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贵州省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 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专业和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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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贵州省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 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专业和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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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5年贵州省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 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专业和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的工作提示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15号)要求,为确保2025年全省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专业和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申报人职称申报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评审方式

2025年职称申报评审继续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子系统开展(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rcrs.gzsrs.cn:9999/),系统7月1日起可登录填写信息。

二、适用条件及评委会

(一)艺术系列按照《贵州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1〕95号)执行。

(二)文物博物系列按照《贵州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70号)执行。

(三)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专业按照《贵州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3〕69号)执行。

(四)图书资料系列群众文化专业按照《贵州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271号)执行。

申报人申报职称适用条件及分配的评委会由系统根据申报人所在单位及提供的职称系列、职称层级、评审类型、申报类别等信息综合判断后匹配,请申报人确保以上4个关键信息填报准确,以免适用条件及分配的评委会错误。

三、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一)申报评审规定时间

个人资料上传时间:7月1日至7月27日,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

个人点击申报时间:7月28日8:00至8月1日17:00,建议选择“预约申报”。

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时间:9月15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申报人缴费截止时间:9月25日17:00,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作放弃申报。

(二)请申报人确认本人填写完成的申报系列、专业、层级、评审类型、申报类别等信息无误后,可点击“预约申报”,到规定时间系统会自动提交,也可在个人点击申报时间段(7月28日8:00至8月1日17:00)手动点击提交。

(三)申报时间截止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启动审核及公示工作。按照《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要求,用人单位应于个人申报截止时间后12日内在职称系统中完成申报人推荐。

(四)各流转单位收到申报评审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往下一环节推送。

(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贵州省初级职称评审费为8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50元、高级职称评审费为350元。评委会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系统生成交费二维码,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扫码交费后,将收到省财政开具的非税票据短信,可按短信通知自行下载非税票据。申报人可在系统“申报信息”模块中查阅。

四、其他事项

(一)空岗申报要求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二)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以及申报“双定向”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申报人应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申报前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测试通过结果由系统自动获取。从2024年起,申报人无需在系统中提供公需科目测试佐证材料。

(三)正高级代表作盲评

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提交的学术成果中选择1篇论文、著作、译著等作为代表性学术成果,经政策性审查合格并符合送评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将申报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送不少于2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盲评,盲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对申报人学术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送评的代表性学术成果需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等有关信息后,形成doc格式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姓名—代表性学术成果—申报专业—标题”于9月30日17:00前发送至229333911@qq.com邮箱。

(四)新文艺群体申报

在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艺术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艺术系列专业技术初、中级任职资格的由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负责组织评审;申报艺术系列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的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评审。

(五)答辩

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及相关人员(转评、破格人员)需要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本工作提示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均结合历年来职称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关职称政策文件、评审条件、继续教育要求等可到“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网址: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相应板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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