857-3421077;强调遭遇侵害不可隐瞒,家长和学校将全力保护隐私并提供帮助。
六、命案防控与矛盾纠纷化解
(一)理性处理矛盾纠纷。邻里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应互谅互让,理性沟通,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遇有争执,可向村(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申请调解,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解决问题。
(二)加强重点人群关注。关心关爱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村(居)委会或派出所报告;对家庭暴力、酗酒滋事等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
(三)严守法纪底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赌博、吸毒、酗酒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不私藏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七、安全提示与应急电话
遇交通事故、溺水、火灾、食物中毒、性侵、突发治安案件等紧急情况时,保持冷静,迅速采取避险措施并拨打以下电话:
野马川镇人民政府:0857-3421489
野马川派出所:0857-3421077
野马川交警中队:0857-3232110
野马川卫生院急救:15721745120
县市场监管野马川分局:0857-3421315
八、安全倡议
安全是幸福的基石,责任重于泰山。请各家长(监护人)、驾驶员朋友、父老乡亲们务必将安全要求融入日常生活,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加强隐患排查,履行监护职责,做好教育引导。如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镇政府电话举报。让我们携手并肩,凝心聚力,共同为建设平安野马川而努力!
发布单位:野马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857-3421489
发布日期: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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